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ào][rén][zuò][máo][yǔ]
平仄:仄平仄平仄
道人坐茅宇,独抱无弦琴。
对此景物变,夕云散还阴。
雨气一帘润,云意千山深。
新阳畅微暄,疏花点孤林。
芳时坐消歇,孰同岁寒心。
孤梅发清夜,庭树惊栖禽。
【道人】1.有极高道德的人。 2.炼丹服药﹑修道求仙之士。 3.道教徒;道士。 4.佛教徒;和尚。 5.佛寺中打杂的人。
【道】
道【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
又《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
又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
又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
又《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
又當道,草名。《博雅》當道,馬舄也。
又《集韻》《韻會》大到切《正韻》杜到切,陶去聲。《正韻》言也。《孝經》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大學》如切如磋者,道學也。
又由也。《禮·禮器》苟無忠信之人,則理不虛道。《中庸》尊德性而道問學。
又治也。與導同。《論語》道千乗之國。《史記·文帝紀》道民之略,在于務本。
又引也。《左傳·隱五年》請君釋憾于宋,敝邑爲道。
又從也。《前漢·淮南王傳》諸使者道長安來。《山海經》風道北來。《註》道,從也。
又《字彙補》動五切,音覩。《易林》冬藪枯腐,當風于道。蒙蔽塵埃,左氏勞苦。
又叶徒厚切,頭上聲。《詩·衞風》牆有茨,不可道也。叶下醜。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坐】
坐【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㘸《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又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
又《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
又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
又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
又《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
又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鍼莊子爲坐。
又釋氏大坐曰跏趺。《蓮華經》結跏趺坐。
又與座通。《前漢·梅福傳》當戸牖之法坐。《註》正座也。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徂果切,音睉。義同。○按坐有上去二音,字韻諸書訓註皆同,惟《轉註古音》坐註引《史記》高帝紀,遂坐上坐。《正義》云:前坐字,在果反,後坐字,在臥反。《字彙》行坐之坐讀上聲,非。《正字通》謂坐字在上聲者,叶音也,亦非。本作。《說文》从土,从畱省,土所止也。隷作坐。
【茅】
茅【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莫交切《韻會》謨交切,音貓。《說文》管也。《易·泰卦》拔茅連茹。《詩·召南》白茅包之。《書·禹貢》包匭菁茅。《蔡邕·獨斷》天子大社,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授之,謂之授茅土。《左傳·宣十二年》前茅慮無。《註》時楚以茅爲旌識。
又國名。《左傳·襄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註》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鄕。
又享名。《史記·魏世家註》脩武軹縣有茅亭。
又門名。《說苑》楚太子立于茅門之外。
又山名。《晉書·許邁傳》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潛通五嶽。
又姓。《通志·氏族略》茅氏,周公之後,子孫以國爲氏,秦有茅焦。
又《韻補》迷侯切,音矛。《屈原·離騷》時紛其變易兮,又何以淹留。蘭芷變而不芳兮,荃蕙化而爲茅。
又《類篇》莫佩切。茅蒐,蒨草。
又《集韻》眉鑣切,音苗。《易·泰卦》拔茅連茹。鄭讀作苗。
【宇】
宇【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穻《唐韻》《集韻》王矩切《等韻》于矩切,音禹。《說文》宇,屋邊也。《釋名》宇,羽也,如鳥羽翼,自覆蔽也。《易·繫辭》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詩·豳風》八月在宇。《註》宇,簷下也。《大雅》聿來胥宇。
又《廣韻》大也。《玉篇》方也,四方上下也。尸子曰:天地四方曰宇。《史記·秦本紀》包舉宇內。
又《孔穎達·正義》于屋,則簷邊爲宇。于國,則四垂爲宇。《周語》先王規方千里,以爲甸服,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寧宇。
又隤下曰宇。《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爲蓋,上欲尊,而宇欲。
又籀文作㝢。《張衡·東京賦》德㝢天覆。《集韻》亦作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