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èi][yīng,yìng][hàn][fǎ][fèi][cháng][píng]
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携孥西垒复东城,触处千愁百恨生。
如许尧民艰粒食,未应汉法废常平。
爱君长策三农重,泥古迂儒一芥轻。
会略文移倒陈廪,一时骨肉慰皇情。
【未应】1.犹不须。 2.犹不算;不是。 3.犹不曾。 4.不应当。
【汉法】汉代的法律制度。
【常平】1.古代一种调节米价的方法。筑仓储谷,谷贱时增价而籴,谷贵时减价而粜。汉宣帝时耿寿昌首创。 2.即常平仓。 3.长期平衡。
【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又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又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又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又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汉】
漢【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㵄音熯。水名。《書·禹貢》嶓冢導漾,東流爲漢。
又天河也。《爾雅·釋天》箕斗之閒,漢津也。《史記·天官書》漢者,亦金之散氣。《揚泉·物理論》漢,水之精也。《詩·大雅》倬彼雲漢。
又漢中,郡名,秦惠王置。《廣輿記》今爲漢中府。
又漢口,地名。《廣輿記》漢陽府,本春秋鄖國地,漢屬江夏,唐曰沔州,亦曰漢陽。
又州名,屬成都府。《韻會》漢屬廣漢郡,唐置州。
又半漢,形容之辭。《張衡·南都賦》天馬半漢。
又《輟耕錄》今人謂賤丈夫爲漢子。
又高麗方言謂白曰漢。見《孫穆·雞林類事》。
又《集韻》他干切,音攤。太歲在申曰汭漢。亦作涒灘。
又《韻補》叶詩建切,音扇。《繁欽賦》長唐虎圈,迴望曼衍。槃旋岹嶢,上刺雲漢。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废】
廢【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方肺切《集韻》《韻會》放吠切,音癈。《說文》屋頓也。
又《爾雅·釋詁》止也。《註》止住也。《禮·曲禮》凡祭有其廢之,莫敢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也。
又《爾雅·釋詁》廢,舍也。《註》舍,放置。《周禮·天官·大宰》八柄,七曰廢,以馭其罪。《註》廢,猶放也。《又》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
又《爾雅·釋詁》大也。《詩·小雅》廢爲殘賦。《傳》廢,忲也。《釋文》一本作廢。大也。
又墮也。《左傳·定三年》邾子自投於牀,廢於爐炭。《註》廢,墮也。
又《轉註古音》音發。《前漢·郊祀歌》西顥沆碭。秋氣肅殺。含秀垂穎,續舊不廢。
又與癈通。《左傳·昭十四年》司徒老祁慮癸僞癈疾。
又與撥通。《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撥爾而怒。《註》故書撥作廢。鄭司農云:廢讀爲撥。
【常】
常【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
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
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
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
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在西,避漢文帝諱,故改曰常山。
又水名。《史記·夏本紀》常衞旣從。《註》常水,出常山上曲陽縣。《書·禹貢》作恆。
又旂名。《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日月爲常。《又》王建大常。《釋名》日月爲常。謂畫日月於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
又常服。《詩·小雅》載是常服。《傳》日月爲常服,戎服也。
又《廣韻》倍尋曰常。
