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ǐ][huā][níng][huàn][zhì]
平仄:仄平平仄仄
图形期自见,自见却伤神。已是梦中梦,更逢身外身。
水花凝幻质,墨彩染空尘。堪笑予兼尔,俱为未了人。
【水花】1.亦作"水华"。荷花的别名。 2.萍的别名。 3.泛指水中之花。 4.指水上冰花。 5.浪花;受激而四溅的水。 6.指水里冒出来的泡沫。 7.浮石的别名。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石三.浮石》。 8.即水痘。参见"水痘"。
【幻质】佛教语。犹幻身。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凝】
凝【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正韻》魚陵切《韻會》疑陵切,觺平聲。《說文》水堅也。本作冰。从水从仌。《徐曰》俗作凝。今文从俗。《易·坤卦》履霜堅冰,隂始凝也。
又《增韻》成也,定也。《書·臯陶謨》庶績其凝。《易·鼎卦》君子以正位凝命。《註》嚴整貌。
又《謝玄暉鼓吹曲》凝笳翼高蓋。《李註》徐聲引調謂之凝。
又《唐韻》牛觺去聲。止水也。
又叶鄂力切。觺入聲。《楚辭·大招》天白顥顥,寒凝凝只。䰟乎無往,盈北極只。《註》凝凝,冰凍貌。
又《韻會》或作疑。《詩·大雅》靡所止疑。《註》音屹。疑,讀如儀禮疑立之疑,定也。
【幻】
幻【寅集下】【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㕕《集韻》胡慣切,音患。《說文》从反予,相詐惑也。《書·無逸》民無或胥,譸張爲幻。
又《廣韻》化也。《金剛經》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
又《增韻》幻,妖術也。或作眩。《前漢·張騫傳》犛靬眩人。《註》眩,讀與幻同。卽今吞刀吐火,植瓜種樹,屠人截馬之類皆是也。
又《唐韻》《集韻》胡辨切,音莧。義同。
又叶熒絹切,音院。《陸機·刻漏賦》來像神造,去猶鬼幻。因勢相引,來靈自薦。
【质】
質【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之日切《集韻》《韻會》《正韻》職日切,音桎。《易·繫辭》原始要終,以爲質也。《註》質,體也。
又《詩·小雅》民之質矣。《傳》質,成也。《朱傳》實也。
又《大雅》虞芮質厥成。《傳》質,成也。成,平也。《疏》三字義同,故以質爲成,以成爲平。《朱傳》質,正。成,平也。
又《詩·小雅》發彼有的。《傳》的,質也。《疏》十尺曰侯,四尺曰鵠,二尺曰正,四寸曰質。鵠及正、質,皆在侯中也。
又《周禮·地官·質人》大市曰質,小市曰劑。《註》質劑者,爲之券藏之也。
又《儀禮·士冠禮》質明行事。《註》質,正也。《禮·月令》黑黃蒼赤,莫不質良。《註》所染者當得眞采正善也。
又《聘義》君子於其所尊,弗敢質。《註》質謂正自相當。
又《禮·曲禮》質君之前。《註》質猶對也,又《廣雅》質,地也。《禮·禮器》禮釋回增美質。《註》質,猶性也。
又《公羊傳·定八年》弓繡質。《註》質,拊也。
又《史記·范睢傳》不足以當椹質。《註》質,剉刃也。
又《前漢·張釋之傳》具以質言。《註》質,誠也。
又《廣雅》問也,定也。
又《小爾雅》質,信也。
又《玉篇》主也,樸也。《禮·樂記》中正無邪,禮之質也。《註》質,猶本也。禮爲之文飾也。
又姓。《前漢·貨殖傳》質氏以洒削而鼎食。
又《廣韻》《集韻》《韻會》陟利切,音致。《說文》以物相贅。《左傳·隱三年》故周鄭交質。
又《集韻》脂利切。贄,亦作質。《左傳·昭三年》將奉質幣,以無失時。《晉語》臣委質于翟之鼓。《孟子》不傳質爲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