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到荆湘两派分

出自:明代·曾烜《舟至辰陵矶与楚百户等言别》

拼音:[jiāng][dào][jīng][xiāng][liǎng][pài][fēn,fèn]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江到荆湘两派分,客情无奈况离群。
尔从三峡迎春水,我过重湖望楚云。
白帝至今啼蜀魄,苍梧何处吊湘君。
孤舟夜向巴陵泊,一曲商歌不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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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派分】区分;分别。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江】

江【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雙切,音杠。水名。《風俗通·山澤篇》江者,貢也。出珍物,可貢獻也。《釋名》江,共也。小江流入其中,所公共也。《說文》水出蜀湔氏徼外岷山,入海。《書·禹貢》岷山導江。《家語》夫江始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江津也,不舫舟,不避風雨,不可以涉。

《書·禹貢》三江旣入。《韋昭國語註》吳松江,錢塘江,浦陽江。《郭璞·山海經註》岷山,大江水所出。崍山,南江水所出。崌山,北江水所出。南江,北江,皆東流注於大江。《庾闡·揚都賦註》松江,東北行七十里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爲婁江,東南入海爲東江,幷松江爲三。《前漢·地理志註》三江,謂北江、中江、南江。

九江,在荆州。《書·禹貢》九江孔殷。《正義》江以南,水無大小,俗人皆呼爲江。

州名。春秋時爲吳楚地,秦爲九江郡,晉爲潯陽郡,卽古江州。《地理通釋》漢九江郡,本在江北,而今所謂江州者,實武昌郡之柴桑縣。後以江北之潯陽幷柴桑而立郡,又自江北徙治江南,以故江南得有潯陽之名。後又因潯陽而攺爲江州,實非古江州地也。

姓。本伯益之後,爵封于江,後以國爲氏。

星名。《史記·天官書》天潢旁江星。江星動,人涉水。

帝江,神鳥。出天山,識歌舞。見《山海經》。

《韻補》叶古紅切,音公。《楚辭·九章》將運舟而下浮兮,上洞庭而下江。去終古之所居兮,今逍遙而來東。今滇語呼江爲公。

名江魚爲公魚。

【到】

到【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都導切《集韻》《韻會》刀號切,音倒。《爾雅·釋詁》到,至也。《疏》到者,自遠而至也。《詩·大雅》靡國不到。

姓。《韻會》出彭城楚令尹屋到之後。

【荆】

荆【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其生成叢而疎爽,故又謂之楚。荆楚之地,因多產此而名也。

州名。《書·禹貢》荆及衡陽惟荆州。

山名。《後漢·郡國志》南郡臨沮侯有荆山。《註》卞和抱璞之處。

姓。《通志·氏族略》燕有荆軻,望出廣陵。

《韻補》居良切,音姜。《列女傳》屬以州犁,以免咎殃,伯宗遇禍,州犁奔荆。補遺:《正韻》同荊。荊字从幵。

【湘】

湘【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水名。《說文》水出零陵陽海山,北入江。

山名。《史記·黃帝本紀》黃帝南至于江,登熊湘。

地名。《廣輿記》長沙府吳晉曰湘州。

湖名。《廣輿記》在紹興府蕭山縣。

烹也。《詩·召南》于以湘之,維錡及釜。

《集韻》思莊切,音霜。義同。

【两】

兩【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㒳《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

《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

《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

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

《玉篇》二十四銖爲兩。

《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

《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

《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

《唐韻》《集韻》《韻會》力讓切《正韻》力仗切,良去聲《詩·召南》百兩御之。

【派】

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匹卦切《集韻》《韻會》普卦切,。《說文》別水也。一曰水分流也。《左思·吳都賦》百川派別,歸海而會。

《博雅》水自汾出爲派。

《集韻》卜卦切,音。谷名,在安邑。

莫獲切,音麥。泉潛通也。

《韻補》叶滂佩切,音配。《歐陽修·病暑賦》覽星辰之浮沒,視日月之隂蔽。披閶闔之淸風,飮黃流之巨派。

叶普駕切,音怕。《呂溫勳臣贊》河出昆侖,來潤中夏。連山合沓,橫擁其派。或作泒,非。泒音孤,水名。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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