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ě][yuán][tōu][guǒ][qù]
平仄:仄平平仄仄
野猿偷果去,村仆借书还。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猿】
猿【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雨元切《集韻》《韻會》于元切,音袁。《玉篇》俗猨字。《戰國策》猿獼猴錯木據水,則不若魚鼈。
【偷】
偷【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託侯切《集韻》《韻會》《正韻》他侯切,透平聲。《說文》苟且也。《左傳·昭十三年》子產曰:晉政多門,貳偷之不暇。
又《禮·表記》安肆日偷。
又《爾雅·釋言》佻也。《廣韻》盜也。《管子·形勢解》偷得利,而後有害,偷得樂,而後有憂者,聖人不爲也。
又薄也。《左傳·襄三十一年》趙孟之語偷。
又叶容朱切,音余。《張衡·西京賦》敬愼威儀,示民不偷。我有嘉賔,其樂愉愉。聲敎布濩,盈溢天區。
【果】
果【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火切,音裹。《說文》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易·說卦》乾爲天,爲木果。《註》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周禮·地官》甸師共野果蓏之屬。《應劭曰》木曰果,草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
又勝也,尅也。《左傳·宣二年》殺敵爲果,致果爲毅。
又決也。《禮·內則》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
又驗也。《宋書·后妃傳》今果然矣。
又釋氏因果。《隋書·經籍志》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
又果然,獸名。《宋國史補》揚州取一果然,數十果然可得。
又《爾雅·釋蟲》果蠃,蒲盧。《疏》細腰蠭也。
又與惈通。《左思·吳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方言》惈,勇也,古字通。
又《集韻》《韻會》苦果切。音顆。果然。飽貌。《莊子·逍遙遊》三餐而反,腹猶果然。
又《唐韻》《集韻》《韻會》同婐。女侍也。《孟子》二女果。
又通裸。《廣韻》赤體也。
又《集韻》《韻會》與祼通。《周禮·春官·大宗伯》大賔客則攝而載果。《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
又魯火切,音臝。《周禮·春官·宗伯》龜人掌六龜之屬,東龜曰果屬。字从田从木,今趨便作果,俗作菓,非。
【去】
去【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
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
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