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杖分光夜校雠

出自:宋代·王迈《寿南宗东岩四首》

拼音:[lí][zhàng][fēn,fèn][guāng][yè][xiào,jiào][chóu]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杉风萝月读书楼,藜杖分光夜校雠
双璧连科天启齿,一珠照府客回头。
金闺通籍传芳信,彩袖称觥衬雅讴。
浪说锦屏家庆好,银潢元有此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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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藜杖】用藜的老茎做的手杖。质轻而坚实。
【分光】1.分享别人的烛光。指得人之惠而不费人之财。 2.形容极短的时光。
【夜校】夜间上课的学校。多指业余学校。
【校雠】校雠(jiào-) : 本指两人相对校阅,考订版本文字,纠正讹误。今即指校勘或校订:校雠学|聚书数千卷,皆自校雠。参见“校勘”。〈书〉校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藜】

藜【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郞奚切,音犂。蒿類。《禮·月令》藜莠蓬蒿興。《前漢·司馬遷傳》墨者,糲粱之食,藜藿之羹。《註》藜草似蓬。《爾雅翼》藜,莖葉似王芻,兗州蒸爲茹,又可爲杖。《晉書·山濤傳》文帝以濤母老,贈藜杖一枝。

《揚雄·甘泉賦》配藜四施。《註》配藜,披離也。

懸藜,玉名。《史記·范睢傳》梁有懸藜。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爾雅·釋草》蒤,虎杖。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夜】

夜【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耶去聲。日入爲夜,與晝對。《夏小正》時有養夜。《註》猶言永夜也。《周禮·秋官·司寤氏》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衞宏·漢舊儀》晝漏盡,夜漏起,省中黃門持五夜。《註》晝有朝禺中晡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漢制,金吾掌宮外,戒非常,惟元夜弛禁,前後各一日,謂之放夜。

宣夜,窺天之器。《蔡邕·釋誨》言天體者有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

夜明,祭月之坎。《禮·祭法》夜明,祭月也。

武宿夜,武舞曲名。《禮·祭統》舞莫重於武宿夜。

子夜,晉曲名。《樂府·解題》昔女子名子夜者造此聲,其聲甚哀。

國名。西夜,去長安萬三百五十里,見《前漢·西域傳》。

夜郞,在播州。見《蜀記》。

《史記·夏本紀》桀鑿池爲夜宮。

使夜,漢宮官名,見《外戚傳》。

不夜,城名,在西夏。《杜甫詩》無風雲出塞,不夜月臨關。《邵氏聞見錄》無風塞,不夜城,西夏有其地,王詔經略西邊至其處。《齊地記》齊有不夜城,古者有日夜照于東境,萊子立此城,以不夜爲名。

墓穴曰夜臺,一曰長夜。《古詩》築此長夜室。

嘉夜,草名。《前漢·禮樂志郊祀歌》俠嘉夜,蘭芳。《註》俠挾同。嘉夜,芳草也。《楊愼·轉注》作液,非。

姓,見《通志》。

《集韻》夷益切,音亦。東海縣名。

他歷切,音惕。列子湯問篇,師曠方夜擿耳,俛首而聽之,弗聞其聲,見《古今轉注》。

通御韻。《屈原·離騷》吾令鳳凰飛騰兮,繼之以日夜。飄風屯其相離兮,率雲霓而來御。

古通箇韻。《作叶,非。

叶羊洳切,音豫。《詩·唐風》夏之日,冬之夜。叶下居,居音倨。

叶以灼切,音龠。《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叶下惡。《說文》夜舍也,天下休舍也。从夕,。

【校】

校【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敎。《說文》木囚也。《徐曰》校者,連木也。《易·噬嗑》屨校滅趾。《疏》謂梏其行,卽械也。

角也,報也。《論語》犯而不校。

考校。《禮·學記》比年入學,中年考校。

比校。《周禮·天官》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疏》使知善惡足否也。

檢校。《前漢·食貨志》貫朽而不可校。

遮木以闌禽獸曰校。《漢成帝紀》大校獵。

訂書曰校。《前漢·劉向傳》詔向校中五經秘書。

《小爾雅》戰交曰校。

《唐韻》《韻會》胡敎切《集韻》後敎切《正韻》胡孝切,音效。學宮名。夏曰校。校者,敎也,鄕學爲校。《左傳·襄三十一年》鄭人游于鄕校,以論執政。《前漢·平帝紀》郡國曰學,侯國曰校。

支木爲欄格以養馬曰校。《周禮·夏官·校人之職》六廏成校,校有左右,爲十二閑。

軍部有闌格者亦曰校。《前漢·百官表》司隷校尉,城門校尉。《法志》內增七校。《釋名》校,號也。將帥號令之所在也。

姓。《統譜》唐校傑,天寶中士曹。

《集韻》吉巧切《韻會》《正韻》古巧切,音絞。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引之則縱,釋之則不校。

《集韻》《類篇》何交切,音肴。枋也。豆中央直者爲校。《禮·祭統》夫人薦豆執校。

《集韻》下巧切,音骹。几足也。俎几之下橫木爲足者。《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胡飽切。

《集韻》丘交切,音敲。義同。

【雠】

讎【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6画

〔古文〕也。《玉篇》對也。《正字通》言相讎對也。《詩·大雅》無言不讎。《毛傳》用也。《正義》相對謂之讎。讎者,相與用言語,故以讎爲用。《朱傳》答也。

《爾雅·釋詁》匹也。《郭註》讎,猶儔也。《廣雅》云輩也。《郉疏》儔侶輩類之匹也。《書·召誥》予小臣,敢以王之讎民,百君子。《孔傳》匹也,言民在下,自上匹之。

等也。《前漢·霍光傳》皆讎有功。《師古註》言其功相等類也。

當也。《前漢·灌夫傳》上使御史薄責嬰所言,灌夫頗不讎。《晉灼註》讎,當也。

《正韻》售也,償也。《史記·高祖紀》高祖每酤留飮酒,讐數倍。《如淳註》讎,亦售也。《魏志·衞臻傳》子許買物,隨價讎直。

《字彙補》應驗也。《史記·封禪書》其方盡多不讎。《索隱註》相應爲讎。謂其言語不相應,無驗也。

《韻會》仇也。於文言雔爲讎。雔,鳥之雙也。人之讎怨,不顧禮義,則如禽鳥之爲,兩怒而有言在其閒,必溢惡之言,若禽鳥之聲也。《書·微子》相爲敵讎。《傳》言不和同。《詩·邶風》反以我爲讎。《疏》讎者,至怨之稱。《左傳·襄三年》稱解狐其讎也。《疏》讎者,相負挾怨之名。

《字彙》報也。《周禮·地官·調人鄭註》難相與爲仇讎。《疏》按左氏桓公傳云:怨耦曰仇,則仇是怨也。讎謂報也。

《韻會》挍也。謂兩本相覆挍如仇讎也。《左思·魏都賦》讎挍篆籀。《註》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

《揚子·方言》予賴讎也。秦晉曰讎。

姓。《前漢·儒林傳》沛人讎遷。

通作酬。《戰國策》屬之讎柞。《註》與酬酢同。

或作稠。《書·微子》用乂讎斂。《傳》馬本作稠,云數也,斂謂賦斂也。

《韻會》《正韻》承呪切,酬去聲。亦償也。《詩·大雅》無言不讎。有平、去二音。

《字彙補》亦書作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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