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ì][yàn][fāng][shū][cǎi,cài][hé,gě][hūn]
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平
雨过深园暑气清,拂云松竹映重阍。
预期节物移承露,自验方书采合昏。
片影有缘聊暂寄,寸心无事得閒论。
风光未信随流转,犹见飞花落酒尊。
【验方】临床经验证明确有疗效的现成的药方。
【方书】1.官府文书;案牍。 2.指史书﹐史册。 3.医书。 4.古代医术与方术同出一源﹐故亦指称方术之书。
【合昏】1.植物名。即合欢树。 2.犹黄昏。 3.犹合婚。结婚。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验】
驗【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魚窆切,黏去聲。《玉篇》馬名也。
又證也,效也。《史記·晉世家》獻公曰:何以爲驗。荀息對曰:使死者復生,生者不慙,爲之驗。
又考視也。《前漢·楊惲傳》惲下廷尉,于定國考問,左驗明白。《註》左,證左也。言當時在其左右見此事者也。
又《前漢·平帝詔》其當驗者,卽驗問。《註》就其所居而問。俗作騐驗,非。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又《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又《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又《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又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又《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又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又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又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又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又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又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又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又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又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又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又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又《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又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又《博雅》方,大也,正也。
又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又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又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又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又《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又《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又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又《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又《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书】
書【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傷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商居切,,著也。从聿从者。隷省作書。《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註》書契,所以決斷萬事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六藝:禮、樂、射、御、書、數。《註》書,六書之品。
又《地官·保氏》乃敎之六藝,五曰六書。《註》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許愼·說文序》黃帝之史倉頡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又書有六體。《前漢·藝文志》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隷書、繆篆、蟲書。
又《說文》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隷書。
又《尙書序疏》諸經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從事著,聖賢闡敎,事顯於言,言愜羣心,書而示法,旣書有法,因號曰書。故百氏六經總曰書也。《史記·禮書註》書者,五經六籍總名也。《釋名》書,庶也。紀庶物也。
又《詩·小雅》畏此書。
又《周禮·天官·司書註》主計會之簿書。
又《左傳·昭六年》鄭人鑄書於鼎。
又《左傳·昭六年》叔向使詒子產書。○按卽書牘也。
又《前漢·董仲舒傳》對亡應書者。《註》書,謂詔書也。
又官名。《前漢·成帝紀》初置尙書,員五人。
又《百官公卿表》中書謁者。
【采】
采【酉集下】【釆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音採。《說文》捋取也。《詩·周南》采采卷耳。《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又擇也。《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釋文》采,擇也。《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又采色。《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又物采。《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文六年》分之采物。《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又《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註》大采,袞職也。少采,黼衣也。
又《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註》符采,玉橫文也。
又事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又官也。《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傳》采,事也。馬云:官也。《禮·明堂位》九采之國。《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又采地。《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又飾也。《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又墓地。《揚子·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又風采。《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又《詩·秦風》蒹葭采采。《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又《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傳》采采,衆多也。《朱註》采采,華飾也。《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又幣也。《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註》正義曰:采,幣也。
又詩篇名。《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又姓。《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又地名。《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于采桑。《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
又玉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註》晁采,玉名。
又木名。《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註》索隱曰:采,木名。卽今之櫟木也。
又草名。《博雅》采,䆃采也。
又《韻會》《正韻》倉代切,音菜。臣食邑。《周禮·天官·八則註》公卿大夫采邑。音菜。《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註》所受采地之制。音菜。《前漢·食貨志註》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又與菜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又《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合】
合【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音盒。《說文》合口也。
又《玉篇》同也。《易·乾卦》保合太和。《詩·小雅》妻子好合。
又配也。《詩·大雅》天作之合。《前漢·貨殖傳》蘗麴鹽豉千合。《註》師古曰:蘗麴以斤石稱之,輕重齊則爲合。鹽豉以斗斛量之,多少等亦爲合。合者,相配耦之言耳。
又會也。《禮·王制》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註》合,會也。
又聚也。《論語》始有曰:苟合矣。《註》合,聚也。
又答也。《左傳·宣二年》旣合而來奔。《註》合,答也。
又閉也。《前漢·兒寬傳》封禪告成,合祛于天地神明。《註》李奇曰:祛,開散。合,閉也。
又六合。《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梁元帝·纂要》天地四方曰六合。
又黍名。《禮·曲禮》黍曰薌合。
又《文中子·問易篇》黃帝有合宮之聽。
又合黎,地名。《書·禹貢》導弱水,至于合黎,餘波入于流沙。
又州名。《廣韻》秦爲巴郡,宋爲宕渠郡,後魏置合州,蓋涪漢二水合流之處,因以名之。
又參合,代地。《史記·韓王信傳》入居參合。
又鉅合在平原,合騎在高城,漢侯國。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
又重合縣屬勃海郡,合鄕縣屬東海郡。
又合浦,郡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廣韻》器名。《正韻》合子,盛物器。
又《廣韻》姓也。《左傳》宋大夫合左師。
又子合,西域國名。《前漢·西域傳》西夜國王,號子合王。《後漢·西域傳》子合國,去疏勒千里。
又通作闔。《戰國策》意者,臣愚而不闔於王心耶。《註》闔合同。
又與郃通。《史記·魏世家》築雒隂合陽。《註》郃水之北。
又《高祖功臣侯表》高祖兄仲廢爲合陽侯。
又《唐韻》《正韻》古沓切《集韻》《韻會》葛合切,音閤。《廣韻》合,集也。
又《集韻》兩龠爲合。《前漢·律歷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又合龠爲合,十合爲升。《註》合龠一作十龠,又合者,合龠之量也。
又叶許及切,音翕。《張衡·思賦》何孤行之焭焭兮,孑不羣而介立。感鸞鷖之特棲兮,悲淑人之希合。
【昏】
昏【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呼昆切,音閽。《說文》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聲。《爾雅·釋詁》昏,代也。《註》代,明也。《疏》日入後二刻半爲昏,昏來則明往,故云代明。《釋名》昏,損也,陽精損減也。《周禮·秋官·司寤氏註》日入三刻爲昏,不盡三刻爲明。《淮南子·天文訓》日至虞淵,是謂黃昏。至於蒙谷,是謂定昏。
又《詩·邶風》宴爾新昏。《儀禮·士昏禮註》士娶妻之禮,以昏爲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陽往而隂來,日入三商爲昏。
又《左傳·昭二十五年》昏媾、姻亞。《註》妻父曰昏,重昏爲媾,婚父曰姻,兩婿相謂曰亞。
又《書·益稷》下民昏墊。《傳》昏瞀墊溺。
又《書·盤庚》不昏作勞。《傳》昏,彊也。
又《書·牧誓》昏棄厥肆祀弗答。《傳》昏,亂也。《疏》昏閽於事必亂,故昏爲亂也。
又《左傳·昭十九年》札瘥夭昏。《註》未名曰昏。《疏》子生三月父名之。未名之曰昏,謂未三月而死也。
又《集韻》呼困切,音。暗也。亦姓。
又《韻補》叶許云切。《曹大家ɡū·東征賦》悵容與而久住兮,忘日夕而將昏。到長垣之境界,察農野之居民。
又叶許懸切。《馬融·廣成頌》子野聽聳,離朱目眩。隷首策亂,陳子籌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