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写湘妃与洛神

出自:宋代·仇远《勾龙爽毛女》

拼音:[gēng,gèng][xiě][xiāng][fēi,pèi][yǔ,yù,yú][luò][shén]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曾是阿房学舞人,玉箫旧谱尚随身。
喜归商岭寻仙药,忍见秦宫化劫尘。
松蜜春腴差可饱,槲衣秋碎不须纫。
凭谁唤起勾龙爽,更写湘妃与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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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湘妃】舜二妃娥皇﹑女英。相传二妃没于湘水,遂为湘水之神。
【洛神】中国神话人物。即洛水的女神洛嫔。相传她是宓(伏)羲的女儿,故称宓妃。溺死于洛水,成为洛水之神。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更】

更【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玉篇》㪅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㪅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写】

寫【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悉也切《集韻》《韻會》洗野切《正韻》先野切,音瀉。《說文》置物也。《廣韻》除也,程也。《增韻》傾也,盡也,輸也。《詩·邶風》駕言出遊,以寫我憂。《註》寫,除也。《小雅》我心寫兮。《註》謂我心輸寫,而無留恨也。

《禮·曲禮》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其餘皆寫。《註》謂萑竹所織,不可洗滌,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不欲口澤之凟也。

洩也。《周禮·地官》稻人掌稼下地,以澮寫水。

膽鈔也。《古諺》書三寫,魚成魯,帝成虒。

摹畫也。《史記·秦始皇紀》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註》放,效也。

鑄像曰寫。《越語》王令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而朝禮之。《註》謂以善金鑄其形也。

《集韻》四夜切,音卸。與卸通。《石鼓文》宮車其寫,四馬其寫。《註》舍車解馬也。

叶舒呂切,音暑。《詩·小雅》旣見君子,我心寫兮。叶上湑下處。

叶蘇果切,音瑣。《謝惠連詩》有客被褐前,投心自詢寫。臧否固消滅,誰知窮薪火。

【湘】

湘【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水名。《說文》水出零陵陽海山,北入江。

山名。《史記·黃帝本紀》黃帝南至于江,登熊湘。

地名。《廣輿記》長沙府吳晉曰湘州。

湖名。《廣輿記》在紹興府蕭山縣。

烹也。《詩·召南》于以湘之,維錡及釜。

《集韻》思莊切,音霜。義同。

【妃】

妃【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芳非切《集韻》《韻會》《正韻》芳微切,御之貴,次于后者曰妃。《禮·檀弓》舜葬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

太子之嫡室亦曰妃。

天妃,水神。《司馬光曰》水隂類,其神當爲女子。

湘妃,竹名。其斑如淚痕,出古辢者佳,出陶虛山中次之。見《竹譜》。

《集韻》盈之切,音怡。與姬同。衆妾總稱。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別作婜。

與婓通。詳婓字註。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洛】

洛【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洜《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力各切,音落。《春秋·說題辭》洛之爲言繹也。言水繹繹光耀也。

水名。《書·禹貢》伊洛瀍澗。《前漢·地理志》洛水,出弘農上洛縣冢嶺山,東北至鞏縣入河。《山海經》讙舉之山,洛水出焉。

雍州之浸。《詩·小雅》瞻彼洛矣,維水泱泱。《周禮·夏官·職方氏》正西曰雍州,其浸渭洛。《註》洛出懷德。

蜀有洛水。《山海經》岷山之首曰女几之山,洛水出焉。《水經注》洛水,出廣漢郡洛縣漳山。

東海郡有洛水。《水經注》水出太山南武陽縣之冠石山。

洛陽,地名。《一統志》洛陽,成周之地。漢爲郡。宋初洛陽,河南二縣置。明屬河南府。

洛南縣,屬西安府,本漢上洛。洛川縣,屬延安府,本漢鄜延。俱見《廣輿記》。

洛洛,水溜下之貌。《山海經》爰有淫水,其淸洛洛。《註》淫與瑤同。

與絡同。《莊子·大宗師》洛誦之孫聞之瞻明。《註》誦,通也。苞絡無所不通也。

《韻補》叶盧谷切,音祿。《馬融·廣成頌》面據衡隂,箕背王屋。浸以波溠,濥以滎洛。《類篇》通作雒。○按《周禮註》,漢以火德,王忌水,攺爲雒。魏復攺雒爲洛。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姓。漢騎都尉神矅。

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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