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uó,zháo,zhāo,zhe][jiǎo][lì][zhēng][róng]
平仄:平仄仄平平
不怕石头滑,来为雁荡行。
平生梦不到,今日眼逾明。
未历千岩秀,先逢一段清。
遍观从此始,着脚历峥嵘。
【着脚】1.置足,犹言亲临其地。 2.指落脚;涉足。 3.确实的,可靠的。
【着】
著【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正韻》陟慮切,音箸。《博雅》明也。《中庸》形則著。《晏子·諫上篇》君之德著而彰。
又《管子·立政篇》十二月一著。《註》著,標著也,使傰曹署著其名。《周禮·典婦功註》書其賈而著其物。
又《前漢·景帝紀》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註》著音著作之著。《晉書·職官志》魏太和中,詔置著作郞,於此始有其官。
又《小爾雅》思也。
又與貯通。《家語》子貢廢著鬻財於曹、魯之閒。《註》著,居也。
又《詩·齊風》俟我于著乎而。《傳》門屏之閒曰著。
又《左傳·昭十二年》若不廢君命則固有著矣。《註》著,位次也。《前漢·五行志》朝內列位有定處,所謂表著也。
又《廣韻》直餘切,音除。《爾雅·釋天》太歲在戊曰著雍。《韻會》表著之著亦音除。
又《羣經音辨》藥草也。《爾雅·釋草》味。荎著。《註》音儲。
又《類篇》陟略切,音芍。被服也。《晉書·宣帝紀》關中多蒺䔧,帝使軍士二千人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
又《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方尺二寸,䞓裏著組繫。《註》著,充之以絮也。《韓詩外傳》士褐衣縕著,未甞完也。
又《集韻》直略切,音擆。《吳越春秋》從隂收著,望陽出糶。《註》著。置也。
又《類篇》附也。《前漢·贾誼傳》黑子之著面。
又《禮·明堂位》著,殷尊也。《註》著地無足。
又《前漢·張騫傳》身毒國在大夏東南,其俗土著。《師古註》土著,謂有城郭常居,不隨畜牧移徙。《後漢·李忠傳》流民占著者五萬餘口。《直音》俗作着。
【脚】
脚【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居勺切《集韻》訖約切,音蹻。《說文》脛也。或作脚。《釋名》却也。以其坐時卻在後也。《荀子·正論篇》詈侮捽搏,捶笞臏腳。
又以足蹂物曰腳。《司馬相如·子虛賦》射麋腳麟。《註》郭璞曰:腳掎足。《文選·李善註》腳,謂持其麟也。
【历】
歷【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
又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
又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
又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
又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歷,猶疎也。《後漢·列女傳》蓬髮歷齒,未知禮則。
又錯也。《莊子·天地篇》交臂歷指。
又亂也。《大戴記》歷者,獄之所由生。《註》歷,歷亂也。《鮑照詩》黃絲歷亂不可治。
又歷歷,行列貌。《古樂府》歷歷種白楡。
又釜鬲謂之歷。《史記·滑稽傳》銅歷爲棺。《索隱曰》歷卽釜鬲也。
又歷錄,文章之貌。見《詩疏》。
又寂歷,猶寂寞也。《張說詩》空山寂歷道心生。
又山名。《括地志》蒲州河東縣雷首山,一名中條,一名歷山,舜耕處。《廣輿記》蒲州今屬平陽府。
又濟南有歷山,《漢志》充縣亦有歷山。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信都國有歷縣。
又歷城縣,屬濟南,卽齊州縣也。《地理通釋》田廣罷歷下兵,卽其地。後漢安帝建光三年,黃龍見歷城。
又湖名。《廣輿記》歷湖,在和州城西,周七十里,爲郡之巨浸。
又《爰歷》,書名。《說文序》趙高作《爰歷篇》,所謂小篆。
又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
又《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
又與霹靂之靂同。《前漢·天文志》辟歷夜明。《後漢·蔡邕傳》辟歷數發。
又與馬櫪之櫪同。《前漢·梅福傳》伏歷千駟。
又同壢。坑也。
【峥】
崢【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鋤耕切。同崝。《說文》崝嶸也。本作崝。或作崢。《韓愈·城南聯句》高言軋霄崢。《註》山之切云者。《孟郊·感興詩》吾欲載車馬,太行路崢嶸。《正字通》崝、崢古人詩賦皆互見,字雖別而意相通。
【嵘】
嶸【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戸萌切《集韻》《韻會》乎萌切《正韻》胡盲切,寥窲以崢嶸。
又《廣韻》永兵切《集韻》于平切,音榮。義同。《集韻》或作巆。
又作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