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
慶【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卿去聲。《說文》行賀人也。《周禮·春官·宗伯》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疏》謂侯國有喜可賀,王使大夫以物慶賀之也。
又《秋官·大行人》賀慶以贊諸侯之喜是也。
又善也。《書·呂》一人有慶。《正義》天子有善事也。《詩·大雅》則篤其慶。《毛傳》善也。《正義》福慶爲善事,故爲善也。
又休也。《禮·月令》行慶施惠。《註》慶謂休其善也。休,美也。
又福也。《易·履卦》大有慶也。《詩·小雅》孝孫有慶。
又賜也。《詩·小雅》是以有慶矣。《箋》謂有慶賜之榮也。
又發語詞。《揚雄·反離騷》慶天悴而喪榮。
又州名。隋立慶州。
又姓。《左傳》齊慶封,晉慶鄭。
又《集韻》《韻會》丘京切,音卿。《易·大畜五上兩爻傳》有慶也,道大行也。慶與行叶。
又《睽卦四五兩爻傳》志行也,往有慶也。行與慶叶。《班固·白雉詩》容潔朗兮於淳精,發皓羽兮奮翹英。彰皇德兮侔周成,永延長兮膺天慶。慶與精英成叶,皆庚韻也。蓋慶乃卿字去聲,轉平聲卽卿也。故卿雲亦曰慶雲。近昆山顧氏未達音韻,乃曰易經慶字俱讀羌音,行字俱讀杭音,此偏論也,不知易自有叶羌字者。未可棄慶字本聲之卿音也。
又叶虛羊切,音羌。亦福也。《易·坤卦》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叶下殃。《書·伊訓》萬邦惟慶。叶上祥。《詩·大雅》則篤其慶。叶下光又。《小雅》孝孫有慶。叶下彊。从心从久。久者,行也。吉禮以鹿皮爲贄,从鹿省,會意。
【历】
歷【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
又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
又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
又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
又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歷,猶疎也。《後漢·列女傳》蓬髮歷齒,未知禮則。
又錯也。《莊子·天地篇》交臂歷指。
又亂也。《大戴記》歷者,獄之所由生。《註》歷,歷亂也。《鮑照詩》黃絲歷亂不可治。
又歷歷,行列貌。《古樂府》歷歷種白楡。
又釜鬲謂之歷。《史記·滑稽傳》銅歷爲棺。《索隱曰》歷卽釜鬲也。
又歷錄,文章之貌。見《詩疏》。
又寂歷,猶寂寞也。《張說詩》空山寂歷道心生。
又山名。《括地志》蒲州河東縣雷首山,一名中條,一名歷山,舜耕處。《廣輿記》蒲州今屬平陽府。
又濟南有歷山,《漢志》充縣亦有歷山。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信都國有歷縣。
又歷城縣,屬濟南,卽齊州縣也。《地理通釋》田廣罷歷下兵,卽其地。後漢安帝建光三年,黃龍見歷城。
又湖名。《廣輿記》歷湖,在和州城西,周七十里,爲郡之巨浸。
又《爰歷》,書名。《說文序》趙高作《爰歷篇》,所謂小篆。
又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
又《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
又與霹靂之靂同。《前漢·天文志》辟歷夜明。《後漢·蔡邕傳》辟歷數發。
又與馬櫪之櫪同。《前漢·梅福傳》伏歷千駟。
又同壢。坑也。
【补】
補【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圃。《說文》完衣也。《急就篇註》修破謂之補。《詩·大雅》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
又助也。《周禮·秋官·小行人》若國札䘮,則令賻補之。
又益也。《前漢·董仲舒傳》凡所爲屑屑,夙興夜寐,務法上古者,又將無補與。
又數也。《韻會》十兆曰經,十經曰垓,十垓曰補。
又邑名。《鄭語》鄢、蔽、補、丹、依、㽥、歷、莘,君之土也。《註》八邑也。
又姓。《通志·氏族略》補氏。《正字通》唐中常侍補眞。㽥字比照考証蔽字條改正。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又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又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又《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又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又《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亡】
亡【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武方切,音忘。失也。《孟子》樂酒無厭謂之亡。《註》謂廢時失事也。《家語》楚人亡弓,楚人得之。
又滅也。《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
又逃也。《大學》舅犯曰:亡人無以爲寶。
又《前漢·韓信傳》蕭何聞信亡,自追之。
又與忘同。《詩·邶風》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又《正韻》同無。《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毛傳》亡謂貧也。《說文》从入从音隱,隸作亡。《藝苑雌黃》古惟用兦字,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今又變林爲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