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
嘗【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音常。《說文》口味之也。从旨,尙聲。《詩·小雅》嘗其旨否。《前漢·郊祀志》百鬼迪嘗。《註》師古曰:嘗謂歆饗也。
又《廣韻》試也。《戰國策》疑則少嘗之。《史記·越世家》請試嘗之。
又《張耳餘傳》先嘗秦軍。
又《廣韻》曾也。《論語》嘗從事於斯矣。
又《玉篇》祭也。《爾雅·釋天》秋祭曰嘗。《註》嘗新穀。《詩·小雅》禴祠烝嘗。
又《廣韻》姓也。《風俗通》孟嘗君之後。《玉篇》同甞。《集韻》或作。
【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外】
外【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歪去聲。內之對,表也。《易·坤卦文言》義以方外。《家人彖傳》男正位乎外。《禮·祭義》禮也者,動於外者也。《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列子·仲尼篇》遠在八荒之外。
又疏斥也。《易·泰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前漢·霍光傳》盡外我家。
又度外,置之也。《後漢·光武紀》暫置此兩子于度外。
又方外,散人也。《淮南子·道應訓》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
又《集韻》五活切,音杌。《黃庭經》洞視得見無內外,存嗽五牙不飢渴,神華執中六丁謁。
又叶征例切,音制。《詩·魏風》十畝之外兮。叶下泄逝。《說文》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會意。
【计】
計【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註》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
又《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
又《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
又《淮隂侯傳》計者,事之機也。
又計簿。《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于季氏。《註》送計簿于季氏。《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註》受郡國所上計簿,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又計偕。《前漢·武帝紀》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註》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
又官名。《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師古註》專主計籍。《唐書·百官志》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飮食、薪炭。
又神名。《山海經》東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計蒙處之,其狀人身龍首,恆遊於漳淵,出入必有飄風暴雨。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有計斤縣。《師古曰》卽左傳所謂介根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劍南道有計州。
又姓。越有計然,後漢有計子勳。
又《集韻》吉屑切,音結。畫也。
【权】
權【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8画
《唐韻》巨員切《集韻》《韻會》《正韻》逵員切,音拳。《玉篇》稱錘也。《前漢·律歷志》孔子陳後王之法,曰謹權量。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輕重者不失黍絫。
又經權。《易·繫辭》巽以行權。《註》權,反經而合道者也。
又平也。《禮·王制》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義以權之。
又權謀。《左傳·宣十二年》中權後勁。《杜註》中軍制謀,精兵爲殿。
又權柄。《莊子·天運篇》親權者不能與人柄。
又《爾雅·釋詁》權輿,始也。《詩·秦風》于嗟乎,不承權輿。
又攝官曰權。《鼠璞》權字唐始用之。韓愈權知國子博士,三歲爲眞。
又國名。亦姓。《左傳·莊十八年》楚武王克權。《韻會》楚鬭緡尹權,後因爲氏。
又與爟通。烽火也。《前漢·郊祀志》上宿郊見通權火。
又與顴通,兩頰也。《前漢·高帝紀·隆準註》頰權,準也。《曹植·洛神賦》靨輔承權。
又《說文》權,黃華木也。《爾雅·釋草》權,黃華。《六書故云》以草釋木,似誤。○按《爾雅》木槿,木也,列之于草。殆未可泥。
又《集韻》古玩切,音貫。木叢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