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uàn][yuàn][xiāng,xiàng][guò,guō][lǐ][guǎn][xián]
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渐暖正当挑菜日,轻阴新变养花天。
君王勤政稀游幸,院院相过理管弦。
【相过】1.谓太阳过赤道内外各二十三度半。 2.互相超越。 3.互相往来。
【管弦】管乐器和弦乐器。泛指音乐:举酒欲饮无管弦。
【院】
院【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又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又《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又《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又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又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又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又《廣韻》《集韻》胡官切,音桓。
又《集韻》委遠切,音婉。義同。
【相】
相【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
又《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
又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
又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
又《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
又《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
又《爾雅·釋詁》導也。
又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相者,一人敎導,卽贊勉也。
又《增韻》。
又《廣韻》扶也。《禮·禮器》樂有相步。《註》扶工也。
又《小爾雅》治也。《左傳·昭九年》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註》楚之先祝融,主治火事。
又選擇也。《周禮·春官·簭人》上春相簭。《註》謂更選擇其蓍也。
又送杵聲。《禮·曲禮》鄰有喪,舂不相。《註》相者,聲以相助,歌以助舂,猶引重者呼邪許也。
又相術。《左傳·文元年》內史叔服能相人。
又月名。《爾雅·釋天》七月爲相。
又官名。《呂覽》相者,百官之長也。《古三墳》伏犧氏上相共工,下相皇桓。《前漢·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
又計相。《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註》專主計籍。
又內相。《唐書·陸贄傳》贄爲翰林時,號內相。
又家相。《禮·曲禮》士不名家相。《註》主知家務者。
又《周禮·春官》有馮相氏。《夏官》有方相氏。
又樂器。《禮·樂記》治亂以相。《註》相卽拊也。亦以節樂,以韋爲表,裝之以穅。穅,一名相,因以名焉。
又星名。《石申星經》相星在北極斗南。
又江神,名奇相。見《博雅》。
又太史祥風,以占吉凶。《古今注》作伺風鳥,夏禹所作也。
又藥名。《本草綱目》相,麻黃別名。相鳥,馬蘭別名。
又地名。《商書序》河稟甲居相。《註》在河北。令魏郡有相縣。
又州名。後魏置相州,唐曰鄴都。
又姓。《後漢·南蠻傳》武落鐘離山出四姓,一曰相氏。《後秦》相雲。《北齊》相願。
又相里,務相,空相,熊相,倚相,京相,沂相,俱複姓。
又《字彙補》音禳。《禮·祭法》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註》相近當爲禳祈,王肅又作祖迎。
又叶思必切,音悉。《杜甫·漫興絕句》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陸游詩話》白樂天用相字,多作思必切,如爲問長安月,如何不相離是也。此詩相欺,亦當讀入聲。《說文》易緯文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故从目从木。《正字通》相,俗作爲二,非。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理】
理【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又《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又《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
又《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又性也。《禮·樂記》天理滅矣。《註》理,猶性也。
又條理也。《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又《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禮·中庸》文理密察。《朱註》理,條理也。
又《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又《玉篇》文也。《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又《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又分也。《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註》理,分也。《釋文》分,扶問反。
又賴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又《廣韻》料理。《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又《韻會》治獄官曰理。《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又媒也。《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又姓。《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又紙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又《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又與李通。《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註》使人也。《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管】
管【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古滿切《集韻》《韻會》《正韻》古緩切,音筦。樂器。《書·益稷篇》下管鼗鼓。《詩·商頌》嘒嘒管聲。《儀禮·大射儀》乃管新宮。《註》管,謂吹簜以播新宮之樂。《周禮·春官》孤竹之管,孫竹之管,隂竹之管。《疏》管如篪,六孔。《爾雅·釋樂》大管謂之簥,其中謂之篞,小者謂之篎。《註》管長尺,圍寸,倂漆之。有底,如笛而小,倂兩而吹。《前漢·律歷志》竹曰管。《說文》管,十一月之音,物開地牙,故謂之管。
又葭管。《玉泉記》取宜陽金門竹爲管,河內葭草爲灰,吹之以陽氣。
又地名。《山海經》管涔之山,汾水出焉。《左傳註》滎陽京縣東北有管城。《史記·周本紀》武王封弟叔鮮于管。《註》括地志,鄭州管城縣外城,古管國城也。
又姓。《廣韻》出平原周文王子管叔之後,齊有大夫管至父。
又筆彄也。《禮·內則》右佩玦、捍、管。《註》管,筆彄。《梁史·元帝紀》元帝筆有三品:忠孝全者以金管書之,行精粹者以銀管書之,文辭華麗者以斑竹管書之。
又總理其事曰管。《史記·李斯傳》趙高以刀筆吏入秦宮,管事二十餘年。
又主當也。《禮·樂記》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註》猶包也。《荀子·儒效篇》聖人也者,道之管也。《註》管,樞要也。
又管管,小見也。《詩·大雅》靡聖管管。《傳》管管,無所依繫。《箋》管管然以心自恣。
又《博雅》管管,浴也。
又五臟腧亦曰管。《莊子·人閒世》支離疏者,五管在上。《註》管,腧也。
又管籥也。《周禮·地官》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註》謂籥也。《禮·月令》修鍵閉,愼管籥。
又《集韻》或从玉作琯。古者琯以玉。舜之時,西王母來獻其白玉琯,零陵文學姓奚,於泠道舜祠下得笙玉琯,夫以玉作音,故神人以和,鳳凰來儀也。
又《韻會補》通作筦。《前漢·東方朔傳》以筦窺天。《註》古管字。
又《類篇》沽丸切。《集韻》古丸切,音官。《儀禮·聘禮》管人布幕于寢門外。《註》管,古文作官,猶館也。謂掌次舍帷幕之官。
又叶扃縣切。《蘇轍·燕山詩》居民異風氣,自古習耕戰。次稱望諸君,術略亞狐管。
又叶古轉切。《郭璞·鷰贊》殷王元發,聖敬日遠。商人是頌,詠之弦管。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又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又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又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又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又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