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又《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又《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又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又《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又《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又《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又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又《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蹑】
蹑【補遺·酉集】【足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字彙補》俗躡字,見《四史纂要》。(躡)《廣韻》《正韻》尼輒切《集韻》《韻會》昵輒切,音聶。《說文》蹈也。《揚子·方言》躡,登也。《釋名》躡,攝也。登其上使攝服也。《博雅》履也。
又急也。《史記·秦始皇紀》躡足行伍之閒。
【双】
双【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韻會》雙,俗作双,非。(雙)《唐韻》所江切《集韻》《韻會》疎江切,音䉶。《說文》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後漢·王喬傳》有雙鳧,從東南飛來。
又《玉篇》兩也。《儀禮·聘禮》凡獻執一雙。
又《玉篇》偶也。《詩·齊風》冠綏雙止。《箋》五人爲奇,而襄公往從而雙之。
又獸名。《山海經》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東,有三靑獸相幷,名雙雙。《註》郭璞曰:言體合爲一也。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蓋謂此也。吳任臣云:獸經曰:文文善呼,雙雙善行。駢志云:雙雙合體,蛩蛩假足。麟書曰:雙雙俱來,孟極是覆。
又鳥名。《公羊傳·宣五年》其諸爲其雙雙而俱至者與。《疏》舊說云:雙雙之鳥,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隨便而偶,常不離散,故以喩焉。○按公羊傳疏與山海經註異。
又《正字通》溫庭筠詩:招客先開四十雙。王弇州註云:雙,五畝也。四十雙,二百畝也。或曰唐書南詔傳:官給田,四雙爲二百畝。
又雲南雜志:俗耕田,三人使二牛,前牽,中壓,後驅,犂一曰爲一雙。
又陶九成輟耕錄,謂一雙爲四畝,佛地以二畝爲一雙,蓋各從其方俗而名之,非有成數也。
又姓。《正字通》南北朝孝子雙泰貞。
又《集韻》朔降切,音淙。偶也。
又叶所終反。《謝惠連·七夕詩》弄杼不成藻,聳轡騖前蹤。昔離秋已兩,今聚夕無雙。
【屐】
屐【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奇逆切《韻會》《正韻》竭戟切,音劇。《說文》屩也。从履省,支聲。《增韻》木屐也。《晉書·宣帝紀》懿使軍士三千人,著軟材平底木屐前行,然後馬步俱進。或作跂。《莊子·天地篇》跂屩爲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