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
竹【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
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前漢·律歷志》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隂,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閒而吹之,以爲黃鐘之宮。《釋名》竹曰吹。吹,推也,以氣推發其聲也。
又竹。
又竹帛。《史記·孝文紀》請著之竹帛,宣布天下。《說文》著之竹帛謂之書。
又竹花,竹實。《謝靈運·晉書》元康二年,巴西界竹生花,紫色,結實。《本草》竹花一名草華。《莊子·秋水篇》鵷雛非練實不食。《註》練實,竹實也。
又竹醉日。《岳陽風土記》五月十三日謂之龍生日,可種竹,《齊民要術》所謂竹醉日也。
又地名。《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史記》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前漢·地理志》孤竹在遼西令支縣。《又》沛郡有竹縣。《註》今竹邑。《又》廣漢郡屬縣有綿竹。《又》零陵郡竹山縣。《水經注》藉水東南流,與竹嶺水合。《穆天子傳》我徂黃竹。《零陵記》桂竹之野。《楊愼集》桂竹,後稱貴竹,今貴州。《福建志》南安縣有苦竹山。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司竹監掌植竹葦,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
又書名:《竹書紀年》《戴凱之·竹譜》《劉美之·續竹譜》。
又姓。《廣韻》伯夷、叔齊之後,以竹爲氏。後漢有下邳相竹曾。
又草名。《永嘉郡志》靑田縣有草,葉似竹,可染碧,名爲竹靑。《宛陵詩註》錦竹,草名,似竹而斑。
又木名。《益部方物略》竹柏,生峨嵋山,葉繁長而籜似竹。
又花藥名。《本草》石竹,瞿麥也。鹿竹、菟竹,黃精也。玉竹,葳蕤也。
又菜名。《齊民要術》竹菜,生竹林下,似芹科而莖葉細,可食。《羣芳譜》淡竹葉,一名竹葉菜,嫩時可食。
又果名。《桂海虞衡志》木竹,子、皮色、形狀全似大枇杷,肉甘美,秋冬閒實。
又䑕名。《贊寧·筍志》竹根有䑕,大如貓,其色類竹,名竹豚,亦名稚子,杜詩所謂筍根稚子也。
又魚名。《桂海虞衡志》竹魚出灕水,狀如靑魚,味似鱖。
又酒名。《張協·七命》豫北竹葉。《張華詩》蒼梧竹葉淸。
又《集韻》敕六切,音畜。萹竹,草名。
又與屬玉之屬通,鴨也。《揚雄·蜀都賦》獨竹孤鶬。
又叶職律切。《謝惠連·雪賦》雪宮建于東國,雪山峙于西域。岐昌發詠于來思,姬滿申歌于黃竹。曹風以麻衣比色,楚謠以幽蘭儷曲。《註》曲,區聿切。竹,職律切。
【箸】
箸【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宁。匙箸,飯具。《禮·曲禮》飯黍毋以箸。《史記註》箸卽筯也。
又與櫡同。《史記·絳侯世家》景帝召條侯食,獨置大胾,無切肉,又不置櫡。《註》櫡,《漢書》作箸,食所用也。《嶺表錄》南海岸邊沙中生沙箸,一名越王竹,相傳越王棄餘算而生,若細荻,高尺餘,春吐苗,箕心茗骨,靑而且勁。南海人愛其色,以爲酒籌。凡欲採者,須輕步向前拔之,聞行聲,遽縮入沙中不可得。
又《集韻》陟略切《正韻》直略切,音著。被服也。一曰附也,黏也。《戰國策》智伯曰:兵箸晉陽三年矣。《註》箸,言附其城。
又《廣韻》《集韻》同著。《列子·仲尼篇》形物其箸。《註》形物,猶事理也。事理自明,非我之功也。
又與宁同,門屛閒也。《周語》大夫日恪位箸以儆其官。
【漆】
漆【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七。水名。《說文》水出右扶風杜陵岐山。《書·禹貢》導渭自鳥鼠同穴,東會于澧,又東會于涇,又東過漆沮。《山海經》羭次之山,漆水出焉。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屬右扶風。
又古邑名。《春秋·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
又海名。《張說·梁四公記》黑谷之北有漆海。
又木名。《詩·鄘風》椅桐梓漆。
又木汁可髤物。《書·禹貢》厥貢漆絲。
