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è][lái][cān,shēn,cēn,sān][huó][zì]
平仄:仄平平平仄
诗自茶山后,如公世所稀。
特来参活字,应肯授玄机。
寒涧孤松老,秋云独鹤飞。
台山千万丈。望望未能归。
【特来】1.特地前来。 2.犹特别。
【活字】印刷上用的金属或木质的方柱形物体,一头铸着或刻着单个反着的文字或符号,排版时可以自由组合。
【特】
特【巳集下】【牛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徒得切《集韻》《韻會》《正韻》敵得切,音棏。《說文》朴特,牛父也。《玉篇》牡牛也。《書·舜典》格于藝祖,用特。《傳》特,一牛也。《禮·郊特牲註》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
又《禮·內則》庶人特豚,士特豕。
又《詩·魏風》胡瞻爾庭有懸特兮。《傳》獸三歲曰特。
又《爾雅·釋獸》豕生,三豵,二師,一特。
又牡馬亦曰特。《廣韻》特,雄也。《周禮·夏官·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註》三牝一牡。《又》頒馬攻特。《註》攻特,謂騬之。
又《詩·鄘風》髧彼兩髦,實維我特。《傳》特,匹也。
又《小雅》不思舊姻,求爾新特。《傳》新特,外昏也。
又《韻會》挺立曰特。《詩·秦風》維此奄息,百夫之特。《箋》百夫之中最雄俊也。
又《小雅》瞻彼阪田,有菀其特。《箋》菀然茂特之苗。《禮·聘儀》珪璋特達。
又《儒行》特立獨行。
又《禮·服問》輕者包,重者特。《註》特其葛不變之也。
又《周禮·夏官·司士》孤卿特揖。《註》特揖,一一揖之。
又《爾雅·釋水》士特舟。《註》單船。
又《韻會》但也。《史記·秦始皇紀》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
又《廣韻》亦姓。左傳,晉大夫特宮。《玉篇》或作犆。《集韻》或作字註。
【来】
來【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徠《廣韻》落哀切《集韻》《韻會》《正韻》郞才切,賴平聲。至也,還也,及也。《禮·曲禮》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
又《公羊傳·隱五年》公觀魚於棠,登來之也。《註》登讀爲得,齊人謂求得爲登來。
又玄孫之子曰來孫。
又麥名。《詩·周頌》貽我來牟。《前漢·劉向傳》作飴我釐麰。亦作䅘。
又呼也。《周禮·春官》大祝來瞽令臯舞。
又姓。
又《集韻》洛代切,音賚。撫其至日來。《孟子》放勳曰:勞之來之。
又叶鄰奚切,音離。《詩·邶風》莫往莫來,悠悠我思。《素問》恬澹虛無,眞氣從之。精神守內,病安從來。
又叶郞狄切,音力。《詩·小雅》東人之子,職勞不來。叶下服。《大雅》經始勿亟,庶民子來。
又叶落蓋切,音賴。《屈原·離騷》因氣變而遂會舉兮,忽神奔而鬼怪。時髣髴以遙見兮,精皎皎以往來。
又叶良置切,音利。《荀子·賦篇》一往一來,結尾以爲事。
【参】
參【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倉含切,音驂。《集韻》謀度也,閒厠也。
又《玉篇》相謁也。《廣韻》參,承也,覲也。
又《增韻》干與也,參錯也。
又《韻會》三相參爲參,五相伍爲伍。《易·繫辭》參伍以變。《韻會》左傳,自參以上。周禮,設其參。皆謂三相參列也。後世參軍,參謀,參知政事,蓋取此義。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參爲白虎三星,直者是爲衡石。《註》參三星者,白虎宿中,東西直似稱衡也。
又《唐韻》所今切《集韻》《韻會》《正韻》疏簪切,音森。《說文》商星也。本作曑,从晶㐱聲。《徐曰》其上晶與星同義也。今文作參。
又《韻會》叢立貌。《束皙·補亡詩》參參其穡。《論語》立則見其參於前。
又姓。《廣韻》祝融之後。
又人參。藥名。本作薓。
又《唐韻》楚簪切《集韻》《韻會》初簪切,音嵾。《廣韻》同嵾。嵾嵳,不齊貌。《詩·周南》參差荇菜。
又《張衡·思賦》長余佩之參參。《註》長貌。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桑感切,音糝。雜也。《韻會》與糝同。《周禮·天官·司裘註》大射,大侯九十,參七十,干五十。
又《正韻》七紺切,音摻。曲名。
又參鼓,亦作摻鼓。
又與三通。《周禮·冬官考工記》分去一。
【活】
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戸括切,音佸。水名。《水經》活水,出壷關縣東玷臺下。
又生也。《詩·周頌》實函斯活。
又《孫穆·雞林類事》高麗方言謂弓曰活。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同。活活,水流聲。《詩·衞風》北流活活。
又汨活,水流疾貌。《馬融·長笛賦》汨活澎濞。
又《韻補》叶胡決切,音血。《魯褒錢神論》無位而尊,無勢而熱。危可使安,死可使活。
【字】
字【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自。《說文》乳也。
又愛也。《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又名字。《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又》女子許嫁筓而字。《註》亦成人之道也。
又女許嫁曰字。《易·屯卦》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又畜之牝者能孕字,故謂牝曰字。《史記·平準書》乗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亦作牸。
又姓。《正字通》宋廉州判官字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