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原【子集下】【厂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愚袁切,音元。《說文》高平曰原,人所登。《爾雅·釋地》大野曰平,廣平曰原。《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其山林澤墳衍原隰之名物。《禮·月令》孟夏,令野虞出行田原,爲天子勞農。
又《前漢·食貨志》農漁商賈四者,衣食之原。《董仲舒傳》道之大,原出於天。《司馬相如傳》爾陿游原。《註》孟康曰:原,本也。
又《爾雅·釋言》原,再也。《疏》重再也。《易·比卦》原筮元永貞。《朱傳》必再筮,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註》末,勿也。謂所食之餘,不可再進也。《前漢·禮樂志》以沛宮爲原廟。《註》師古曰:原,重也。言已立正廟,更重立也。
又《韻會》推原也。《易·繫辭》原始要終。《前漢·薛宣傳》原心定罪。《註》師古曰:原,謂尋其本也。《管子·戒篇》春出,原農事之不本者,謂之遊。《註》原,察也。
又宥罪曰原。《晉書·潘岳傳》會詔原之。
又通作源。《前漢·食貨志》猶塞川原爲潢洿也。《註》師古曰:原,謂水泉之本也。
又姓。《廣韻》孔子弟子有原憲。《前漢·趙廣漢傳》潁川大姓原褚。《註》原褚,二姓也。
又州名。《韻會》漢高平縣,魏爲鎮州,又攺原州。
又《韻補》叶虞雲切。《史記·敘傳》懷王客死,蘭咎屈原。好諛信讒,楚幷于秦。
【均】
均【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正韻》規倫切,音鈞。《說文》平也。《詩·小推》大夫不均。《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均齊天下之政。《春官》軍禮有五二日大均之禮,恤衆也。
又調也。《詩·小雅》六轡旣均。
又徧也。《易·說卦》坤爲均。《莊子·寓言篇》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循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
又天子設四代之學,曰成均,見《禮·文王世子註》。
又造瓦之具,旋轉者也。董仲舒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爲。
又樂器。《禮·樂記》樂所以立均。《尚書疏》堂上之樂,皆受笙均。堂下之樂,皆受磬均。《後漢·律歷志》冬夏至,八音,聽五均。《註》均,長七尺,繫以絲,以節樂音。
又均服,戎服也。《左傳·僖五年》均服振振。亦作袀。
又地名。均,古麇國,在襄陽。《唐書·中宗紀》嗣聖元年,太后遷帝房州。
又遷于均。
又《集韻》王問切《正韻》禹慍切,音韻。《說文先訓》古無韻字,均卽韻也。
又與專切,音沿。《史記·夏本紀》均河海,通淮泗。《鄭元曰》均讀沿。
又叶古頑切,音鰥。《韓愈·孟郊失子詩》問天生下人,薄厚胡不均。夫曰天地人,由來不相關。
又通作鈞。《書·泰誓》厥罪惟鈞。
又或作旬。《禮·內則》旬而見。《周禮·地官》均人公旬用三日。《註》均古通旬。別作。
【吉】
吉【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居質切《集韻》《韻會》《正韻》激質切,音拮。《說文》善也。《廣韻》吉利也。《書·大禹謨》惠迪吉。
又朔日曰吉。《詩·小雅》二月初吉。《周禮·天官·大宰》正月之吉。
又州名。《韻會》漢豫章地,隋置吉州。
又姓。《廣韻》出馮翊尹吉甫之後。漢有漢中太守吉恪。
又《集韻》極乙切,音佶。本作姞,姓也。
又《集韻》謹也。
又《集韻》《韻會》其吉切,音咭。亦姓也。《詩·小雅》彼君子女,謂之尹吉。《箋》吉讀爲姞。尹氏,姞氏,周室昏姻之舊姓也。○按《釋文》吉,毛讀如字。鄭讀爲姞,其吉反,又其乙反,三音皆可讀。
又《唐韻正》叶音髻。《曹植·黃帝三鼎贊》鼎質之精,古之神器。黃帝是鑄,以象太一。能輕能重,知凶識吉。一叶於二反。《徐勉·萱草賦》亦曰宜男,加名斯吉。華而不豔,雅而不質。隨晦明而舒卷,與風霜而榮悴。質叶音致。
【祥】
祥【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似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徐羊切,音詳。《說文》福也。一云善也。《禮·禮運》是謂大祥。《書·泰誓》襲于休祥。
又凡吉凶之兆皆曰祥。《徐鉉曰》祥,詳也。天欲降以禍福,先以吉凶之兆詳審告悟之也。《前漢·五行志》妖孽自外來謂之祥。《左傳·昭十八年》鄭之未災也,里析曰:將有大祥。《註》祥,變異之氣。《疏》祥者,善惡之徵。中庸必有禎祥,吉祥也。必有妖孽,凶祥也。則祥是善事,而析以災爲祥者,對文言耳。書序:亳有祥桑。五行傳:時有靑眚靑祥,白眚白祥之類,皆以惡徵爲祥。是祥有善有惡,故杜云變異之氣。
又祭名。《禮·閒傳》父母之喪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疏》大祥二十五月。
又通詳。《史記·自序》隂陽之術大祥。《漢書》作詳。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殊】
殊【辰集下】【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市朱切《集韻》《韻會》慵朱切《正韻》尚朱切,音殳。《說文》死也。漢令曰:蠻夷長有罪,當殊之。《莊子·在宥篇》殊死者相望也。《註》廣雅曰:殊,斷也。司馬云決也。一曰誅也。《字林》云死也。《前漢·宣帝詔》赦殊死以下。
又絕也。《前漢·宣帝詔》骨肉之親,粲而不殊。《師古註》粲,明也。殊,絕也。明於仁恩,不離絕也。《前漢·韓信傳》軍皆殊死戰。《師古註》殊,絕也。謂決意必死。
又斷絕也。《左傳·昭二十三年》斷其後之木而弗殊。
又傷而未絕也。《史記·蘇秦傳》齊大夫與蘇秦爭寵,使人刺蘇秦,不死,殊而走。
又別也,異也。《易·繫辭》天下同歸而殊塗。《禮·大傳》殊號,異器械。
又過也。《後漢·梁竦傳》母氏年殊七十。《註》殊,猶過也。
又語詞。《詩·魏風》殊異乎公路。
又殊庭,蓬萊仙人庭也。《前漢·郊祀志》將以望祀蓬萊之屬,幾至殊庭。
又叶時流切,音酬。《陳琳詩》沈淪衆庶閒,與世無有殊。紆鬱懷傷結,舒展有何由。
【胜】
胜【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桑經切,音星。《說文》犬膏臭也。从肉,生,意兼聲。一曰不熟也。徐引禮記,飯胜而苴熟。《禮·內則·秋宜犢麛膳膏腥釋文》腥,音星。雞膏也。說文作胜,云:犬膏臭也。
又《集韻》七正切,音婧。《山海經》玉山有鳥焉,名曰胜遇。《註》音姓。
又新佞切,音性。與腥同。星見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
又《五音集韻》所庚切,音生。餼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