又物之黑者曰漆。《周禮·春官》巾車漆車藩蔽。《註》漆車,黑車也。
又《集韻》七結切《韻會》《正韻》千結切,音切。祭禮之容。《禮·祭義》濟濟漆漆。《註》漆漆者,專致之容。
又《集韻》七四切,音次。與髤䰍同。以漆塗器也。本作桼,亦作柒。
【碗】
埦【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鄔管切,音宛。與盌㼝椀同。
【兼】
兼【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
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兹】
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孜。《說文》草木多益也。
又《爾雅·釋詁》此也。《書·大禹謨》念茲在茲。
又蓐席也。《爾雅·釋器》蓐謂之茲。《公羊傳·桓十六年》屬負茲舍不卽罪爾。《註》諸侯有疾稱負茲。
又《史記·周本紀》康叔封布茲。《徐廣曰》茲,藉草之名。
又《通志·氏族略》宋茲成,墊江人。
又通滋。《前漢·五行志》賦歛茲重。《揚子·太經》天不之茲。
又《荀子·正論篇》琅玕龍茲。《註》與髭同。
又《篇海》音慈。龜茲,國名。
【瓦】
瓦【午集上】【瓦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正韻》五寡切,音邷。《說文》土器已燒之總名。《廣韻》古史考,夏時昆吾氏作瓦。《史記·龜箂傳》桀爲瓦室。《註》世本曰:昆吾作陶。張華博物記亦云:桀作瓦,蓋是昆吾爲桀作也。《史記·廉頗傳》秦軍鼓譟勒兵武安,屋瓦盡震。《正字通》後世瓦制不古,其類非一。漢武故事,起神屋以銅爲瓦,漆其外。
又吳國傳,大秦國王宮殿水精爲瓦。
又明皇雜錄,虢國夫人恩寵傾一時,奪韋嗣立宅,以廣其居。後復歸韋氏,因大風折屋,墜堂上,不損。視之,瓦皆堅木也。
又王縉傳:五臺山祠鑄銅爲瓦,金塗之。
又《詩·小雅》載弄之瓦。《傳》瓦,紡塼也。
又《儀禮·燕禮》公尊瓦大兩。《註》大音泰。瓦大,有虞氏之尊也。
又《左傳·昭二十六年》射之中楯瓦。《註》瓦,楯脊。
又瓦合。《禮·儒行》毀方而瓦合。《註》呂氏曰:陶者爲瓦,必圓而割,分之則瓦,合之則圓,而不失其瓦之質。
又瓦解。《史記·匈奴傳》其困敗則瓦解雲散矣。
又人名。《左傳·昭二十三年》楚囊瓦爲令尹。《註》囊瓦,子囊之孫子常也。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瓦屋,周地。
又《定八年》公會晉師于瓦。《註》瓦衞地。《後漢·郡國志》東郡有瓦亭。
又《廣韻》五化切《集韻》吾化切,音迓。《廣韻》泥瓦屋。《集韻》施瓦於屋也。
又《集韻》《韻會》五委切,音頠。屋甃也。《莊子·騈拇篇》騈於辯者,纍瓦結䋲竄句。《註》瓦,五委反。當作丸。
又《韻補》叶阮古切,音五。《韓愈·元和聖德詩》皇帝儉勤,盥濯陶瓦。斥遣浮華,好此絺紵。
【瓯】
甌【午集上】【瓦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侯切,音謳。《說文》小盆也。《廣韻》瓦器《正韻》今俗謂盌深者爲甌。《爾雅·釋器》甌瓿謂之瓵。《揚子·方言》罃甈謂之盎,其小者謂之升甌。
又金甌。《唐書·崔琳傳》初,明皇每命相,皆先書其名。一日書琳等名案上,會太子入,覆以金甌,曰:此宰相名,若自意之,卽中且賜酒。太子曰:非崔琳盧從愿乎。帝曰:然。
又《韻會》西甌,地名。駱越別種。
又東甌,閩中地。《史記·趙世家》夫翦髮文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民也。《註》索隱曰:劉氏云:今珠崖儋耳謂之甌人,是有甌越。正義曰:屬南越,故言甌越。輿地志云:交址,周時爲駱越,秦時曰西甌。文身斷髮避龍,則西甌駱又在番吾之西南。
又《東越傳》乃立搖爲東海王,都東甌。《註》索隱曰:姚氏云:甌,水名。永嘉記:水出寧城十餘里,去郡城五里入江。昔有東甌王都城,有亭,積石爲道,今猶在也。《山海經》甌居海中。《註》今臨海永寧縣卽東甌,在岐海中也。
又《史記·滑稽傳》甌窶滿篝。《註》正義曰:甌窶,謂高地狹小之區,得滿篝籠也。
又《史記·匈奴傳》中有棄地,莫居千餘里,各居其邊爲甌脫。《註》韋昭曰:畍上屯守處。索隱曰:服虔云:作土室以伺漢人。
又纂文曰:甌脫,土穴也。
又姓。甌冶子,吳人,善鑄劒。
又《集韻》於口切,音毆。西甌,駱越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