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莫使随薪槱

出自:宋代·孔武仲《曹家巷税居三咏·小槐》

拼音:[zhǔ][zhāng][mò,mù][shǐ][suí][xīn][yǒu,chǎo]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

合抱庭槐已是奇,何年春色长孙枝。
主张莫使随薪槱,会见繁柯偃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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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主张】主意,见解;也指持有某种见解:没了主张|妈妈主张我学美术,爸爸主张我学物理。
【薪槱】1.亦作"薪楢"。 2.《诗.大雅.棫朴》:"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毛传:"槱,积也。山木茂盛,万民得而薪之;贤人众多,国家得用蕃兴。"后以"薪槱"喻贤良的人材或选拔贤良的人材。 3.柴木。 4.比喻基础。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主父,複姓。

《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张】

張【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弡《唐韻》陟良切《集韻》《韻會》中良切,帳平聲。《說文》施弓弦也。《禮·曲禮》張弓尚筋。《儀禮·鄕射禮》勝者執張弓。

《廣雅》大也。《詩·大雅》孔修且張。《書·康王之誥》張皇六師。

《廣雅》施也。《史記·武帝紀》張羽旗,設供具,以祀神君。

《廣韻》開也。《老子·道德經》將欲翕之,必故張之。

《韻會》設也。《史記·曹相國世家》取酒張坐飮。

施絃曰張。《前漢·董仲舒傳》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

羅取鳥獸曰張。《周禮·秋官·冥氏》掌設弧張。《註》弧張,罿罦之屬。《後漢·王喬傳》自縣詣臺朝,輒有雙鳧飛來,舉羅張之,但得一隻舄焉。

計物之數曰張。《左傳·昭十三年》子產以幄幕九張行。《後漢·明帝八王傳》寵有彊弩數千張。

星名。《史記·律書》西至于張。張者,言萬物皆張也。《天官書》張素爲廚,主觴客。《正義》張六星,六爲嗉,主天廚飮食,賞賚觴客。

譸張,誑也。《書·無逸》民無或胥,譸張爲幻。

蹶張,以足張弩也。《前漢·申屠嘉傳》以材官蹶張。《註》如淳曰:能脚踏强弩張之,故曰蹶張。師古曰:今之弩,以手張者曰擘張,以足張者曰蹶張。

乖張,相戾也。《司馬貞·補史記序》其中遠近乖張。

姓。《廣韻》本自軒轅第五子揮,始造弦,實張網羅,世掌其職,後因氏焉。風俗通云:張王李趙,黃帝賜姓也。出淸河,南陽,吳郡,安定,燉煌,武威,范陽,犍爲,沛國,梁國,中山,汲郡,河內,高平十四望。《詩·小雅》張仲孝友。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設也。《周禮·天官·掌次》掌凡邦之張事。《前漢·王尊傳》供張如法而辦。

《韻會》自侈大也。《左傳·桓六年》隨張必棄小國。《釋文》張,豬亮反。

張絃之張,亦音帳。《嵆康·琴賦》伶倫比律,田連操張,進御君子,新聲㺒亮。

與脹通。《左傳·成十年》晉侯將食張如厠。《註》張,脹滿也。

與帳通。《史記·高帝紀》復留止張飮三日。《註》張,幃帳也。

《左傳·僖十五年》隂血周作,張脈僨興。《疏》血旣動作,脈必張起,故言張脈也。《釋文》張,中亮反。

雄張。《後漢·班超傳》于寘王雄張南道。《註》雄張,猶熾盛也。張,丁亮反。

【莫】

莫【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寞。《韻會》無也,勿也,不可也。《易·繫辭》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

定也。《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

謀也。《詩·小雅》秩秩大猷,聖人莫之。

《博雅》强也。《論語》文莫吾猶人也。《晉書·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强爲文莫。《揚子·方言》侔莫,强也,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淮南子·謬稱訓》猶未之莫與。《註》莫,勉之也。

削也。《管子·制分篇》屠牛垣,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

《博雅》莫莫,茂也。《詩·周南》維葉莫莫。《註》莫莫,茂密之貌。

《莊子·逍遙遊》廣莫之野。《註》莫,大也。

姓。《通志·氏族略》卽幕氏省文。漢有富人莫氏,見《游俠傳》。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

