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醉失匕箸

出自:宋代·曹勋《山居杂诗九十首》

拼音:[jì][zuì][shī][bǐ][zhù]

平仄:仄仄平仄仄

招客图客欢,不图能病客。
既醉失匕箸,吐茵堕巾帻。
何堪款曲意,贻念风月夕。
拂旦往问讯,惭恨见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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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失匕】见"失匕箸"。
【匕箸】1.亦作"匕筯"。 2.食具﹐羹匙和筷子。 3.指饮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既】

旣【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豙切《集韻》《韻會》居氣切,音曁。《說文》小食也。从皀㒫聲,論語曰:不使勝食旣。○按今《論語》作氣。

《玉篇》已也。《易·小畜》旣雨旣處。《詩·召南》亦旣見止,亦旣覯止。

《博雅》盡也。《易·旣濟疏》旣者,皆盡之稱。《書·舜典》旣月。《左傳·桓元年》日有食之旣。

《博雅》旣,失也。

與漑同。《史記·五帝紀》帝嚳旣執中而徧天下。《註》徐廣曰:古旣字作水旁。

《集韻》几利切,音冀。義同。

許旣切,音欷。餼或作旣。饋客芻米也。《禮·中庸》旣廩稱事。《註》旣讀爲餼。餼廩,稍食也。《正字通》俗旣字。旣字中匕作丨二。

【醉】

醉【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將遂切,音檇。《正韻》爲酒所酣曰醉。《書·酒誥》德將無醉。《詩·大雅》旣醉以酒。

心醉。《莊子·應帝王》列子見之而心醉。《文中子·事君篇》心醉六經。

骨醉。《唐書·武后紀》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囚之,武氏置二人釀甕中,曰令二姬骨醉。

心和神全曰醉。《淮南子·覽冥訓》通于大和者,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不知其所由也。

《字彙補》醉李,地名。與檇李同。《公羊傳·定十四年》於越敗吳于醉李。

《字彙補》精崔切,音嶉。《李世澤·韻圖》醉字有平去二音。《說文》醉,卒也。卒其度量,不至於亂也。一曰潰也。《正字通》醉必伐德喪儀,酒誥、賓筵言之甚詳,未有醉能卒其度量不至亂者。因卒立義,說文誤。

【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匕】

匕【子集下】【匕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音比。《說文》匕,相與比敘也。亦所以用取飯。一名柶。《玉篇》匙也。《易·震卦》不喪匕鬯。《詩·小雅》有捄棘匕。《註》以棘爲匕,所以載鼎肉,而升之于俎也。《三國志·劉先主傳》先生方食,失匕箸。

匕首。《通俗文》劒屬。其頭類匕,短而便用,故曰匕首。《史記·吳世家》專諸置匕首于炙魚中,以刺吳王僚。《刺客傳》荆軻至秦獻燕督亢地圖,圖窮而匕首見。《註》荆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劉向·說苑》尺八短劒頭似匕。

【箸】

箸【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宁。匙箸,飯具。《禮·曲禮》飯黍毋以箸。《史記註》箸卽筯也。

與櫡同。《史記·絳侯世家》景帝召條侯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櫡。《註》櫡,《漢書》作箸,食所用也。《嶺表錄》南海岸邊沙中生沙箸,一名越王竹,相傳越王棄餘算而生,若細荻,高尺餘,春吐苗,箕心茗骨,靑而且勁。南海人愛其色,以爲酒籌。凡欲採者,須輕步向前拔之,聞行聲,遽縮入沙中不可得。

《集韻》陟略切《正韻》直略切,音著。被服也。一曰附也,黏也。《戰國策》智伯曰:兵箸晉陽三年矣。《註》箸,言附其城。

《廣韻》《集韻》同著。《列子·仲尼篇》形物其箸。《註》形物,猶事理也。事理自明,非我之功也。

與宁同,門屛閒也。《周語》大夫日恪位箸以儆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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