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ān][xiù][wéi,wèi][liáng][guì][wéi,wèi][xǔ]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
御风缥缈云霞衣,骖龙翳凤相追随。
三秀为粮桂为醑,玉笛送酒双童吹。
樵歌已换人间世,未了岩前一局棋。
桃源归路咫尺迷,醉眼疑在扶桑西。
仙人授我长生诀,俄而梦觉鸣天鸡。
【三秀】灵芝草的别名。灵芝一年开花三次,故又称三秀。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秀】
秀【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息救切,音繡。榮也,茂也,美也,禾吐華也。《詩·大雅》實發實秀。○按《爾雅》云:禾謂之華,草謂之榮,不榮而實者謂之秀,榮而不實者謂之英。漢儒據此釋《詩》,遂以秀爲不榮而實。李巡曰:分別異名以曉人,故以英、秀對文,其實黍、稷皆先榮後實。《詩·出車篇》云黍稷方華。《生民篇》云實發實秀,是黍、稷有華亦稱秀也。此說甚是。《論語》明言不秀不實,秀實自不容混。朱子釋《論語》秀曰吐華,釋《生民》秀曰始穟。足正漢儒之誤。
又凡草皆得言秀。《詩·豳風》四月秀葽。《禮·月令》孟夏苦菜秀。
又三秀,芝草。《楚辭·九歌》采三秀於山閒。
又秀氣。《禮·禮運》人者,五行之秀氣。《周子·太極圖說》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
又秀士,秀才。《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史記·賈誼傳》吳廷尉爲河南守,聞其秀才,召置門下。《韻會》秀才之名始此,後光武名秀,改爲茂才。
又州名。漢屬會郡,五代晉錢元瓘奏置秀州,宋慶元改嘉興府。
又姓。
又與綉通。《石鼓文》秀弓寺射。《註》綉弓,戎弓也。
又叶思久切,音又。《詩·大雅》實發實秀,實堅實好。好叶訐口切。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又《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又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又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又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又《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又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粮】
粮【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呂張切《正韻》龍張切,音良。《說文》穀食。《周禮·地官·廩人》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註》行道曰糧,謂糒也。止居曰食,謂米也。《左傳·僖四年》申侯曰:共其資糧屝屨。《疏》糧謂米粟,行道之食。《詩·大雅》乃裹餱糧。《莊子·逍遙遊》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
又藥名。《神異經》禹餘糧,世傳禹治水,棄其所餘糧于江中,生爲藥草也。亦作粮。
【桂】
桂【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古惠切《集韻》《韻會》涓惠切《正韻》居胃切,音昋。《說文》江南木,百藥之長。《禮·檀弓》草木之滋,薑桂之謂也。《本草圖經》桂有三種:菌桂生交趾山谷,牡桂生南海山谷,桂生桂陽。《爾雅·釋木》梫,木桂。《蘇恭云》牡桂卽木桂也。《離騷經》雜申椒與菌桂。
又《陶弘景·別錄》單名桂者,恐或是牡桂,人多呼丹桂,正謂皮赤爾。《淮南·招隱士》桂樹叢生兮山之幽。
又桂林,郡名。《史記·武帝紀》南取百越之地,以爲桂林、象郡。
又姓。《姓苑》漢末,陽城炅橫四子避難,一居幽州,姓桂。
【醑】
醑【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正韻》私呂切《集韻》《韻會》寫與切。與湑同。《集韻》釃酒也。《增韻》酒之泲者。
又《玉篇》美酒也。《正字通》俗呼醨爲尾酒,醑爲頭酒。《庾信·燈賦》中山醑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