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有威仪与俗同

出自:明代·陶望龄《寄怀袁伯修》

拼音:[shì][yǒu,yòu][wēi][yí][yǔ,yù,yú][sú][tóng,tòng]

平仄:仄仄平平平平平

楚袁萧洒似庞公,十载交游伯仲中。
尺素怀人劳强饭,一瓶饷远笑擎空。
总无儿女谋身易,示有威仪与俗同
苦忆西郊共携手,江南今已楝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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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威仪】1.古代典礼活动中的礼仪:三代威仪,尽在是矣。 2.庄重的仪容、举止:为人好威仪,进止雍容,甚可观也。 3.佛教谓僧人的行、坐、住、卧等行为举止,合乎戒规:四威仪|威仪对月闲。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示】

示【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岐。同祇。《周禮·春官》大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禮。《釋文》示或作祇。

姓。《史記·晉世家》示眯明。《左傳》作提彌明。

地名。《前漢·地理志》越嶲郡有蘇示縣。

《唐韻》《集韻》《韻會》矣。《禮·檀弓》國奢則示之以儉,國儉則示之以禮。《書·武成》示天下弗服。

與視通。《詩·小雅》視民不恌。《箋》以目視物,以物示人,同作視字。《禮·曲禮》幼子常視毋誑。《疏》示視古字通。《前漢·高帝紀》視項羽無東意。《師古註》漢書多以視爲示。

姓。明宣德中賢良示容。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威】

威【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賞以馭其威。《吳語》夫固知君王之蓋威以好勝也。

《諡法》猛以剛果,彊義執政,曰威。

婦稱姑爲威姑。猶子稱父爲嚴君。《說文》威,姑也,引漢律婦告威姑。《正字通》按漢律威姑二字宜連讀,信如說文訓,似告姑姑,豈成文理。

南威,美人名。

虎脅兩旁及尾端有骨如乙,名虎威,見《酉陽雜俎》。

伊威,蟲名。《爾雅·釋蟲》作蛜蝛。《詩·豳風》伊威在室。

與畏通。《莊子·漁父篇》未嘗見夫子遇人如此其威也。《註》威畏義同。

【仪】

儀【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音宜。兩儀,天地也。

三儀,天地人也。

容也。《詩·曹風》其儀不忒。

威儀。《詩·邶風》威儀棣棣,不可選也。

《周禮·地官·保氏》敎國子以六儀,一祭祀,二賔客,三朝廷,四喪紀,五軍旅,六車馬之容。

《春官·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註》公、侯、伯、子、男也。

《秋官·司儀》掌九儀之賔客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

唐禮部之長曰大儀。

《釋名》宜也。得事宜也。

由儀,笙詩。《序》由儀,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

象也,法也。《詩·大雅》儀文王。

《爾雅·釋詁》匹也。《疏》詩鄘風,實維我儀。

《周語》丹朱馮身以儀之。《通雅》偶也。謂牉合也。

度也。《詩·大雅》我儀圖之。

《揚子·方言》來也。淮穎之閒曰儀。

儀栗,周邑名。見《左傳·定七年》。

姓。秦大夫儀楚,漢儀長孺。

通作擬。《前漢·外戚傳》皆心儀霍將軍女。《註》心儀卽心擬。

《韻補》叶牛何切,音俄。《揚子·太玄經》陽氣氾施,不偏不頗。物無爭訟,各遵其儀。本作。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叶徒黃切,音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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