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鸡可以祭

出自:宋代·方回《示长儿存心》

拼音:[zhī,zhǐ][jī][kě,kè][yǐ][jì,zhài]

平仄:平平仄仄仄

我家歙山下,不满五顷田。
捐弃已过半,岂不为子钱。
兵甲跨江海,喧豗逾十年。
零落殆万卷,荒凉余数椽。
借使尽售之,事亦关诸天。
平生鄙货殖,黄金散如烟。
孰知两鬓雪,枯肠几不饘。
无忧恐难老,故遣百虑煎。
乐者未必寿,死返在我先。
属有客语我,法当营冢阡。
儿曹勿过计,葬穴自有缘。
只鸡可以祭,故絮亦足缠。
但戒傚俚俗,佛事徒喧阗。
文公有家礼,夙已书诸篇。
父贫至累子,能不心恻然。
揣量内无愧,视世差独贤。
囊中也无物,积稿诗三千。
讵敢望放翁,至有万首传。
严陵所寓屋,稍已割东偏。
邻翁觅菜地,更当乞西壖。
今我欲裹粮,一汎涛江船。
永谢麟阁梦,宁垂灶鼎涎。
故人傥相济,匪伊归棹旋。
紫阳政自佳,携汝追群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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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只鸡】一只鸡。常指菲薄的祭品。
【可以】可以11.表示可能或能够:不会的事情,用心去学,是~学会的ㄧ这片麦子已经熟了,~割了。 2.表示许可:你~走了。参看‘能’条d、e两项。 可以2 [kěyǐ]1.好;不坏:这篇文章写得还~。 2.厉害:你这张嘴真~ㄧ天气实在热得~。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祭】

祭【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子例切,音霽。《說文》祭祀也。从示,右手持肉。

《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

《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

《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音債。周大夫邑名。

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爲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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