又車戟名。《釋名》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曰常也。
又木名。《爾雅·釋木》常棣。《註》關西棣樹,子如櫻桃,可食。《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
又姓。《廣韻》出河內。《前漢·常惠傳》惠,太原人,甘露中爲右將軍。
又與裳同。《說文》下帬也。《徐鉉曰》下直而垂,象巾,故从巾。今文作裳。
【平】
平【寅集下】【干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苹。《說文》平,語平舒也。《廣韻》平,正也。《增韻》平,坦也。《易·泰卦》无平不陂。
又《廣韻》平,和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傳》平和章明。《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
又成也。謂解恕和好也。《爾雅·釋詁》平,成也。《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
又治也。《書·大禹謨》地平天成。《傳》水土治曰平。《詩·小雅》原隰旣平。
又治之也。《詩·大雅》修之平之,其灌其栵。《疏》修理之平治之者,其爲灌木其爲栵木之處也。
又平服也。《詩·大雅》四方旣平,王國庶定。《疏》四方旣已平服,王國之內幸應安定。
又《玉篇》平,齊等也。《增韻》平,均也。《易·乾卦》雲行雨施,天下平也。《疏》言天下普得其利,而均平,不偏陂。《書·君奭》天壽平格。《疏》正義曰:平謂政敎均平也。
又《廣雅》平,均賦。《史記·平準書註》索隱曰: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者,以鈞天下郡國輸斂,貴則糶之,賤則貴之。平賦以相準,輸賦於京都,故命曰平準。
又樂聲不相踰越也。《周語》樂從和,和從平。
又《爾雅·釋詁》平,易也。《疏》易者,不難也。《後漢·班超傳》任尚曰:我以班君當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
又歲稔也。《前漢·食貨志》再登曰平,三登曰太平。
又《諡法》執事有制曰平,治而無眚曰平,布綱治紀曰平。
又《爾雅·釋地》大野曰平。《疏》大野之澤。一名平。《韓愈·城南聮句》沙篆印迴平。《註》洪慶善曰:華山有靑柯平、種藥平,因地之平處也。
又臘月曰嘉平。《史記·秦始皇紀》更名臘曰嘉平。《註》茅盈內紀曰:盈曾祖父蒙於華山白日升天。其邑謠歌曰:神仙得者茅初成,駕龍上升入泰淸,時下洲戲赤城,繼世而往在我盈,帝若學之臘嘉平。始皇聞謠歌而問其故,父老具對,因改臘曰嘉平。索隱曰:廣雅云,夏曰淸祀,殷曰嘉平,周曰大蜡,亦曰臘,秦更曰嘉平。蓋因歌謠之詞而改從殷號也。
又華平,瑞木名。《宋書·符瑞志》華平,其枝正平。王者有德則生,德剛則仰,德弱則俯。《張衡·東京賦》植華平於春圃。《註》天下平,其華則平。
又廷尉平,官名。《史記·張釋之傳》廷尉。天下之平也。《前漢·百官表》宣帝地節三年,置廷尉左右平,秩六百石。
又平原,太平,平陸,地名。《爾雅·釋地》廣平曰原,高平曰陸。《疏》廣平曰原者,謂澤之廣平者亦曰原。漢以平原爲郡名。高平曰陸者,謂土地豐,正名爲陸。《又》東至日所出,爲太平,太平之人仁。《孟子》孟子之平陸。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平州北平郡。《廣韻》古山戎孤竹,白狄子二國之地,秦爲遼西郡,隋爲北平郡,唐爲平州。
又姓。《廣韻》齊相晏平仲之後。《前漢·平當傳》當哀帝時爲丞相,子晏歷位大司徒。
又複姓。《何氏姓苑》有平陵,平寧二氏。《姓譜》平陵氏,史記平陵老之後。
又《廣韻》房連切《集韻》《韻會》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㛹。《廣韻》平平,辨治也。《書·洪範》王道平平。《詩·小雅》平平左右。
又《韻會》均也。
又《韻會》皮命切,音病。平物賈也。《周禮·地官·質劑註》市中平賈,今時月平是也。
又《地官·質人註》質平也。主平定物賈。《揚子·方言》一鬨之市,必立之平。《後漢·五行志》桓帝初,京都童謠曰:游平買印自有平,不避豪賢及大姓。
又古與便辯通。《史記·五帝紀》便章百姓。《註》索隱曰:古文尚書作平,平旣訓便。因作便章。其今文作辯章。古文平字亦作便,便則訓辯,遂爲辯章。
又叶皮陽切,音龎。《張籍·祭韓愈詩》北臺臨稻疇,茂野多隂涼。板亭坐垂釣,煩苦稍巳平。
又《集韻》拼古作平。註詳手部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