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蹈】
蹈【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導。《說文》踐也。《博雅》履也。《釋名》道也。以足踐之,如道路也。《禮·樂記》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左傳·哀二十一年》使我高蹈。《註》高蹈,猶遠行也。
又與悼同。《詩·小雅》上帝甚蹈。《傳》動也。《箋》蹈讀曰悼。《釋文》蹈,鄭作悼。病也。
【谷】
谷【酉集中】【谷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祿切,音穀。《說文》泉出通川爲谷。从水半見,出於口。《韻會》兩山閒流水之道也。《爾雅·釋水》水注谿曰谷。《疏》謂山谷中水註入㵎谿也。《易·井卦》井谷射鮒。《註》谿谷出水,從上注下。《公羊傳·僖三年》桓公曰:無障谷。《註》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禮·祭法》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老子·道德經》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又谷水。《管子·度地篇》山之溝一有水一無水者,命曰谷水。
又暘谷,日所出處。昧谷。日所入處。《書·堯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
又《集韻》窮也。《詩·大雅》進退維谷。《疏》谷謂山谷,墜谷,是窮困之義。
又《廣韻》養也。《老子·道德經》谷神不死。
又《爾雅·釋天》東風謂之谷風。《詩·邶風》習習谷風。《詩詁》風出谷中也。《疏》谷之言穀。穀,生也。生長之風也。《前漢·王莽傳》其夕穀風迅疾。《師古曰》卽谷風。
又《韻會》竹溝曰谷。《前漢·律歷志》黃帝使伶倫取竹之解谷。《註》解,脫也。谷,溝也。取竹之無谷節者,一說解谷,昆侖之北谷名也。
又壑谷,窟室也。《左傳·襄三十年》鄭伯有爲窟室夜飮,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註》地室也。
又人足內踝前後一寸陷中,曰然谷穴。《奇經考》隂蹻之脈,起于跟中足少陽然谷穴之後。
又地名。《春秋·定十年》公會齊侯于夾谷。《杜註》卽祝其也。
又郡縣名。《前漢·地理志》上谷郡,秦置。《魏書·地形志》谷陽縣,屬留郡。
又山名。《山海經》波谷山者,有大人之國。
又姓。漢有谷永。
又複姓。金有夾谷謝奴。《金·國語姓氏解》夾谷曰仝。
又《廣韻》余蜀切《集韻》《韻會》兪玉切,音欲。義與《說文》《爾雅》同。
又姓。北魏有谷渾氏。
又吐谷渾氏。《金壷字考》音突浴魂。
又《廣韻》《集韻》《韻會》盧谷切,音鹿。《史記·匈奴傳》置左右谷蠡王。《註》谷蠡,音鹿離。
又叶乞約切,音却。《史記·龜筴傳》有介之蟲,置之谿谷。收牧人民,爲之城郭。
又叶魚律切,音聿。《易林》鹿畏人匿,俱入深谷。命短不長,爲虎所得。《音學五書》山谷之谷,雖有穀、欲二音,其實欲乃正音。《易》井谷,陸德明一音浴,《書》暘谷,一音欲,《左傳》南谷中,一音欲,《史記·樊噲傳》橫谷,《正義》音欲,《貨殖·傳》谷量牛馬,索隱音欲,苦縣《老子銘》書谷神作浴神是也。轉平聲則音臾,上聲則音與,去聲則音裕。今人讀谷爲穀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坑】
坑【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正韻》客庚切《集韻》《韻會》丘庚切。同阬。《爾雅·釋詁》虛也。《增韻》陷也。《尚書序》焚書坑儒。《史記·項羽紀》羽詐坑秦降卒三十萬。
又陂塹也。《揚雄·羽獵賦》跇巒坑,超唐陂。
又姓。見《姓苑》。
又苦岡切,音康。《東方朔·七諫》高山崔嵬兮,水流湯湯。逝日將至兮,與麋鹿同坑。○按韻有通轉,如八庚韻通眞轉陽,不應作叶,後倣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