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又《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又《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又《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又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又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又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又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又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又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又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又《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又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又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又古有肩吾子,隱者。
又《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又《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又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又《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又《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侪】
儕【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士皆切《集韻》《韻會》牀皆切,音柴。等輩也。《禮·樂記》先王之喜怒,皆得其儕焉。《註》儕猶輩類。《左傳·僖二十三年》晉鄭同儕。
又《成二年》文王猶用衆,况吾儕乎。《列子·湯問篇》長幼儕居。
又叶相稽切,音齊。《齊王元長雙樹歌》春王玉所府,檀林芳所棲。庵園無異轍,祗舒有同儕。
又叶仕之切,音時。《韓愈·猛虎行》猛虎雖云惡,亦各有匹儕。羣行深谷閒,百獸望風低。
【东】
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德紅切《集韻》《韻會》都籠切,音蝀。《說文》動也。陽氣動,于時爲春。《書·堯典》平秩東作。《孔傳》歲起於東,而始就耕也。《淮南子·天文訓》東方木也,其帝太皡。
又《史記·曆書》日起於東,月起於西。《鄭樵·通志》日在木中曰東,在木上曰杲,在木下曰杳。木,若木也,日所升降。
又《詩·大雅》東有啓明。
又《爾雅·釋地》東至于泰遠。
又姓。《聖賢羣輔錄》舜友東不訾。
又叶當經切,音丁。《詩·小雅》念我土宇,我生不辰。逢天僤怒,自西徂東。
又叶都郞切,音當。《楊泉·蠶賦》粵召僕夫,築室于旁。于旁伊何,在庭之東。○按《說文》東自爲部,今倂入。
【西】
西【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粞。《類篇》金方也。《說文》鳥在巢上也。日在西方而鳥栖,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篆。文作㢴,象形也。《前漢·律歷志》少隂者西方,西遷也。隂氣遷落物,於時爲秋。《尚書·大傳》西方者何,鮮方也。或曰鮮方,訊訊之方也。訊者,訊人之貌。
又地名。《晉書·地理志》西郡。《韻會》唐置西州。
又姓。《通志·氏族略》西氏。《姓苑》西門豹之後,改爲西。
又《集韻》相咨切,音私。義同。
又《篇海》蘇前切,音先。《前漢·郊祀歌》象載瑜,白集西,食甘露,飮榮泉。《後漢·趙壹傳·窮鳥賦》幸賴大賢,我矜我憐。昔濟我南,今振我西。
又《韻補》斯人切,叶音辛。《王延壽·魯靈光殿賦》醴騰湧於隂溝,甘露被宇而下臻。朱桂黝鯈於南北,芝蘭阿那於東西。
又《類篇》乙却切,音約。平量也。
又《廣韻》籀文作。○按《玉篇》等書西字另一部。今从《字彙》《正字通》附入襾部。
【隔】
隔【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核切《集韻》《韻會》各核切《正韻》各頟切,音膈。《說文》障也。《玉篇》塞也。《史記·秦始皇紀》防隔內外。《前漢·常惠傳》欲隔絕漢。
又通作鬲。《荀子·大略篇》鬲如也。《註》謂鬲絕於上。《史記·大宛傳》鬲漢道焉。《前漢·薛宣傳》西州鬲絕。
又《陸厥與沈約書》一家之文,工拙壤鬲。
又《韻會小補》叶訖得切,音祴。《柳宗元·懲咎賦》讒妬結而不戒兮,猶斷斷於所執。勢危疑而多詐兮,逢天地之否隔。○按正字通引柳賦云,質韻音屹,固非。而韻會小補叶訖得切,亦謬。得在職韻,執在緝韻,職緝不相通,以隔叶執,不當作訖得切。
又與融通。《史記·秦始皇紀》昭隔內外,靡不淸淨,施於後嗣。《註》隔,一作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