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方濡笔与公簪

出自:宋代·曾丰《庆元六年七月至儋耳问前守之政改元四年罢归》

拼音:[shàng,shǎng][fāng][rú][bǐ][yǔ,yù,yú][gōng][zān]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平

吾轻瘴海易烟岚,去岁今辰访古儋。
壹意良民谁似汉,百年循吏莫如谭。
鹗书已费几将上,熊轼犹便再落南。
报政不须入郎选,上方濡笔与公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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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上方】1.前面。 2.古代阴阳五行家指东方和北方。 3.天上;上界。 4.住持僧居住的内室。亦借指佛寺。 5.上邦,大国。 6.上级。 7.同"尚方"。汉代官署名,主管制造﹑储藏﹑供应帝王及皇宫中所用刀剑﹑衣食及日用玩好器物。 8.同"尚方"。泛指宫廷中主管膳食﹑方药的官署。 9.上方剑的简称。
【濡笔】谓蘸笔书写或绘画。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上】

上【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丄時亮切,音尙。在上之上,對下之稱。崇也,尊也。《易·乾·文言》本乎天者親上。

《廣韻》君也。太上極尊之稱。《蔡邕·獨斷》上者,尊位所在。但言上,不敢言尊號。

上日。《書·舜典》正月上日。《註》孔氏曰:上日,朔日也。葉氏曰:上旬之日。曾氏曰:如上戊,上辛,上丁之類。

姓。漢上雄,明上觀,上志。

上官,複姓。

《唐韻》時掌切《集韻》《韻會》《正韻》是掌切,商上聲。登也,升也,自下而上也。《易·需卦》雲上于天。《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

進也。《前漢·東方朔傳》朔上三千奏牘。

與尙通。《詩·魏風》上愼旃哉。《前漢·賈誼傳》上親,上齒,上賢,上貴。

《匡衡傳》治天下者審所上。

《韻補》叶辰羊切,音常。《楚辭·九懷》臨淵兮汪洋,顧林兮忽荒。修予兮袿衣,騎霓兮南上。

叶時刃切,音愼。《王微觀海詩》照本苟不昧,在末理知瑩。忽乗摶角勢,超騰送崖上。

叶矢忍切,音審。《郭璞·遊仙詩》翹首望太淸,朝雲無增景。雖欲思陵化,龍津未易上。《說文》上,高也。指事。時掌切。◎按字有動靜音,諸韻皆以上聲,是掌切,爲升上之上,屬動,去聲,時亮切,爲本在物上之上,屬靜。今詳《說文》上聲上字,高也,是指物而言,則本在物上之上亦作上聲矣。依諸韻分動靜音爲是。後倣此。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濡】

濡【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人朱切《集韻》《韻會》汝朱切,音儒。水名。《說文》水出涿郡故安,東入漆洓。《廣輿記》濡水,出易州窮獨山。一名聖女水。

水出蒼梧。《水經注》水出永豐縣西北濡山。

漬也。《詩·邶風》濟盈不濡軌。

滯也。《孟子》是何濡滯也。

鮮澤也。《詩·小雅》六轡如濡。

溺也。《史記·倉公傳》不亟治病,必入濡腎。

溼也。《禮·曲禮》濡肉齒決。

含忍曰濡。《史記·聶政傳》無濡忍之心。《註》濡,潤也。人性溼潤,則能含忍。

《集韻》《韻會》人之切,音而。水名。《左傳·昭七年》公與齊侯燕人盟于濡上。《註》濡水,出高陽縣,東北至河閒鄚縣,入易水。

與胹通。《禮·內則》濡豚,濡雞。《註》濡,謂亨之以汁和也。

《集韻》詢趨切,音須。義同。

人余切,音如。安也。《莊子·徐無鬼》有濡需者。《註》濡需,謂偷安須臾之頃。

《唐韻》乃官切《集韻》奴官切,音渜。水名,在遼西。《水經注》濡水,出禦夷鎭東南。

《集韻》而由切,音柔。柔忍也。或作。

《集韻》《正韻》乳兗切,音耎。與輭軟同。柔也。通作耎。

《集韻》儒遇切,音孺。亦沾溼也。

奴亂切,與渜同。沐浴餘潘也。

奴臥切,懦去聲。水貌。

【笔】

笔【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公】

公【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㒶《唐韻》《正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工。《說文》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猶背也。厶音私。《韓非曰》自營爲厶,背厶爲公。《徐曰》會意。《爾雅·釋言》無私也。《書·周官》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玉篇》方平也,正也,通也。

《禮·禮運》大道之行,天下爲公。《註》公猶共也。

爵名,五等之首曰公。《書·微子之命》庸建爾于上公。

三公官名。《韻會》周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漢末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爲三公。東漢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

官所曰公。《詩·召南》退食自公。

父曰公。《列子·黃帝篇》家公執席。《前漢·郊祀志》天子爲天下父,故曰鉅公。

婦謂舅曰公。《前漢·賈誼策》與公倂倨。

尊稱曰公。《賈誼策》此六七公皆亡恙。

相呼曰公。《史記·毛遂傳》公等碌碌。

事也。《詩·召南》夙夜在公。《註》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

星名。《隋書·天文志》七公七星,在招搖東,天之相也。

姓。《韻會》漢有公儉。

諡法,立志及衆曰公。

與功通。《詩·小雅》以奏膚公。《大雅》王公伊濯。

《集韻》諸容切,音鐘。同妐。夫之兄爲兄妐。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或省作公。通作鍾。

《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邪說飾而多曲兮,正法弧而不公。直士隱而避匿兮,讒諛登乎明堂。

【簪】

簪【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兂音㻸。首筓也。《釋名》簪,兓也,連冠于髮也。

也,因形名之也。

《廣韻》作含切《集韻》《韻會》《正韻》祖含切,音鐕。義同。

疾也。《易·豫卦》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疏》簪,疾也。以信待之,則羣朋合聚,而疾來也。

《前漢·百官表》爵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嫋裊。《註》師古曰:以組帶馬曰裊。簪裊者,言飾此馬也。

《集韻》子感切,音昝。《易》朋盍簪。王肅讀。

徂官切。《易》朋盍簪。李鼎祚曰:簪舊讀作攢。《集韻》或作、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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