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与身随水上萍

出自:宋代·李弥逊《春阳遣兴》

拼音:[fù][yǔ,yù,yú][shēn][suí][shuǐ][shàng,shǎng][píng]

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

老去逢时祗自惊,春风三过小长汀。
壮心更事已全白,短发耐愁犹半青。
酿雨山云昏败屋,唤晴风竹响寒厅。
干戈南北归无路,付与身随水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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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付与】拿出;交给:尽力完成时代~我们的使命。
【水上】1.水面上。 2.犹水边。 3.旧时谓妓女开始接客。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付】

付【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方遇切,音傳。畀也,授也。《孔叢子·記義篇》孔子曰:若苟付可付。則己不勞,而賢才不失矣。

《集韻》符遇切。同祔。祭名。《周禮·春官》大祝,言甸人讀禱付練祥掌國事。《註》付當爲祔。

姓。《說文》从寸持物對人。《徐鉉曰》寸,手也。亦作仅。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随】

隨【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3画

〔古文〕象》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詩·大雅》無縱詭隨。《傳》詭,人之善。隨,人之惡者。

易卦名。

《易·咸卦》咸其股,執其隨往吝。《註》隨,謂趾也。《疏》腓動,則足隨之,故謂足爲隨。

《艮卦》艮其腓,不拯其隨。

《儀禮·鄕射禮》其閒容弓,距隨長武。《註》距隨者,物橫畫也。始前足至東頭爲距,後足來合而南面爲隨。

地名。《左傳·隱五年》翼侯奔隨。《註》隨,晉地。

國名。漢爲縣。《左傳·桓六年》楚武王侵隨。《註》隨國,今義陽隨縣。《前漢·地理志》南陽郡隨縣。《註》故厲國也。《韻會》晉置隨郡,齊攺爲州。《正韻》亦作隋。詳前隋字註。

西隨,縣名。《前漢·地理志》牂牁郡西隨縣。

沙隨,地名。《春秋·成十六年》會于沙隨。《註》宋地,梁國寧陵縣北有沙隨亭。

姓。《風俗通》隨侯之後,漢有博士隨何。《史記·匈奴傳》有詔捕太醫令隨但。《前漢·藝文志》隨巢子六篇。《註》墨翟弟子。

《正韻》亦作遺。《詩·小雅》莫肯下遺。《箋》遺,讀曰隨。《疏》隨從於人,先人後己,以相下之義也。

《集韻》古通追。《屈原·離騷》背繩墨以追曲。《註》追,與隨通。

《唐韻正》古音旬禾反。《論語》季隨,季騧。《楊愼曰》大理董難曾見宋人小說,周有八士,命名八人而四韻。季隨、季騧,隨,旬禾反,騧,烏戈反,一韻也。《老子·道德經》音聲相和,先後相隨。《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天不始不隨。《易林》宮商旣和,聲音相隨。《馬融·廣成頌》魴鱮鱏鯿,鰋鯉鱨魦。樂我純德,騰躍相隨。《顧炎武曰》隨字自素問天元紀大論,知迎知隨,氣可與期,始入之韻。

《史記·天官書》前列直斗口三星,隨北端兌。《註》索隱曰:隨,他果反。

與橢通。《淮南子·齊俗訓》闚面於盤水則員,於杯則隨,面形不異,其故有所員,有所隨者,所自闚之異也。《呂大臨曰》隨,當讀橢,圜而長也。《正字通》俗作随。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上】

上【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丄時亮切,音尙。在上之上,對下之稱。崇也,尊也。《易·乾·文言》本乎天者親上。

《廣韻》君也。太上極尊之稱。《蔡邕·獨斷》上者,尊位所在。但言上,不敢言尊號。

上日。《書·舜典》正月上日。《註》孔氏曰:上日,朔日也。葉氏曰:上旬之日。曾氏曰:如上戊,上辛,上丁之類。

姓。漢上雄,明上觀,上志。

上官,複姓。

《唐韻》時掌切《集韻》《韻會》《正韻》是掌切,商上聲。登也,升也,自下而上也。《易·需卦》雲上于天。《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

進也。《前漢·東方朔傳》朔上三千奏牘。

與尙通。《詩·魏風》上愼旃哉。《前漢·賈誼傳》上親,上齒,上賢,上貴。

《匡衡傳》治天下者審所上。

《韻補》叶辰羊切,音常。《楚辭·九懷》臨淵兮汪洋,顧林兮忽荒。修予兮袿衣,騎霓兮南上。

叶時刃切,音愼。《王微觀海詩》照本苟不昧,在末理知瑩。忽乗摶角勢,超騰送崖上。

叶矢忍切,音審。《郭璞·遊仙詩》翹首望太淸,朝雲無增景。雖欲思陵化,龍津未易上。《說文》上,高也。指事。時掌切。◎按字有動靜音,諸韻皆以上聲,是掌切,爲升上之上,屬動,去聲,時亮切,爲本在物上之上,屬靜。今詳《說文》上聲上字,高也,是指物而言,則本在物上之上亦作上聲矣。依諸韻分動靜音爲是。後倣此。

【萍】

萍【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薄經切《集韻》旁經切,傳》萍浮南北。

靑萍,劒名。

地名。《竹書紀年》蒐于萍澤。《晉書·地理志》萍鄕,屬安成郡。

《集韻》《正韻》與苹同。《韻會》苹、萍本是一物,字異而音義相同。◎按《詩》食野之苹,毛氏傳云:苹,䓑也。鄭氏箋云:苹,藾蕭也。疏云:萍是水中之草,非鹿所食。故鄭氏不从毛氏,觀下食蒿食芩,皆陸草可知,則苹當依經疏藾蕭,萍是浮萍,絕然二物,字可通借,義不相通,《韻會》之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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