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其简兮妙不可传

出自:宋代·释正觉《禅人并化主写真求赞》

拼音:[dé,děi,de][qí,jī][jiǎn][xī][miào][bù,fǒu][kě,kè][chuán,zhuàn]

平仄:平平仄平仄仄仄平

青山之主兮体本平等,白云之宾兮用能自然。
应有余兮神不可测,得其简兮妙不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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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简兮】《诗.邶风》篇名。《诗序》以为"卫之贤者仕于伶官"﹐是"刺不用贤"之作。后因以"简兮"表示贤者不得志而沉湎于声乐。
【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可传】1.可以传后;可以传授。 2.可以流传。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简】

䉍【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正字通》俗字。

【兮】

兮【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

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

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

【妙】

妙【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正韻》彌笑切,音廟。神妙也。《易·說卦》神也者,妙萬物而爲言者也。《老子·道德經》衆妙之門。《莊子·寓言篇》自吾聞子之言,九年而大妙。《劉劭人物志》尤妙之人,含精于內,外無飾姿。

少年也。《杜甫詩》明公獨妙年。

纖媚也。《前漢·李夫人傳》妙麗善舞。

姓。見《姓苑》。

《集韻》弭沼切。與眇通。嫽妙,女貌。《漢·三老袁君。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丁戀反。

《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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