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ì][wú][fǎn][gù][fǎ]
平仄:仄平仄仄仄
十步九吃蹶,百夫半蹒跚。
豁然鸟道穷,努力造其巅。
谓是岭头了,一峰复当前。
既无反顾法,仰望心茫然
【反顾】1.回头看:乘鄂渚而反顾兮,e025秋冬之绪风。 2.翻悔:义无反顾。
【既】
旣【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豙切《集韻》《韻會》居氣切,音曁。《說文》小食也。从皀㒫聲,論語曰:不使勝食旣。○按今《論語》作氣。
又《玉篇》已也。《易·小畜》旣雨旣處。《詩·召南》亦旣見止,亦旣覯止。
又《博雅》盡也。《易·旣濟疏》旣者,皆盡之稱。《書·舜典》旣月。《左傳·桓元年》日有食之旣。
又《博雅》旣,失也。
又與漑同。《史記·五帝紀》帝嚳旣執中而徧天下。《註》徐廣曰:古旣字作水旁。
又《集韻》几利切,音冀。義同。
又許旣切,音欷。餼或作旣。饋客芻米也。《禮·中庸》旣廩稱事。《註》旣讀爲餼。餼廩,稍食也。《正字通》俗旣字。旣字中匕作丨二。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反】
反【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返。《說文》覆也。从又,厂。《詩·周頌》福祿來反。《註》言福祿之來,反覆不厭也。
又《前漢·勝傳》使者五反。《註》師古曰:反,謂回還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孚袁切《正韻》孚艱切,音幡。《廣韻》斷獄平反。《韻會》錄囚平反之,謂舉活罪人也。《增韻》理正幽枉也。《前漢·食貨志》杜周治之,獄少反者。《註》反,音幡。
又通作翻。《前漢·張安世傳》反水漿。
又《集韻》《韻會》部版切,翻上聲。《集韻》難也。《詩·小雅》威儀反反。沈重讀。
又《集韻》方願切,音販。難也。《詩·小雅》威儀反反。毛萇說。一曰順習貌。
又《正韻》販亦作反。《荀子·儒效篇》積反貨而爲商賈。
又《集韻》孚萬切,音娩。覆也。
【顾】
顧【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古慕切,音故。《玉篇》瞻也。迴首曰顧。《詩·小雅》顧我復我。《箋》顧,旋視也。《書·太甲》顧諟天之明命。《傳》謂常目在之。
又眷也。《詩·大雅》乃眷西顧。
又《書·康誥》顧乃德。《傳》謂顧省汝德。
又《詩·小雅》不顧其後。《箋》不自顧念。
又但也。《禮·祭統》上有大澤,則惠必及下,顧上先下後耳。《疏》言上有大澤,則惠必及。但尊上者在先,下者處後耳。一曰顧,故也,謂君上先餕,臣下後餕,示恩則從上起也。
又發語辭。《史記·刺客傳》顧不易耶。《註》顧反也。《前漢·賈誼傳》首顧居下。《註》顧亦反也,言如人反顧然。
又與雇同。《前漢·鼂錯傳》斂民財,以顧其功。《註》顧,讎也,若今言雇賃也。
又引也。《後漢·黨錮傳》郭林宗、范滂等爲八顧,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
又國名。亦姓。《詩·商頌》韋顧旣伐,昆吾夏桀。《傳》有韋國者,有顧國者。《箋》顧、昆吾,皆己姓。
又地名。《左傳·哀二十一年》公及齊侯邾子盟于顧。《註》顧,齊地。
又山名。《方輿勝覽》鎭江北固山,梁武攺曰北顧。
又《五音集韻》公戸切,音古。義同。《書·微子》我不顧行遯。徐邈讀。俗作頋。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