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归吾计决

出自:宋代·洪咨夔《行三盘蟆颐栈道三首》

拼音:[qǐ][guī][wú,yù][jì][jué]

平仄:仄平平仄平

息女頩相问,危途骨欲摧。
儿如缘底去,耶自为官来。
野圃榴多子,山田芋有魁。
乞归吾计决,一粲且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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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乞归】1.请求辞职回乡。 2.请求交给。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乞】

乞【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去訖切《集韻》《韻會》《正韻》欺訖切,音䒗。求也。《禮·內則》五帝憲三王有乞言。《史記·王翦傳》將軍之乞貸,亦已甚矣。《後漢·李通傳》以病上書乞身。

《釋典》比丘者,華言乞士,謂內乞法資心,外乞食資身也。

姓。五代將乞力。

乞伏,複姓。

《集韻》丘旣切《正韻》去冀切,音器。凡與人物,亦曰乞。《前漢·朱買臣傳》吏卒更乞匃之。《註》音氣。《晉書·謝安傳》謂甥羊曇曰:以墅乞汝。《鄭樵·通志》气,氣也。因聲借爲與人之乞,音氣。因與人之義,借爲求人之乞,此因借而借也。

【归】

歸【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騩。還也,入也。《詩·小雅》薄音旋歸。

還所取之物亦曰歸。《春秋·定十年》齊人來歸鄆、讙、龜隂田。

《禮·祭義》父母全而生之,予全而歸之。《孟子》久假而不歸。皆還復之義。

《春秋·隱元年》歸惠公仲子之賵。《杜註》歸者,不反之辭。《桓七年》突歸于鄭。《穀梁傳》歸,易辭也。

依歸也。《詩·曹風》于我歸處。《毛傳》歸,依歸也。

歸附也。《穀梁傳·莊二年》王者,民之所歸往也。《詩·大雅》豈弟君子,民之攸歸。

《說文》女嫁也。《詩·周南》之子于歸。《禮·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穀梁傳·隱二年》婦人謂嫁曰歸,反曰來歸。《註》嫁而曰歸,明外屬也。反曰來歸,明從外至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夫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于某。

投也,委也。《左傳·襄三年》請歸死于司敗。

《前漢·申屠嘉傳》鼂錯恐自歸景帝。《註》師古曰:自首于天子。

與也,許也。《論語》天下歸仁焉。

合也。《禮·緇衣》私惠不歸德。《註》謂不合於德義。

終也。《左傳·宣十一年》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

歸妹,卦名。

三歸,臺名。《史記註》三歸,取三姓女也。

指趨曰歸。《易·繫辭》殊途而同歸。《史記·李斯傳》覩指而識歸。

道家有八歸。《參同契》九還、七返、八歸、六居。《註》八歸者,天三生木,地八成汞,戊己一合,木汞之眞,歸煉鼎中,故曰八歸。

《謝察微·算經》有歸法,歸已入之數也。

歸藏,黃帝《易》名。一曰殷《易》。《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灋,二曰歸藏。《註》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而藏之于中。此《易》以純坤爲首,故名。

《爾雅·釋親》女子謂晜弟之子爲姪,謂姪之子爲歸孫。

饋也。《論語》歸孔子豚。《晉語》不腆敝邑之禮,敢歸諸下執政。

山名。《山海經》太行之山,其首曰歸山,其上有金玉,其下有碧。

州名。《廣韻》本春秋夔子國,武德初,割夔州之秭歸巴東二縣,置州,取歸國爲名也。《廣輿記》今屬荆州府。

姓。

歸邪,星氣名。《前漢·天文志》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名曰歸邪。歸邪出,必有歸國者,邪音虵。

忘歸,矢名,見《公孫子》。

姊歸,鳥名。當歸,藥名。

《集韻》求位切,音匱。同饋。《說文》餉也。亦讀如字。義見上。籀省作㱕。漢作歸。

【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古有肩吾子,隱者。

《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计】

計【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註》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

《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

《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

《淮隂侯傳》計者,事之機也。

計簿。《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于季氏。《註》送計簿于季氏。《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註》受郡國所上計簿,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計偕。《前漢·武帝紀》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註》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

官名。《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師古註》專主計籍。《唐書·百官志》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飮食、薪炭。

神名。《山海經》東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計蒙處之,其狀人身龍首,恆遊於漳淵,出入必有飄風暴雨。

縣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有計斤縣。《師古曰》卽左傳所謂介根也。

州名。《唐書·地理志》劍南道有計州。

姓。越有計然,後漢有計子勳。

《集韻》吉屑切,音結。畫也。

【决】

决【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烏穴反。

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廣韻》《集韻》《正韻》。

《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也。

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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