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īn][hé,hè,huó,huò,hú][yùn][jūn]
平仄:平平仄平
酒醒人世换,碧桃靓、海山春。任青鸟沈沈,紫鳞杳杳,有玉林人。宫袍掉头未爱,爱荷衣、不染市朝尘。仙样蓬莱翰墨,云间鸾凤精神。笑呼银汉入金鲸。琼苑自由身。羡咳唾成章,香薰花雾,音和韵钧。六丁夜来捧去,便天人、也自叹尖新。那得金笺飞洒,浩歌飞步苍旻。
【音和】反切的一种。指反切上字与所切之字声母相同,反切下字与所切之字声调及韵母相同。也称"音和切"。
【和韵】1.指句中音调和谐,句末韵脚相叶:气力穷于和韵。 2.(hè-)旧体诗写作方式之一。指与别人的诗相唱和时,依照其诗所押的韵作诗。大致有三种方式:(1)依韵,即韵脚与原诗韵在同一韵部而不必用其原字;(2)次韵,或称步韵,即韵脚用其诗原韵原字,而且用字先后次序也必须相同。(3)用韵,即韵脚用原诗的字而不必依照其先后次序。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又《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姓。見《姓苑》。
又《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
【和】
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咊龢《廣韻》《正韻》戸戈切《集韻》《韻會》胡戈切,音禾。《廣韻》順也,諧也,不堅不柔也。《書·堯典》協和萬邦。
又《舜典》律和聲。《易·乾卦》保合太和。《中庸》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又《書·堯典》乃命羲和。《註》羲氏,和氏,主曆象授時之官。
又《詩·小雅》和鸞雝雝。《傳》在軾曰和,在鑣曰鸞。《疏》和,亦鈴也,以其與鸞相應和,故載見曰和鈴央央是也。《廣韻》本作鉌。
又《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笙謂之和。《註》和,十三簧。
又《周禮·夏官·大司馬》以旌爲左右和之門。《註》軍門曰和,今謂之壘門,立兩旌以爲之。《戰國策》與秦交和而舍。
又《諡法》不剛不柔曰和。
又和夷,地名。《書·禹貢》和夷底績。
又雲和,地名。《周禮·春官·大司樂》雲和之琴瑟。
又《廣韻》州名,在淮南,漢屬九江郡,齊爲和州。
又《韻會》西和州,秦蒙恬築長城始此,唐爲岷州,宋攺西和州。
又《廣韻》姓也。本自羲和之後,一云卞和之後,晉有和嶠。
又《正字通》養和,今之靠背也。李泌采異木蟠枝以隱背,號曰養和。
又《松陵集》皮日休以五物送魏不琢,有烏龍養和,桐廬養和。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臥切,禾去聲。《廣韻》聲相應。《易·中孚》鳴鶴在隂,其子和之。
又《爾雅·釋樂》徒吹謂之和。
又《集韻》調也。《禮·檀弓》竽笙備而不和。
又《禮運》五味,六和,十二食,還相爲質也。《註》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加以滑甘,是謂六和。
又《禮器》甘受和。《釋文》和,戸臥反。《周禮·天官》內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烹煎和之事。
【韵】
韵【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韻同。(韻)〔古文〕均《唐韻》《集韻》《韻會》王問切《正韻》禹慍切,彭年等重修《廣韻》,丁度有《集韻》,金韓道昭有《五音集韻》,元黃公紹有《韻會舉要》,明洪武中宋濂等修《正韻》,此韻書大略也。
又《正韻》風度也。《說文》裴光遠云:古與均同。《唐書·楊收傳》夫旋宮以七聲爲均。均言韻也。古無韻字,猶言一韻聲也。《集韻》或作韵。
【钧】
鈞【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銞《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規倫切,音均。《說文》三十斤也。《孟康曰》萬一千五百二十銖。《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疏》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鈞石所以一天下之重輕,而立民信也。
又《集韻》一曰陶旊輪。《正字通》陶人模下圓轉者爲鈞。《前漢·賈誼傳師古註》陶家名轉者爲鈞,蓋取周回調均之義。
又大鈞,天也。《前漢·賈誼傳》大鈞播物,坱圠無垠。《註》如淳曰:陶者作器于鈞上,此以造物爲大鈞也。言造化爲人,亦猶陶之造瓦耳。
又《杜甫詩》八荒開壽域,一氣轉洪鈞。
又樂名。《張衡·西京賦》饗以鈞天廣樂,帝有醉焉。
又劒名。《淮南子·覽冥訓》淳鈞之器成。《註》淳鈞,古劒。
又地名。《左傳·昭四年》夏啓有鈞臺之享。《註》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
又水名。《前漢·霍去病傳》涉鈞者。《註》鈞耆,水名。
又姓。《風俗通》楚大夫元鈞之後,漢有侍中鈞喜。
又與均同。平也。《詩·大雅》四鍭旣鈞。《註》矢鏃重羽輕,必參亭而三分之,一在前,二在後,得平均也。
又等也,同也。《左傳·成六年》善鈞從衆。《註》鈞,等也。
又《襄二十六年》多鼓鈞聲。《註》鈞,同其聲。《集韻》或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