拼音:[lín][yǔ,yù][yè][dēng][fēn,fèn]
平仄:平仄仄平平
青松行未尽,林外一钟闻。
小雨不伤月,西风忽破云。
棹归秋水远,邻语夜灯分。
稚子能无寐,空斋读古文。
【邻】
鄰【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厸《唐韻》力珍切《集韻》《韻會》《正韻》離珍切,音粼。《廣韻》近也,親也。《正韻》比也。《釋名》鄰,連也。相接連也。《周禮·地官·遂人》五家爲鄰,五鄰爲里。
又連界之國,亦稱鄰。《書·蔡仲之命》睦乃四鄰。
又左右輔弼亦曰鄰。《書·益稷》臣哉鄰哉。《註》臣以人言,鄰以職言。
又車聲。與轔通。《詩·秦風》有車鄰鄰。《註》衆車聲。
又《集韻》《韻會》《正韻》良刃切,音吝。與甐通。《集韻》敝也。《正韻》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輪雖敝,不甐于鑿。《註》以輪之厚,石雖齧之,不能敝其鑿,旁使之動也。甐,本又作鄰。
又叶陵延切,音連。《陸機·挽歌》人往有反歲,我行無歸年。昔居四民宅,今託萬鬼鄰。《正字通》本作鄰,隸作隣。今通作鄰。
【语】
語【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魚舉切《集韻》偶舉切《韻會》魚許切《正韻》偶許切,魚上聲。《說文》論也。《徐曰》論難曰語。語者,午也。言交午也。吾言爲語,吾,語辭也。言者直言,語者相應答。《釋名》敘也。敘己所欲說也。《易·頤卦》君子以愼言語,節飮食。《詩·大雅》于時言言,于時語語。《疏》直言曰言,謂一人自言。答難曰語,謂二人相對。《禮·雜記》三年之喪,言而不語。《註》言,自言己事也。語,爲人論說也。《家語》孔子之郯,遭程子于塗,傾蓋而語終日。
又國名。《別國洞冥記》勒畢國人長三寸,有翼,善言語戲笑,因名善語國。
又《廣韻》牛倨切《集韻》牛據切《韻會》《正韻》魚據切,魚去聲。《廣韻》告也。《增韻》以言告人也。《左傳·隱元年》公語之故。《論語》居,吾語女。
又敎戒也。《魯語》主亦有以語肥也。
又地名。《前漢·閩粵王傳》錢唐榬終古斬徇北將軍爲語兒侯。《孟康註》語兒,越中地也。今吳南亭是。《師古曰》語,或作篽、籞。
【夜】
夜【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耶去聲。日入爲夜,與晝對。《夏小正》時有養夜。《註》猶言永夜也。《周禮·秋官·司寤氏》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衞宏·漢舊儀》晝漏盡,夜漏起,省中黃門持五夜。《註》晝有朝禺中晡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漢制,金吾掌宮外,戒非常,惟元夜弛禁,前後各一日,謂之放夜。
又宣夜,窺天之器。《蔡邕·釋誨》言天體者有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
又夜明,祭月之坎。《禮·祭法》夜明,祭月也。
又武宿夜,武舞曲名。《禮·祭統》舞莫重於武宿夜。
又子夜,晉曲名。《樂府·解題》昔女子名子夜者造此聲,其聲甚哀。
又國名。西夜,去長安萬三百五十里,見《前漢·西域傳》。
又夜郞,在播州。見《蜀記》。
又《史記·夏本紀》桀鑿池爲夜宮。
又使夜,漢宮官名,見《外戚傳》。
又不夜,城名,在西夏。《杜甫詩》無風雲出塞,不夜月臨關。《邵氏聞見錄》無風塞,不夜城,西夏有其地,王詔經略西邊至其處。《齊地記》齊有不夜城,古者有日夜照于東境,萊子立此城,以不夜爲名。
又墓穴曰夜臺,一曰長夜。《古詩》築此長夜室。
又嘉夜,草名。《前漢·禮樂志郊祀歌》俠嘉夜,蘭芳。《註》俠挾同。嘉夜,芳草也。《楊愼·轉注》作液,非。
又姓,見《通志》。
又《集韻》夷益切,音亦。東海縣名。
又他歷切,音惕。列子湯問篇,師曠方夜擿耳,俛首而聽之,弗聞其聲,見《古今轉注》。
又通御韻。《屈原·離騷》吾令鳳凰飛騰兮,繼之以日夜。飄風屯其相離兮,率雲霓而來御。
又古通箇韻。《作叶,非。
又叶羊洳切,音豫。《詩·唐風》夏之日,冬之夜。叶下居,居音倨。
又叶以灼切,音龠。《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叶下惡。《說文》夜舍也,天下休舍也。从夕,。
【灯】
灯【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集韻》當經切,音丁。《玉篇》火也。《類篇》烈火也。《字彙》《正字通》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又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