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诗资政殿

出自:宋代·晃冲之《别饰道二十弟》

拼音:[fù][shī][zī][zhèng][diàn]

平仄:仄平平仄仄

少传傅三朝气老,文章壮九州。
赋诗资政殿,赐字太清楼。
拔烛辞轩陛,簪花近冕旒。
庆门吾老矣,华国汝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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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赋诗】吟诗;写诗。
【资政】1.帮助治理国政。 2.官职名。宋代置资政殿大学士,授予罢政的宰相或其他大臣。简称"资政"。 3.官职名。金置资政大夫一职,系正三品的文散官。元改为正二品。明清皆因之。 4.官职名。民国时期,总统府亦置资政若干人,由总统选聘,以备随时咨询。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赋】

賦【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法志》畿方千里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註》賦,謂發賦斂財也。

《韻會》稟受也,給與也。《禮·中庸》天命之謂性。《註》性者,人所稟受。《朱傳》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布也。《詩·大雅》明命使賦。《傳》賦,布也。《箋》使羣臣施布之也。

鋪今之政敎善惡。《班固·兩都賦序》賦者古詩之流。

貢士曰賦。《前漢·鼂錯傳》乃以臣錯充賦。《註》如淳曰:猶言備數也。臣瓚曰:云如賦調也。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资】

資【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卽夷切《集韻》《韻會》《正韻》津私切,音咨。《說文》貨也。《易·旅卦》旅卽次,懷其資。《註》必獲次舍,懷來資貨。

《易·乾卦》萬物資始。《釋文》資,取也。

《儀禮·聘禮》問歲月之資。《註》資,行用也。

《五經文字》齎,與資同。《儀禮·少牢饋食禮》資黍于羊俎兩端。《註》資,猶減也。今文資作齎。

與咨同。《禮·緇衣》民惟曰怨資。《尚書》作咨。

姓。《玉海》資氏。《留·風俗傳》黃帝之後。《四明志》會稽有資氏。

《集韻》資四切。與恣同。秦刻石文恣作資。

【政】

政【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之盛切,音正。《說文》正也。《釋名》政,正也,下所取正也。《易·賁卦》君子以明庶政。《書·舜典》以齊七政。《傳》日月五星各異政。

《洪範》農用八政。《疏》食爲八政之首,故以農言之。《周禮·天官·大宰》建邦之六典,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左傳·桓二年》政以正民。

《禮·王制》五十不從力政。《註》力政,城道之役也。

姓。《廣韻》出姓苑。

《集韻》《韻會》諸盈切,音征。賦也。通作征。《周禮·地官·均人》掌均地政。《註》政,讀爲征。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說文》从攴作政。政字原从攴作。

【殿】

殿【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堂練切《正韻》蕩練切,音電。堂高大者。《初學記》《倉頡篇》殿,大堂也。商周以前,其名不載。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始作前殿。《漢書》則有甘泉、函德、鳳凰、明光、臯門、麒麟、白虎、金華諸殿。歷代殿名或沿或革,惟魏之太極,自晉以降,正殿皆名之。《摯虞·決疑要註》其制有陛,右墄左平。平以文塼相亞次,墄者爲階級也。九錫之禮,納陛以登,謂受此陛以上殿。顏師古曰:古者屋高嚴。皆名爲殿,不必宮中。《前漢·黃霸傳》令郡國上計吏條對,有舉孝子者先上殿。《註》殿,丞相所坐屋也。今唯天子宸居稱殿。

重殿。謂有前後殿,天子之制也。《前漢·佞幸傳》重殿洞門,皆言其僭。

休息閑宴之殿曰便殿。《師古·漢書註》凡言便殿、便室、便坐者,皆非正大之處,所以就便安也。

飛行殿,輦名。《王嘉·拾遺記》漢成帝好夕出遊,造飛行殿,方一丈,如今之輦,選羽林士負之以趨,帝於輦上,聞其中若風雷聲,名曰雲雷宮。

殿下,次於陛下之稱。《葉適·石林燕語》制獨天子稱陛下,殿下則諸侯皆得通稱。至唐初制令,惟皇太子皇后,百官上疏稱殿下,至今循用之。

《廣韻》都甸切《集韻》《韻會》《正韻》丁練切,音唸。軍前曰啓,後曰殿。《左傳·襄二十六年》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車之殿,以爲謀主。

軍敗後奔曰殿。《左傳·宣十二年》晉隨季殿其卒而退。

上功曰最,下功曰殿,戰功曰多。見《史記·絳侯世家註》。

《前漢·宣帝紀》丞相御史課殿最之閒。《註》師古曰:殿課居後也,最課居先也。《春秋·繁露》考試之法,九分,三三列之,一爲最,五爲中,九爲殿。

鎭也,定也。《詩·小雅》殿天子之邦。《毛傳》殿,鎭也。正義曰:軍行在後曰殿,取其鎭重之義。《左傳·成二年》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

《爾雅·釋訓》殿㕧,呻也。《註》呻吟之聲。《詩·小雅》民之方殿屎。《說文》作唸。《集韻》或作〈。今相沿已久,不能復正,附記於此。殿㕧的㕧字原从口从屎作。殿㕧或作殿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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