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叹鸿鹄分

出自:宋代·曹勋《别无锡南禅莲老》

拼音:[jù][tàn][hóng][hú][fēn,fèn]

平仄:仄仄平平平

生平罹百忧,老来始一欣。
得履方外趣,不涉卷内闻。
留锡憩福境,禅悦志所勤。
日款乡关旧,俱叹鸿鹄分
偶同窗雨,永怀九仙云。
好持洞下香,法界期普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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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鸿鹄】天鹅。因飞得很高,所以常用来比喻志向远大的人:~高翔丨~之志。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俱】

俱【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于切,音拘。皆也。《孟子》父母俱存。

偕也,具也。《莊子·天運篇》道可載而與之俱也。《史記·孔子世家》孔子適周,魯君與之一乗車,兩馬,一豎子俱。

姓。南凉將軍俱延,唐江州監軍俱文珍。

【叹】

叹【備考·丑集】【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龍龕》音以。

《川韻》作又字。(嘆)〔古文〕音炭。《說文》吞歎也。一曰太息也。與歎同。

《廣韻》《集韻》他干切《正韻》他丹切,音灘。義同。《詩·王風》嘅其嘆矣,遇人之艱難矣。《釋文》嘆,本亦作歎,吐丹反,協韻也。

《大雅》而無永嘆。《釋文》歎,他安反,字或作嘆。

叶他絹切,音。《曹植賦》入空室而獨倚,對牀幃而切歎。歎叶上見。

叶他涓切,音天。《曹大家·東征賦》陟封丘而踐路兮,慕京師而竊嘆。小人性之懷土兮,自書傳而有焉。

【鸿】

鴻【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䲨《唐韻》戸工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鴻,鵠也。《玉篇》鴻,鴈也。詩傳云:大曰鴻,小曰鴈。《陸璣疏》鴻羽毛光澤純白,似鶴而大,長頸,肉美如鷹。

有小鴻如鳧,色白,今人直謂之鴻。《易·漸卦》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爲儀。

旗名。《禮·曲禮》前有車騎,則載飛鴻。《鄭註》鴻取飛有行列也。

通作洪,大也。《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楚辭·天問》不任汨鴻,何以尙之。《註》鴻,大水也。

傭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爲筍簴,小首而長,摶身而鴻,若是者謂之鱗屬,以爲筍。《註》鴻,傭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矢人橈之,以眡其鴻殺之稱也。《疏》釋云:鴻卽上文强是也。殺,卽上文弱是也。

地名。《左傳·昭二十一年》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註》梁國睢陽縣東有鴻口亭。

鴻溝。《史記·蘇秦傳》大王之地,南有鴻溝。《註》在滎陽。

蟲名。蜚鴻。《史記·周本紀》蜚鴻滿野。《註》蠛蠓也。

姓。衞大夫鴻騮魋,見《左傳》。鴻安丘,見《後漢書》。

人名。大鴻,堯臣名。梁鴻,漢人。

《廣韻》《韻會》胡孔切《集韻》戸孔切,音汞。與澒同。《揚雄·羽獵賦》鴻絧緁獵。《師古註》鴻絧,直馳貌。

鴻濛,元氣也。《淮南子·俶眞訓》以鴻濛爲景柱。《註》東方之野日所出。

《集韻》《類篇》虎孔切,音嗊。義同。

《集韻》胡貢切,音。鴻洞,深遠。一曰相連次貌。

《字彙》古送切,音貢。《淮南子·精神訓》澒濛鴻洞。《註》鴻,讀如子贛之贛。

叶胡光切,音黃。《呂氏春秋》彭祖以壽,三代以昌。五帝以昭,神農以鴻。

【鹄】

鵠【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胡沃切,音翯。《說文》鴻鵠也。《顏師古曰》鵠,水鳥,其聲鵠鵠。《本草》鵠大於鴈,羽毛白澤,其翔極高,而善步。一名天鵝。《史記·陳涉世家》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黃鵠。《玉篇》黃鵠仙人所乗。《前漢·賈誼傳》黃鵠之一舉知山川之紆曲,再舉知天地之圓方。

鵠立。《後漢·袁紹傳》瞻望鵠立。《註》企佇之狀,如鵠立也。

鵠蒼,犬名。見《博物志》。

《爾雅·釋器》象謂之鵠。《郭註》鵠,治樸之名,謂治其樸未成器也。

《後漢·吳良傳》大儀鵠髮。《註》鵠髮卽鶴髮。

《集韻》《正韻》姑沃切,音牿。《周禮·天官·司裘》王大射,則共虎侯豹侯,設其鵠。《鄭司農云》鵠,鵠毛也。四尺曰鵠,謂之鵠者,取名於鳱鵠。鵠小鳥難中,是以中之謂雋。一說鵠,鳥之大者,有力飛遠,故正鵠取此。《禮·射儀》循聲而發,不失正鵠。《註》畫布曰正,棲皮曰鵠。鵠之言梏也。梏直,言人正直乃能中也。

姓。見《萬姓統譜》。

《正字通》音告。地名。鵠澤。《詩·唐風》從子于鵠。《毛傳》鵠,曲沃邑也。《前漢·地理志》鵠澤。《註》孟康讀告。

《呂覽》鵠乎其羞周智慮也。《註》鵠讀如浩,大也。○按《正字通》云:《轉註古音》《讀書通》俱云鵠通作鶴。《淮南子·覽冥訓》:鴻鵠,鶬鶴,莫不驚憚伏竄。《班固·西都賦》:鶴白鷺,黃鵠鵁鸛。《左思·吳都賦》:鳥則鸘鵠、鶄鶴。皆分鵠、鶴爲二,至於《別鶴操》雄鵠、雌鵠,《劉孝標·辨命論》龜鵠千歲,《費昶·擣衣》詩開韞舒龜鵠,古本皆作鶴,俗譌爲鵠,豈可據此謂鵠卽鶴也。鶴不過叶音同鵠耳,《嵆康·琴賦》鶴與曲叶讀如鵠,豈可言鵠卽是鶴,故鶴不宜與鵠通。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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