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赋可歌仍可弦

出自:唐代·王炎《题徐参议画轴三首·赤壁图》

拼音:[cǐ][fù][kě,kè][gē][réng][kě,kè][xián]

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乌林赤壁事已陈,黄州赤壁天下闻。
东坡居士妙言语,赋到此翁无古人。
江流浩浩日东注,老石轮囷饱烟雨。
雪堂尚在人不来,黄鹄而今定何许。
此赋可歌仍可弦,此画可与俱流传。
沙埋折戟洞庭岸,访古壮怀宽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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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赋】

賦【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法志》畿方千里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註》賦,謂發賦斂財也。

《韻會》稟受也,給與也。《禮·中庸》天命之謂性。《註》性者,人所稟受。《朱傳》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布也。《詩·大雅》明命使賦。《傳》賦,布也。《箋》使羣臣施布之也。

鋪今之政敎善惡。《班固·兩都賦序》賦者古詩之流。

貢士曰賦。《前漢·鼂錯傳》乃以臣錯充賦。《註》如淳曰:猶言備數也。臣瓚曰:云如賦調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歌】

歌【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鐘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山名。《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叶古賀切,音過。《左貴·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叶居之切,音姬。《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叶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饒娥。

【仍】

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如乗切《集韻》《韻會》如蒸切《正韻》如陵切,音艿。因也。《論語》仍舊貫,如之何。《周禮·春官·司几筵》吉事變几,凶事仍几。《註》變几,變更其質,謂有飾也。仍,因也,因其質,謂無飾也。

重也,頻也。《前漢·王莽傳》吉瑞累仍。

《谷永傳》饑饉仍臻。

《淮南子·精神訓》仍仍然知盆瓴之足羞也。《註》仍仍,不得志之貌。

雲仍。《爾雅·釋親》昆孫之子爲仍孫,仍孫之子爲雲孫。

國名。《史記·夏本紀》少康娶於有仍氏。

姓。

叶人余切,音如。《柳宗元·佩韋賦》冶訐諫於昬朝兮,名崩弛而陷誅。苟縱直而不羈兮,乃變罹而禍仍。◎按《說文》仍,如乗切,原屬日母變宮之字。今《字彙》仍芿艿陾等字皆作時征切,是爲禪母之齒音,其誤甚矣。不可不辨。

【弦】

弦【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音賢。《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半月曰弦。《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國名。《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姓。《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哀四年》齊乞弦施救范氏。《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脈數曰弦。《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弦蒲,弦中,皆地名。《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與絃通。《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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