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àn][tuō][nán,nā][guān,guàn][zuò][shuǐ][méi]
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
暂脱南冠坐水湄,残觥沥尽与君知。
时危只恐英雄老,世乱非忧富贵迟。
已见生来同李广,只须死后傍要离。
十年征战兼羁系,见惯休猜不惯悲。
【南冠】春秋时楚人之冠。《左传·成公九年》:“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杜预注:“南冠,楚冠。”(絷:关押;逮捕监禁。)后因以代称囚犯: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
【水湄】水边。
【暂】
暫【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藏濫切《集韻》《韻會》《正韻》昨濫切,音鏨。《說文》不久也。《類篇》須臾也。《書·盤庚》暫遇姦宄。《左傳·僖三十三年》婦人暫而免諸國。《註》暫,猶卒也。《五經文字》暫作蹔,訛。
【脱】
脫【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韻會》《正韻》徒活切,音奪。《說文》消肉臞也。《玉篇》肉去骨《韻會》一曰壤斷。《增韻》物自解也。《博雅》脫,離也。《爾雅·釋器》肉曰脫之。《註》剝其皮也。《疏》治肉,除其筋膜,取好者。
又《韻會》免也。《前漢·高五王傳》自以爲不得脫長安。《註》脫,免也。
又略也。《史記·禮書》凡禮始乎脫。《註》脫,猶疏略也。《後漢·向栩傳》及之官,時人謂其必當脫素從儉。《註》脫易素。
又《博雅》脫,遺也。《禮·冠義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註》遺,猶脫也。
又過去也。《莊子·天地篇》老子曰:夫巧知神聖之人,吾自以爲脫焉。《註》脫,過去也。
又除也。《公羊傳·昭十九年》復加一飯,則脫然愈。《註》脫然,疾除貌。
又《韻會》誤也。
又或然之辭。
又草名。《爾雅·釋草》倚商,活脫。《山海經》升山,其草多寇脫。《註》寇脫草生南方,高丈許,似荷葉,而莖中有瓤,正白。
又鳥名。《博雅》籠脫,鷂也。
又山名。《山海經》東七十里,曰脫扈之山。
又龍脫,地名。《史記·樊酈傳》戰龍脫。《註》在易州。
又《廣韻》《集韻》《正韻》他括切《韻會》他活切,音捝。義同。
又《集韻》欲雪切,音悅。蟲新出,皮悅好貌。司馬彪說。《莊子·至樂篇》蝴蝶,胥也。化而爲蟲,生於竈下,其狀若脫。《註》脫,新出皮也。
又《集韻》吐外切。與娧同。娧娧,舒遲貌。一曰喜也。《詩·召南》舒而脫脫兮。《禮·儒行·麤而翹之又不急爲也註》又必舒而脫脫焉。《釋文》脫,吐外反。
又《淮南子·精神訓》脫然而喜矣。《註》脫,舒也。
又《韻補》叶音退。《孔稚圭·北山移文》若其亭亭物表,皎皎霞外,芥千金而不眄。屣萬乗其如脫。《註》脫,叶徒對反。
又叶音託。《蘇軾·范景仁銘》君實旣來,遁歸於洛。縶而維之,莫之勝脫。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冠】
冠【子集下】【冖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丸切《正韻》沽歡切,胡,遂制冠冕纓緌。
又姓。《風俗通》古者鶡冠子之後。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玩切,官去聲。《禮·曲禮》二十曰弱冠。《冠儀》冠者,禮之始也。故聖王重冠。《白虎通》男子幼,娶必冠。《韻會》男子二十加冠曰冠。
又爲衆之首曰冠。《前漢·魏相丙吉傳贊》高祖開基,蕭曹爲冠。《史記·灌夫傳》夫名冠三軍。
又姓。《韻會》列仙傳有仙人冠先。
又叶俱倫切,音麇。《張紘枕箴》瓌材允麗,惟淑惟珍。安安文枕,式彼弁冠。
又《韻補》叶居員切,眷平聲。《劉歆·孟母贊》子學不進,斷機示焉。子遂成德,爲當世冠。
又叶扃縣切,音睊。《蘇轍·燕山詩》丹子號無策,亦數游俠冠。玉帛非足云:女子罹蹈踐。
【坐】
坐【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㘸《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又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
又《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
又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
又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
又《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
又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鍼莊子爲坐。
又釋氏大坐曰跏趺。《蓮華經》結跏趺坐。
又與座通。《前漢·梅福傳》當戸牖之法坐。《註》正座也。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徂果切,音睉。義同。○按坐有上去二音,字韻諸書訓註皆同,惟《轉註古音》坐註引《史記》高帝紀,遂坐上坐。《正義》云:前坐字,在果反,後坐字,在臥反。《字彙》行坐之坐讀上聲,非。《正字通》謂坐字在上聲者,叶音也,亦非。本作。《說文》从土,从畱省,土所止也。隷作坐。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湄】
湄【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武悲切《集韻》《韻會》旻悲切,音眉。《爾雅·釋水》水草交爲湄。《釋名》湄,眉也。臨水如眉也。《詩·秦風》在水之湄。《傳》水隒也。正義曰:隒是山岸湄是水岸,故曰水隒。亦與麋通。《詩·小雅》居河之麋。《箋》麋,本又作湄。
又湖名。《水經注》淮水左迤爲湄湖。
又《集韻》乃管切,音煖。與渜同。湯也。《集韻》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