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周身具

出自:宋代·吴芾《和陶神释》

拼音:[yǐ][bàn][zhōu][shēn][jù]

平仄:仄仄平平仄

人生禀一气,自微而至著。
不问富与贫,不论新与故。
自有形影初,我便相亲附。
二子既有言,我宁无一语。
汝形未生时,影复在何处。
偶与我有缘,同生复同住。
幸我所依人,造理仍知数。
身虽未溘然,已办周身具
得酒即忘怀,宁复顾毁誉。
醒即看云眠,目送孤鸿去。
我亦得安闲,不忧还不惧。
说与二子知,莫为身外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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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周身】1.足于一身。 2.保全自身。 3.全身,浑身。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办】

辦【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辨。《說文》致力也。《集韻》具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常爲主辦。《前漢·韓信傳》多多益辦。

與辨通。《周禮·冬官考工記》以辨民器。《註》辨,猶具也。

【周】

周【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州。《廣韻》徧也。《易·繫辭》知周乎萬物。

至也。《書·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傳》周,至也。

忠信也。《書·太甲》自周有終。《傳》用忠信有終也。《詩·小雅》行歸于周。《論語》君子周而不比。《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終也。《左傳·昭二十年》以周事子。《註》周,猶終竟也。

《說文》密也。《管子·樞言篇》先王貴當貴周,周者不出于口,不見于色,一龍一蛇,一日五化,之謂周。《註》深密不測,故周也。

曲也。《詩·唐風》生于道周。《傳》周,曲也。

《詩·周南疏》周,代名,其地在岐山之陽,漢屬扶風美陽縣。

《廣韻》備也。《前漢·路溫舒傳》鍛錬而周內之。《註》晉灼曰:精熟周悉,致之法中也。

《廣韻》周帀也。《前漢·劉向傳》周回五里有餘。《韻會》俗作週,非。

鳥名。《爾雅·釋鳥》巂周。《疏》今謂之子規。

《韓非子·說林篇》鳥有周周者,重首而屈尾,將欲飮于河則必顚,乃銜其羽而飮之。一作翢。

不周,山名,在崑崙。《屈原·離騷》路不周以左轉兮。

風名。《白虎通》西北曰不周風。不周者,不交也,言隂氣未合化也。

陽周,平周,定周,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郡陽周縣,西河郡平周縣,鬰林郡定周縣。

姓。《廣韻》本自周平王子,別封汝川,人謂之周家,因氏焉。

魏獻帝次兄普氏,後攺爲周氏。

複姓,魏初徴士燉煌周生烈。

與賙通。《論語》君子周急不繼富。《孟子》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叶市朱切,音殊。《季歷哀慕歌》梧桐萋萋,生于道周。宮榭徘徊,臺閣旣除。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具】

具【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其遇切《集韻》《韻會》衢遇切《正韻》忌遇切,音懼。《說文》共置也。《廣韻》備也,辦也,器具也。《儀禮·饋食禮》東北面告濯具。《前漢·劉澤傳》田生子請張卿臨,親修具。《註》師古曰:具,供具也。《荀子·王制篇》具具而王,具具而霸。《註》言具其所具也。

與俱通。《詩·小雅》則具是違。《詩詁》俱也。

姓。《左傳》有具丙。

《詩·小雅》爾牲則具。《註》居律反,音橘。

《韻補》叶忌救切,求去聲。《漢·馬融·廣成頌》上無飛鳥,下無走獸。虞人植旍,獵者效具。車弊田罷,從入禁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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