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踪与麋鹿

出自:唐代·法振《病愈寄友》

拼音:[wēi][zōng][yǔ,yù,yú][mí][lù]

平仄:平平平平仄

哀乐暗成疾,卧中芳月移。西山有清士,孤啸不可追。
捣药昼林静,汲泉阴涧迟。微踪与麋鹿,远谢求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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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麋鹿】1.麋与鹿。 2.即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微】

微【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非切,音薇。《爾雅·釋詁》幽微也。《易·繫辭》知微知彰。《書·大禹謨》道心惟微。

《廣韻》微,妙也。《禮·禮運》德產之致也精微。

《說文》隱行也。《史記·秦始皇紀》微行咸陽。

《廣韻》細也。《孟子》乃孔子,則欲以微罪行。

《玉篇》不明也。《詩·小雅》彼月而微,此日而微。

《韻會》衰也。《詩·小雅》式微式微。《箋》微乎微者也。《史記·杞世家》杞小微。

《韻會》賤也。《尚書序》虞舜側微。

《爾雅·釋詁》匿微也。《註》微謂逃藏也。《左傳·哀十六年》白公奔山而縊,其徒微之。《註》微,匿也。

《爾雅·釋詁》蔽,微也。《晉語》公子重耳過曹,曹共公聞其駢脅,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註》微,蔽也。

殺也。《禮·檀弓》禮有微情者。《疏》微,殺也,言賢者喪親,必致滅性,故制使三日而食,哭踊有數,以殺其內情。

伺察也。《前漢·郭解傳》使人微知賊處。《註》微,伺問之也。

《爾雅·釋訓》骭瘍爲微。《註》骭,脚脛。瘍,瘡也。《詩·小雅》旣微且尰。

《韻會》非也。《詩·邶風》微我無酒。

《韻會》無也。《禮·檀弓》齊餓者,不食嗟來之食。曾子曰:微與。《註》微,猶無也。

國名。《書·牧誓》微盧彭濮。《傳》微在巴蜀。

《爾雅·釋山》未及上翠微。《疏》未及頂上,在旁陂陀之處,山氣靑縹色,故曰翠微也。

紫微,太微,少微,星名。《晉書·天文志》紫微垣十五星在北斗。北一曰紫微,天帝之座也,天子之常居也。太微,天子庭也。五帝之座也,十二諸侯府也。少微,在太微西,士大夫之位也,明大而黃,則賢士舉也。

三微。《後漢·章帝紀》春秋於春每月書王者,重三正,愼三微也。《註》三微者,三正之始,萬物皆微,物色不同,故王者取法焉。十一月,時陽氣始施於黃泉之下,色皆赤,赤者陽氣,故周爲天正,色尚赤。十二月,萬物始牙而色白,白者隂氣,故殷爲地正,色尚白。十三月,萬物莩甲而出,其色皆黑,人得加功展業,故夏爲人正,色尚黑。

姓。《左傳·哀八年》微虎。《註》魯大夫。

微生,複姓。《論語》微生高。

【踪】

蹤【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卽容切《集韻》《韻會》將容切,音從。《玉篇》跡也。《釋名》從也。人形從之也。《前漢·揚雄傳》躡三皇之高蹤。○按《說文》無蹤字,古皆以縱爲蹤。詳糸部縱字註。

《韻補》叶卽王切,音匡。《陸雲·陸府君誄》耽精遐奧,肆志篇章。仰咨遺訓,思齊曩蹤。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麋】

麋【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武悲切《集韻》《韻會》旻悲切《正韻》忙皮切,麋。《註》麋,似水牛。《爾雅·釋獸》麋牡麔,牝麎,其子䴠,其跡纏,絕有力狄。《疏》此釋麋之種類也。《周禮·天官·獸人》冬獻狼,夏獻麋。《註》狼膏聚,麋膏散,聚則温,散則涼。

犫麋,醜人也。《左思·魏都賦》犫麋之與子都。

水草之交曰麋。《詩·小雅》居河之麋。《左傳·僖二十八年》楚子玉自爲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巳曰:畀余,余賜汝孟諸之麋。《註》麋,湄也。

姓。蜀將東海麋竺。見《蜀志》。

與眉同。《荀子·非相篇》伊尹之狀,面無鬚麋。

與蘪通。《楚辭·九歌》秋蘭兮麋蕪。《註》麋蕪,芎藭名。

【鹿】

鹿【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埤雅》仙獸也。牡者有角。《字統》鹿性驚防,羣居分背而食,環角向外以備人物之害。《易·屯卦》卽鹿無虞,惟入于林中。《疏》卽鹿若無虞官,虛入林木中,必不得鹿。《詩·小雅》呦呦鹿鳴。

鹿蜀,獸名。見《山海經》。

鉅鹿,郡名。《前漢·地理志》鉅鹿,卽禹貢大陸。○按今屬順德府。

獲鹿、束鹿,縣名。《唐書·地理志》隋鹿泉,唐攺獲鹿。隋鹿城,唐攺束鹿。

地名。《左傳·僖二十四年》出于五鹿。《註》在今衞縣西北。

山名。涿鹿在上谷。白鹿在荆州。鹿門舊名蘇嶺山,在襄陽。沙鹿在晉平陽元城縣東。

鹿門,關名。《左傳·襄二十四年》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註》魯南城東門。

臺名。《書·武成》散鹿臺之財。《薛瓚曰》在朝歌城。

衡鹿,官名。《左傳·昭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守之。

囷鹿。《吳語》大荒薦饑,市無赤米,而囷鹿空虛。《註》先儒以圓曰囷,方曰鹿。囷,聚也,亦散也。鹿善聚善散。故囷謂鹿。俗作簏。

鹿車小車也。《風俗通》鹿車小,裁容一鹿。

酒器。《魯相韓敕修孔廟禮器》有雷洗觴觚,爵鹿柤梪。

縷鹿,婦人冠名。見《蔡邕·獨斷》。

鹿豆。《爾雅·釋草》蔨,鹿,其實莥。《註》今鹿豆也。

活鹿,鹿蹄,鹿腸,鹿首,鹿麻,草名。見《本草綱目》。

與麓通。《詩·大雅》瞻彼旱麓,棒楛濟濟。《周語》作旱鹿。

姓。《正字通》漢鹿旗,明鹿麟。

五鹿,複姓。漢有五鹿充宗。

鹿鹿,與錄錄通。《前漢·蕭曹傳贊》錄錄未有奇節。《註》錄錄,猶鹿鹿也。亦作碌碌。

作陸陸。

《荀子·成相篇》剄以獨鹿,棄之江。《註》獨鹿,與屬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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