《史記·夏本紀註》五湖之一有莫湖。

與瘼通。《詩·小雅》莫此下民。

與幕通。《史記·李廣傳》莫府省約文書籍事。

《說文》莫故切。同暮。《易·夬卦》莫夜有戎。

菜也。《詩·魏風》彼汾沮洳,言采其莫。《註》音暮。《陸璣疏》莫,莖大如箸,赤節,節一葉,似柳葉,厚而長,有毛刺,今人繅以取繭緒。其味酢而滑,始生可以爲羹,又可生食。五方通謂之酸迷,冀州人謂之乾絳,河、汾之閒謂之莫。

通膜。《禮·內則》去其皽。《註》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

《韻會》莫白切,音陌。靜也。《詩·小雅》君婦莫莫。《註》言淸靜而敬至也。《左傳·昭二十八年》德正應和曰莫。

《唐韻古音》平聲,音謨。《漢書》註引《詩》聖人莫之作謨。《直音》作。

【使】

使【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史。令也,役也。《豳風》序:說以使民。《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管子·樞言篇》天以時使,地以材使,人以德使,鬼神以祥使,禽獸以力使。

《集韻》疏吏切《正韻》式至切,。遣人聘問曰使。《前漢·韓信傳》發一乗之使,下咫尺之書。

《鬼谷子抵巇篇》聖人者,天地之使也。《淮南子·天文訓》四時者,天之吏也。日月者,天之使也。

《諡法》治民克盡嚴篤無私曰使。本作。《六書統》从人从事。令人治事也。

【随】

隨【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3画

〔古文〕象》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詩·大雅》無縱詭隨。《傳》詭,人之善。隨,人之惡者。

易卦名。

《易·咸卦》咸其股,執其隨往吝。《註》隨,謂趾也。《疏》腓動,則足隨之,故謂足爲隨。

《艮卦》艮其腓,不拯其隨。

《儀禮·鄕射禮》其閒容弓,距隨長武。《註》距隨者,物橫畫也。始前足至東頭爲距,後足來合而南面爲隨。

地名。《左傳·隱五年》翼侯奔隨。《註》隨,晉地。

國名。漢爲縣。《左傳·桓六年》楚武王侵隨。《註》隨國,今義陽隨縣。《前漢·地理志》南陽郡隨縣。《註》故厲國也。《韻會》晉置隨郡,齊攺爲州。《正韻》亦作隋。詳前隋字註。

西隨,縣名。《前漢·地理志》牂牁郡西隨縣。

沙隨,地名。《春秋·成十六年》會于沙隨。《註》宋地,梁國寧陵縣北有沙隨亭。

姓。《風俗通》隨侯之後,漢有博士隨何。《史記·匈奴傳》有詔捕太醫令隨但。《前漢·藝文志》隨巢子六篇。《註》墨翟弟子。

《正韻》亦作遺。《詩·小雅》莫肯下遺。《箋》遺,讀曰隨。《疏》隨從於人,先人後己,以相下之義也。

《集韻》古通追。《屈原·離騷》背繩墨以追曲。《註》追,與隨通。

《唐韻正》古音旬禾反。《論語》季隨,季騧。《楊愼曰》大理董難曾見宋人小說,周有八士,命名八人而四韻。季隨、季騧,隨,旬禾反,騧,烏戈反,一韻也。《老子·道德經》音聲相和,先後相隨。《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天不始不隨。《易林》宮商旣和,聲音相隨。《馬融·廣成頌》魴鱮鱏鯿,鰋鯉鱨魦。樂我純德,騰躍相隨。《顧炎武曰》隨字自素問天元紀大論,知迎知隨,氣可與期,始入之韻。

《史記·天官書》前列直斗口三星,隨北端兌。《註》索隱曰:隨,他果反。

與橢通。《淮南子·齊俗訓》闚面於盤水則員,於杯則隨,面形不異,其故有所員,有所隨者,所自闚之異也。《呂大臨曰》隨,當讀橢,圜而長也。《正字通》俗作随。

【薪】

薪【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音新。《說文》蕘也。

柴也。《詩·齊風》析薪如之何。《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草亦曰薪。《孟子》毀傷其薪木。《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采薪亦曰薪。《前漢·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

【槱】

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與久切《集韻》《韻會》以九切《正韻》云九切,音酉。《說文》積木燎之也。《詩·大雅》薪之槱之。《傳》槱,積也。《箋》豫斫以爲薪,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則聚積以燎之。《周禮·春官》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或作禉、梄,通作蕕。

《廣韻》《集韻》《韻會》余救切《正韻》爰救切,音柚。

《集韻》《韻會》《類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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