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痕切,音跟。《說文》木株也。《左傳·隱六年》農夫之去草,絕其本根,勿使能殖。
又《廣韻》根,柢也。《老子·道德經》重爲輕根。《管子·地形篇》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菀。
又《博雅》始也。
又天根星也。《周語》天根見而水涸。註亢氐之間。
又金根,車名。《後漢·輿服志》天子車金根。
又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前漢·五行志》木門倉琅根。
又竹根,杯名。《晉庾信報惠酒詩》山杯捧竹根。
又雲根,山名。《宋孝武登作樂山詩》積水溺雲根。
又姓。《姓苑》周人根牟子,善著書。
又叶經天切,音堅。《三略軍讖》侵侮下民,國內譁諠。臣蔽不言,是謂亂根。
【株】
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陟輸切《集韻》《類篇》鐘輸切《韻會》追輸切,音邾。《說文》木根也。徐曰:在土曰根,在土上曰株。《易·困卦》困于株木。《王肅註》謂最處底下也。
又株枸,斷木也。《莊子·達生篇》承蜩者處身若橛株枸。
又幹也。《韓非子·五蠹篇》宋人守株,冀復得兔。
又木身也。《蜀志·諸葛表》成都有桑八百株。
又與誅通。《釋名》罪及餘人曰誅。誅,株也,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
又《類篇》株儒,短柱也。
又株離,亦作侏離,樂名。《史記·樂書》四夷之樂,東方曰,南方曰任,西方曰株離,北方曰禁。
又株林,邑名。《詩·陳風》胡爲乎株林。
又《正韻》專於切,音朱。義同。
又《集韻》《類篇》鱅珠切,音殊。株楰,木名,可爲車輞。
又同駐。《釋名》駐,株也。株木不動也。
【亦】
亦【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睪。總也,又也。
又傍及之詞。
又姓。宋開禧進士亦尚節,明參將亦孔昭。
又同奕。《詩·周頌》亦服爾耕。《箋》亦,大也。《正義》亦奕義通。亦本作與掖同。《詩·衡門序》誘掖其君。《釋文》《石經》作亦。亦,古掖字也,左右肘脅之閒曰掖。後从肉作腋。
【须】
須【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錫兪切《集韻》《韻會》詢趨切,音需。《說文》面毛也。《易·賁卦》賁其須。《註》須之爲物上附者也。《疏》須上附于面。《釋名》頤下曰須。須,秀也。別作䰅。俗作鬚。
又待也。《易·歸妹》歸妹以須。《詩·邶風》人涉卬否,卬須我友。
又與,待也。
又資也,用也。與需通。《爾雅·釋獸須屬》獸曰釁,人曰撟,魚曰須,鳥曰狊。《疏》此皆氣倦體罷所須若此,故題云須屬也。
又斯須,猶須臾也。《禮·樂記》禮樂不可斯須去身。
又遲緩也。《左傳·成二年》子不少須,衆懼盡。《後漢·淸河孝王傳》且復須留。《註》《東觀記》須留,作宿留。
又須女,星名。《史記·天官書·婺女註》正義曰:須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須女,賤妾之稱,婦職之者。
又國名。《春秋·僖二十二年》公伐邾,取須句。《公羊傳》作須朐。《前漢·地理志》東郡須昌縣,故須句國。
又《左傳·定四年》分唐叔以密須之鼓。《史記·周紀》文王伐密須。《註》密須氏,姞姓之國。今安定隂密縣是也。
又邑名。《詩·邶風》思須與漕。《傳》須、漕,衞邑。
又《後漢·郡國志》南陽郡順陽有須聚。
又菜名。《爾雅·釋草》須薞無。《疏》詩谷風,采葑采菲。傳,葑須也。先儒以須葑蓯當之。孫炎云:須,一名葑蓯。
又草名。《爾雅·釋草》臺,夫須。《疏》臺,一名夫須。莎草也。
又鳥名。《爾雅·釋鳥》鷉,須鸁。《疏》鷉,一名須鸁。
又兵器。《䆁名》須盾,本出於蜀。須,所持也。
又《揚子·方言》須,捷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謂之須捷。
又姓。《左傳·莊十七年》有須遂氏。《戰國策》魏大夫須賈。
又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
又《左思·吳都賦》旗魚須。《註》以魚須爲旗之竿也。
又《集韻》逋還切,音斑。班也。《禮·玉藻》笏,大夫以魚須文竹。《釋文》崔云:用文竹及魚班也。隱義云:以魚須飾文竹之邊。須音班。
又叶心秋切,音修。《息夫躬辭》嗟若是兮欲何留,撫神龍兮攬其須。《陸雲·九愍》生遺年而有盡,居靜言其何須。將輕舉以遠覽,眇天路而高遊。《註》須,求也。《說文徐註》此本須鬢之須。頁,首也。彡,毛飾也。借爲所須之須。俗書从水,非。毛氏曰:須與湏別。湏,火外切。爛也。
【穷】
窮【午集下】【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韻會小補》說文本作竆。从穴躳聲。隷作窮。
又《集韻》居雄切,音弓。恭貌。本作匔。或从穴作窮。
【竟】
竟【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
又《說文》樂曲盡爲竟。
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
又姓。出《何氏姓苑》。
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曾禮註:字彙附於去聲,非。
又《韻補》叶居亮切《郭璞·不死圖讚》有人爰處,員丘之上。稟此遐齡,悠悠無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