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èi][xián][fēng][ér][shǎo,shào][biāo][lǜ]
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仄
平林常榧啖俚蛮,玉山之产升金盘。
其中一树断崖立,石乳荫根多岁寒。
形嫌蜂儿尚粗率,味嫌蜂儿少标律。
昔人取急欲高比,今我细论下匹。
世间异物难并兼,百年不许赢栽添。
余某何为满地涩,荔子正复漫天甜。
浮云变化嗟俯仰,灵芝醴泉成独往。
后来空向玉山求,坐对蜂儿还想象。
【蜂儿】即蜂。
【标律】犹标格。
【味】
味【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沸切,音未。《說文》滋味也。《玉篇》五味,金辛木酸水鹹火苦土甘。《禮·王制》五味異和。
又《老子·道德經》味無味。《列子·天瑞篇》有味者,有味味者。《後漢·郞顗傳》含味經籍。
又五味,藥名。《抱朴子·僊藥篇》移門子服五味子十六年,色如玉女。《本草綱目》作菋。
又《集韻》莫拜切,音。飮食之味。
又莫珮切,音妹。器光澤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味縣。《註》孟康曰:味音昧。
又《釋文》亡曷反,音沫。《禮·檀弓》瓦不成味。《註》味當作沫。沫靧也。○按《集韻》《類篇》引《禮·檀弓》瓦不成味,作莫佩切,而《釋文》則止亡曷反一音,今兩存之。
【嫌】
嫌【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戸兼切《集韻》《韻會》賢兼切《正韻》胡兼切,協平聲。《說文》不平於心也。一曰疑也。《禮·曲禮》禮者,所以定親疎,决嫌疑也。《又》禮不諱嫌名。《後漢·馮異傳》帝曰:將軍何嫌何疑,而有懼意。《唐書·尉遲敬德傳》秦王謂尉遲敬德曰:丈夫意氣相期,勿以小嫌介意。《集韻》或作慊。
【蜂】
蜂【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敷容切,音丰。與蠭同。《集韻》蠭通作蜂。
又薄紅切,音蓬。《蒼頡篇》螽蜂,蟲名。字或作。
【儿】
儿【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集韻》《韻會》而鄰切,音仁。《說文》人也。《玉篇》仁人也。孔子曰:人在下,故詰屈。《戴侗·六書故》人儿非二字,特因所合而變其勢。合於左者,若伯若仲。合於下者,若兒若見。《鄭樵·六書略》人象立人,儿象行人。
又《集韻》居拜切,音戒。仁人也。(兒)〔古文〕爾平聲。《說文》孺子也。象形。小兒頭囟未合。
又《韻會》男曰兒,女曰嬰。
又《韻會》兒,倪也。人之始,如木有端倪。
又《倉頡篇》兒,嬬也。謂嬰兒嬬嬬然,幼弱之形也。
又《韻會》姓也。漢有兒寬。
又《唐韻》五稽切《集韻》《韻會》研奚切《正韻》五黎切,音霓。姓也。《前漢·藝文志》兒良一篇。《註》師古曰:六國時人也。《兒寬傳》兒寬,千乘人也。
又《韻會》弱小也。通作倪。《孟子》反其旄倪。(兒)
【少】
少【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書沼切《韻會》始紹切,燒上聲。《說文》不多也。从小丿聲。《徐曰》丿音夭。《禮·禮器》禮有以少爲貴者,謂天子一食,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無數是也。食力,庶人也。
又少頃,有閒也。《孟子》少則洋洋焉。
又短也。訾人曰少之,猶稱人曰多之也。《史記·蘇秦傳》素習知蘇秦皆少之。
又《廣韻》式照切《韻會》《正韻》失照切,燒去聲。《玉篇》幼也。《增韻》老之對也。《易·本義》兩儀者始,爲一畫,以分隂陽。四象者次,爲二畫,以分太少。
又少儀。《禮記》篇名。少室,山名。
又副貳也。《前漢·賈誼傳》於是爲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師。《註》副三公者。
又姓。漢下邽令少年唯。
又叶書久切,音守。《歐陽修·杜祁公墓銘》君子豈弟,民之父母。公雖百齡,人以爲少。母音畝。
又《正字通》入宥韻。《歐陽修·蔡君山墓銘》父不哭子,老不哭少。嗟夫君山,而不得壽。◎按今文少作幼。《正字通》古小少同。加丿,轉注。
【标】
標【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甫遙切《集韻》《韻會》《正韻》音猋。木末也。《管子·霸言篇》大本而小標。《淮南子·天文訓》本標相應。
又高枝曰標。《莊子·天地篇》上如標枝,民如野鹿。
又表也。《禮·投壺》疏:飮畢之後,司射請爲勝者樹標。《晉書·宣帝紀》立兩標以別新舊。
又旌旗也。《淸異錄》梁祖建火龍標。
又標樹,位置也。《唐書·王義方傳》高自標樹。
又書也。《孫綽·天台山賦》名標於奇紀。
又《說文》敷沼切,音縹。《廣韻》方小切,音。
【律】
律【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呂戌切《集韻》《韻會》《正韻》劣戌切,日如其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又用玉。漢末以銅爲之。《書·舜典》同律度量衡。《禮·王制》考時月,定日同律。
又《爾雅·釋詁》法也。
又常也。《註》謂常法。《正韻》律呂萬法所出,故法令謂之律。《管子·七臣七主篇》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釋名》律,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咸懼,而不敢易紀律。
又軍法曰律。《易·師卦》師出以律。
又法志》秦漢舊律起自李悝。悝著網捕二篇,雜律一篇。
又以其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
又爵命之等曰律。《禮·王制》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公九命,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
又《爾雅·釋言》述也。《禮·中庸》上律天時。
又《爾雅·釋言》銓也。所以銓量輕重。
又理髮曰律。《荀子·禮論篇》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註》律,理髮也。
又詩律。《杜甫·遣悶詩》晚節漸於詩律細。
又戒律。《佛國記》法顯慨律藏殘缺,於是以弘始二年至天竺,尋求戒律。
又《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又斛律,耶律,複姓。《姓譜》斛律,代人,世爲部落統軍,號斛律部,因氏焉。耶律,遼之後。
又《韻補》與嵂通。《詩·小雅》南山律律。《司馬相如·大人賦》徑入雷室之砰磷鬱律兮,洞出鬼谷之堀礨崴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