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减傥及我

出自:宋代·周文璞《游栖霞四首》

拼音:[fēn,fèn][jiǎn][tǎng][jí][wǒ]

平仄:平仄仄平仄

优尼制铜觉,欲住女主龄。
主称金轮王,录在华严经。
而捨觉富贵,爱慕涂椒馨。
月黯回心院,妖魂啼窈冥。
僧人弗知此,独受一峰青。
分减傥及我,终岁栖林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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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分减】1.减少自己所有之物分送他人。 2.指从中拿出一部分来。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减】

减【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玉篇》古斬切,音減。俗減字。(減)《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斬切,音鹼。《說文》損也。《玉篇》少也,輕也。《禮·樂記》禮主其減。

水名。《山海經》番條之山,減水出焉。

岐山亦出減水,東南流注于江。

姓。《史記·酷吏傳》減宣。

《廣韻》《集韻》下斬切,音豏。

《集韻》公陷切,音䫡。義同。俗作减,非。(減)

【傥】

儻【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20画

《唐韻》他朗切《集韻》《韻會》坦朗切《正韻》他曩切,湯上聲。倜儻,卓異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俶儻瑰瑋。《前漢·史丹傳》儻蕩不備。《註》豁達也。

《關尹子·一宇篇》心儻儻,物迭迭。《註》儻儻,猶儃儃。

或然之辭。儵忽不可期也。《莊子·天地篇》儻乎若行,而失道也。《繕性篇》軒冕在身,非性命也,物之儻來寄也。

《莊子·天下篇》時恣縱而不儻。《註》儻,苟也。

《韻會》通作黨。《前漢·董仲舒傳》黨可得見乎。《揚雄傳》黨鬼神可也。本作儻。俗作倘。

【及】

及【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琴入聲。《說文》逮也。从又从人。《徐曰》及,捕人也。會意。《廣韻》至也。

《韻會》旁及,覃被也。《詩·大雅》覃及鬼方。《周頌》燕及皇天。

《增韻》連累也。《左傳·隱六年》長惡不悛,從自及也。

兼與之辭。《左傳·宣七年》與謀曰及。

《後漢·黨錮傳》張儉等八人爲八及,言能導人追宗也。

《韻補》叶極業切。《詩·大雅》征夫捷捷,每懷靡及。

【我】

我【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

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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