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园吾已赋归与

出自:宋代·黎廷瑞《题胡氏南园精舍》

拼音:[gù][yuán][wú,yù][yǐ][fù][guī][yǔ,yù,yú]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泉竹石堕荒芜,金谷池台莽废墟。
今古茫茫竟谁屋,乾坤呐呐有吾庐。
溪山围座醉留客,灯火隔林闻读书。
此乐输君先一著,故园吾已赋归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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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故园】故乡:~风物依旧。
【赋归】《论语.公冶长》:"子在陈曰:"归与,归与!""后因以"赋归"表示告归,辞官归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故】

故【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暮切,音顧。《說文》使爲之也。《註》徐鍇曰:故使之也。

《廣韻》事也。《易·繫辭》是故知幽明之故。《疏》故,謂事也。

《廣韻》舊也。《易·雜卦》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二曰敬故。《註》不慢舊也。

《書·大禹謨》。

《禮·曲禮·疏》故者,承上起下之語。

《禮·檀弓》非有大故,不宿於外。《註》大故,謂喪憂。

《前漢·藝文志》魯故二十五卷。《註》師古曰:故者,通其指義也。今流俗毛詩,攺故訓傳爲詁字,失眞。

《前漢·蘇武傳》前以降及物故,凡隨武還者九人。《註》師古曰:物故,謂死也。言其同於鬼物而故也。

《荀子·王霸篇》不隆本行,不敬舊法,而好詐故。《註》故,巧也。

《韻補》叶攻乎切,辜也。《賈誼·弔屈原文》般紛紛其離此尤兮,亦夫子之故也。歷九州而相其君兮,何必懷此都也。○按《史記》故作辜。

叶果五切。《東方朔·客難》悉力慕之,困於衣食,或失門戸,使蘇秦,張儀與僕生於今之世,曾不得掌故。《說文》从攴作故。故字原从攴作。

【园】

园【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五丸切《集韻》《正韻》五官切,音袁。《說文》所以樹果也。《初學記》有藩曰園。《易·賁卦》賁于丘園,束帛戔戔。《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園。《註》園者,圃之樊,其內可樹木也。

《周禮·地官·載師》以場圃任園地。《註》圃,種果蓏之屬。季秋,於其中爲場。樊圃謂之園,任者取正於是也。《又》園廛二十而一。《註》廛無穀,園少利,故僅二十而稅一也。

歷代帝王陵寢曰園。漢制,園陵有令,文帝陵爲文園。《司馬相如傳》爲文園令。

《唐書·李晟傳》臣已肅淸宮禁,袛謁寢園。

桃園,地名。《前漢·地理志》全鳩里,其西名桃園,卽古之桃林也。《潘岳·西征賦》問休牛之故林,感徵名於桃園。

袛園。《梵書》須達多長者,建精舍,請佛住,凡千二百區,謂之祇樹園。

東園公,商山四皓之一。○按史失其姓名,《字彙》以園公爲姓,非。

叶于羣切,音熅。《蘇軾·祭韓琦文》意廣才疏,將歸丘園。公治此邦,歿食其民。(園)

【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古有肩吾子,隱者。

《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赋】

賦【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法志》畿方千里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註》賦,謂發賦斂財也。

《韻會》稟受也,給與也。《禮·中庸》天命之謂性。《註》性者,人所稟受。《朱傳》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布也。《詩·大雅》明命使賦。《傳》賦,布也。《箋》使羣臣施布之也。

鋪今之政敎善惡。《班固·兩都賦序》賦者古詩之流。

貢士曰賦。《前漢·鼂錯傳》乃以臣錯充賦。《註》如淳曰:猶言備數也。臣瓚曰:云如賦調也。

【归】

歸【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騩。還也,入也。《詩·小雅》薄音旋歸。

還所取之物亦曰歸。《春秋·定十年》齊人來歸鄆、讙、龜隂田。

《禮·祭義》父母全而生之,予全而歸之。《孟子》久假而不歸。皆還復之義。

《春秋·隱元年》歸惠公仲子之賵。《杜註》歸者,不反之辭。《桓七年》突歸于鄭。《穀梁傳》歸,易辭也。

依歸也。《詩·曹風》于我歸處。《毛傳》歸,依歸也。

歸附也。《穀梁傳·莊二年》王者,民之所歸往也。《詩·大雅》豈弟君子,民之攸歸。

《說文》女嫁也。《詩·周南》之子于歸。《禮·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穀梁傳·隱二年》婦人謂嫁曰歸,反曰來歸。《註》嫁而曰歸,明外屬也。反曰來歸,明從外至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夫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于某。

投也,委也。《左傳·襄三年》請歸死于司敗。

《前漢·申屠嘉傳》鼂錯恐自歸景帝。《註》師古曰:自首于天子。

與也,許也。《論語》天下歸仁焉。

合也。《禮·緇衣》私惠不歸德。《註》謂不合於德義。

終也。《左傳·宣十一年》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

歸妹,卦名。

三歸,臺名。《史記註》三歸,取三姓女也。

指趨曰歸。《易·繫辭》殊途而同歸。《史記·李斯傳》覩指而識歸。

道家有八歸。《參同契》九還、七返、八歸、六居。《註》八歸者,天三生木,地八成汞,戊己一合,木汞之眞,歸煉鼎中,故曰八歸。

《謝察微·算經》有歸法,歸已入之數也。

歸藏,黃帝《易》名。一曰殷《易》。《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灋,二曰歸藏。《註》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而藏之于中。此《易》以純坤爲首,故名。

《爾雅·釋親》女子謂晜弟之子爲姪,謂姪之子爲歸孫。

饋也。《論語》歸孔子豚。《晉語》不腆敝邑之禮,敢歸諸下執政。

山名。《山海經》太行之山,其首曰歸山,其上有金玉,其下有碧。

州名。《廣韻》本春秋夔子國,武德初,割夔州之秭歸巴東二縣,置州,取歸國爲名也。《廣輿記》今屬荆州府。

姓。

歸邪,星氣名。《前漢·天文志》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名曰歸邪。歸邪出,必有歸國者,邪音虵。

忘歸,矢名,見《公孫子》。

姊歸,鳥名。當歸,藥名。

《集韻》求位切,音匱。同饋。《說文》餉也。亦讀如字。義見上。籀省作㱕。漢作歸。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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