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与之别

出自:宋代·梅尧臣《依韵答惠勤上人》

拼音:[sān][suì][yǔ,yù,yú][zhī][bié,biè]

平仄:平仄平平平

释子本乐静,宜不事物牵。
我惭姑苏守,复赏杼山然。
三岁与之别,其学已增前。
忽此有来赠,老拙谬耽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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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姓。明三成志。

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岁】

歲【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帨。《釋名》歲,越也,越故限也。《白虎通》歲者,遂也。《易·繫辭》寒暑相推而歲成。《書·洪範》五紀,一曰歲。《傳》所以紀四時。《又》王省惟歲。《傳》王所省職,兼總羣吏,如歲兼四時。

星名。《爾雅·釋天》唐虞曰載,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郭註》歲,取歲星行一次也。《疏》按《律歷志》分二十八宿爲十二次,歲星十二歲而周天,是年行一次也。《周禮·春官》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又》保章氏以十有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疏》此太歲在地,與天上歲星相應而行。歲星右行於天,一歲移一辰,十二歲一小周,千七百二十八年一大周。太歲左行於地,一與歲星跳辰,年數同。歲星爲陽人之所見,太歲爲隂人所不覩,故舉歲星以表太歲。歲星與日同次之月,一年之中惟於一辰之上爲法。若元年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五星俱赴於牽牛之初,是歲星與日同次之月。十一月斗建子,子有太歲,至後年,歲星移向子上,十二月日月會於枵。十二月斗建丑,丑有太歲。推此已後皆然。

歲星木會在東方,爲靑龍之象,天之貴神福德之星,所在之國必昌。

《史記·天官書》歲星,一曰攝提,曰重華,曰應星,曰紀星,營室爲淸廟,歲星廟也。《孝經·鉤命決》歲星守心年穀豐。《左傳·昭三十二年》史墨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

《岳珂·桯史》今星家以太歲爲凶星。《王充·論衡》抵太歲凶,負太歲亦凶。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

年穀之成曰歲。《左傳·哀十六年》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杜註》歲,年穀也。《前漢·武帝詔》爲歲事曲加禮。

周制有歲計、歲會。《周禮·春官》職歲。《註》主歲計者。《又》歲終,則令百官各正其治,受其會。三歲則大計羣吏之治,而誅賞之。《又》司會以參互攷日成,以月要攷月成,以歲會攷歲成。

《史記·天官書》臘之明日曰初歲。《四民月令》亦曰小歲。

始歲曰獻歲。《楚辭·招魂》獻歲發春。《註》獻,進也。歲始來進,春氣奮揚也。

《東京夢華錄》除夕夜,士庶之家圍爐團坐,達旦不寐,謂之守歲。

《風土記》除夜祭先,竣事,長幼聚飮,祝頌而散,謂之分歲。

《蘇軾·饋歲詩序》蜀中値歲晚閒遺,謂之饋歲。酒食相邀爲別歲。

萬歲,山名。在桂陽。《水經注》萬歲山生靈壽木,溪下卽千秋水。水側居民號萬歲村。

水名。《伏琛·三齊略記》曲城、齊城東有萬歲水,水北有萬歲亭。

湖名。《廣輿記》萬歲湖,在建昌府南豐縣。

宮名。《三輔黃圖》汾陽有萬歲宮。

木名。《爾雅·釋木疏》杻一名檍,今宮園種之,名萬歲木,取名於億萬也。

《集韻》相絕切,音雪。義同歱。《曹植·平原公主誄》城闕之詩,以日喩歲。况我愛子,神光長滅。歲亦讀雪。

《集韻》蘇臥切,音䐝。䮑歲,穀名。《說文》从步戌聲。律歷書名五行爲五步。一說从步者,躔度之行,可推步也。从戌者,木星之精,生於亥,自亥至戌而周天。戌與歲亦諧聲,別作嵗、歳,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姓。出《姓苑》。

《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别】

別【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鞭入聲。《說文》分解也。《玉篇》分別也。《增韻》辨也。《禮·曲禮》日月以告君,以厚其別也。《爾雅·釋山》小山別大山,鮮。《疏》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淮南子·齊俗訓》宰庖之切割分別也。《晉·仲長敖覈性賦》同稟氣質,無有區別。

傅別,謂券書也。《周禮·天官·小宰》八成,聽稱責以傳別。《註》鄭曰: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別之。

《唐韻》《集韻》《韻會》皮列切《正韻》避列切,便入聲。《玉篇》離也。《增韻》解也,訣也。《江淹·別賦》黯然銷䰟者,惟別而已矣。《宋·謝惠連·夜集歎乖詩》詩人詠踟躕,搔首歌離別。《梁荀濟贈隂梁州詩》已作金蘭契,何言雲雨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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