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ān][qiān][yì][yù][jǐn][xíng][shū]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卿月高华照楚墟,澄清雅意见登车。
星分屯壘云中戍,风引艅艎塞下储。
十二聚民行惠政,三千议狱谨刑书。
最声烜赫流聪纩,圣诏今朝下玉除。
出自:宋代·崔与之《送时漕大卿淮四检法》
拼音:[sān][qiān][yì][yù][jǐn][xíng][shū]
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卿月高华照楚墟,澄清雅意见登车。
星分屯壘云中戍,风引艅艎塞下储。
十二聚民行惠政,三千议狱谨刑书。
最声烜赫流聪纩,圣诏今朝下玉除。
【三千】1.《书.吕刑》:"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后因以"三千"指古代所有的刑罚。 2.泛言数目之多。 3.指三千大千世界。
【议狱】犹断狱﹐审议狱案。
【刑书】1.刑法的条文。 2.刑部尚书的简称。 3.掌管文书的狱吏。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议】
議【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義。《說文》語也。《徐曰》定事之宜也。《廣雅》言也,謀也。《廣韻》評也。《正韻》謪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書·周官》議事以制。《禮·曲禮》公事不私議。《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文中子·問易篇》議其盡天下之心乎。《註》續書有議。
又《廣韻》擇也。《儀禮·有司徹》乃議侑于賔以異姓。《鄭註》議猶擇也。擇賔之賢者,可以侑尸,必用異姓廣敬也。
又《玉篇》法有八議。《周禮·秋官·小司罰。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議貴,七議勤,八議賔。
又《唐書·百官志》下之通上,其制有六,四曰議。《蔡邕·獨斷》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意,曰駁議。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議郞六百石。《唐書·百官志》有諫議大夫。
又司議郞。
又通作字註。
又《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義平聲。謀度也。《詩·小雅》或出入風議。陸德明協句音宜。
又叶牛何切,音俄。《史記·述贊》桓公之東,太史是庸。及侵周禾,王人是議。庸叶東,議叶禾。《說文》本作。
【狱】
獄【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音玉。《說文》确也。从㹜从言。二犬,所以守也。《釋名》獄,确也。确實人之情僞也。《玉篇》二王始有獄。殷曰羑里,周曰囹圄。
又謂之牢,又謂之圜土。《廣韻》臯陶所造。《易·賁卦》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書·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愼。《詩·召南》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獄漢星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察之中靑。
【谨】
謹【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居隱切《集韻》《韻會》几隱切,音卺。《說文》愼也。《玉篇》敬也。《廣韻》絜也。《增韻》毖也,專也,重也。《易·乾卦》庸行之謹。《書·盤庚》恪謹天命。《詩·大雅》以謹無良。《禮·月令》孟冬,命百官謹蓋藏。《史記·萬石君傳》丞相醇謹而已。《前漢·酈食其傳》舉大事不細謹。
又嚴禁也。《荀子·王制篇》謹盜賊。
又姓,見《姓苑》。
又《字彙》渠斤切,音芹。與墐同。《禮·內則》炮取豚若將,塗之以謹塗。《註》謹當爲墐,聲之誤也。《說文》本作。
【刑】
㓝【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
【书】
書【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傷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商居切,,著也。从聿从者。隷省作書。《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註》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六藝:禮、樂、射、御、書、數。《註》書,六書之品。
又《地官·保氏》乃敎之六藝,五曰六書。《註》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許愼·說文序》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又書有六體。《前漢·藝文志》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隷書、繆篆、蟲書。
又《說文》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隷書。
又《尙書序疏》諸經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從事著,聖賢闡敎,事顯於言,言愜羣心,書而示法,旣書有法,因號曰書。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史記·禮書註》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釋名》書,庶也。紀庶物也。
又《詩·小雅》畏此書。
又《周禮·天官·司書註》主計會之簿書。
又《左傳·昭六年》鄭人鑄書於鼎。
又《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按卽書牘也。
又《前漢·董仲舒傳》對亡應書者。《註》書,謂詔書也。
又官名。《前漢·成帝紀》初置尙書,員五人。
又《百官公卿表》中書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