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得焦桐爨下声

出自:宋代·陈师道《何复教授以事待理》

拼音:[qín][dé,děi,de][jiāo][tóng][cuàn][xià][shēng]

平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负俗宁能累哲人,昔贤由此致功名。
骥收盐坂车前足,琴得焦桐爨下声
三献荆山时未识,一鸣齐鸟众方惊。
传闻下诏搜遗逸,劝讲方思用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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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焦桐】琴名。东汉蔡邕曾用烧焦的桐木造琴,后因称琴为焦桐。
【桐爨】语本《后汉书.蔡邕传》:"吴人有烧桐以爨者,邕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请而裁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犹焦,故时人名曰"焦尾琴"焉。"后因以"桐爨"喻良材被毁或大材小用。爨,烧火做饭。
【爨下】1.灶下。 2.指厨房。
【下声】低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琴】

琴【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絃爲君,小絃爲臣,文武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三禮圖》琴第一絃爲宮,次商角羽徵,次少宮,次少商。琴有絃有徽,有首有尾,有脣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脣名龍唇,足名鳳足,背名仙人,腰名美女。越長者龍池,短者鳳沼。臨岳琴首,絚絃者也。岳山琴尾高起,絚絃者也。城路,岳山下路也。鴈足支肩下,繫絃者也。軫支足下,轉扭調絃者也。《正字通》琴名奇雅者,如伏羲,嬰䃌貢梓。帝命下相柏皇爲琴,曰丹維,曰祖牀。帝俊琴曰電母。俊之子晏龍琴曰菌首,曰白民。伊陟琴曰國阿。周宣王琴曰嚮風,銘曰情有耳,伏寇在。是祝琴曰太古。楚玉子無虧撫琴爲洞庭木秋之歌琴曰靑翻。崔駰琴曰臥冰。戴逵琴曰黑鵠。逵之子仲若琴曰躍魴。兄勃琴曰應谷。柳文暢琴曰春風。此數名可與號鍾,露越,綠綺,焦尾同備藻繪也。

地名。《公羊傳·定八年》甲起於琴如。《註》琴如,地名。

《山海經》西南黑水之閒有廣都之野,冬夏播琴。《註》郭曰:播琴猶播殖,方俗言耳。

姓。琴張,孔子弟子,字子開。見《左傳·昭二十年》。

人名。《山海經》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國,有芒山,有桂山,有榣山。其上有人,號曰太子長琴。

蟲名。《山海經》肅愼氏之國有蟲,獸首蛇身,名曰琴蟲。《註》郭曰:亦蛇類也。

琴城,冢名。《水經注》楚人謂冢爲琴,六安縣都陂中有大冢。民曰公琴,世傳卽臯陶之冢。

簷前鐵馬曰風琴。《王半山詩》風鐵相敲固可鳴,朔兵行夜響行營。如何淸世容高枕,翻作幽窻枕上聲。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焦】

焦【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卽消切《集韻》《韻會》《正韻》兹消切,。火所傷也。《玉篇》火燒黑也。

炙也。《禮·月令》其味苦,其臭焦。《註》火之臭味也。凡苦焦者皆屬焉。《左傳·哀二年》卜戰龜焦。《禮·問喪》傷腎乾肝焦肺。《史記·越世家》苦身焦思。

《史記·扁鵲傳》別下于三焦膀胱。《註》正義曰:八十一難云:三焦者,水穀之道路也,氣之所終始也。上焦在心下,下鬲在胃上也。中焦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也。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也。《廣韻》別作膲。

國名。《左傳·僖二十九年》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註》焦在陝縣。《史記·周本紀》褒封神農之後于焦。《註》地理志,弘農陝縣有焦城,故焦國也。

《秦本紀》圍焦降之。《註》括地志云: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因焦水爲名。周同姓所封。◎按左傳之焦姬姓,神農之後乃姜姓,其所封當別是一焦。周本紀註亦云:在陝縣。誤。

姓。《廣韻》神農後,以國爲氏,出南安。

晉邑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許君焦瑕。《註》晉河外五城之二邑。

《詩·小雅》整居焦穫。《爾雅·釋地》十藪,周有焦穫。《註》今扶風瓠中是也。

《晏子·外篇》東海有蟲,巢于蟁睫,命曰焦冥。

焦明,鳥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掩焦明。《註》焦明似鳳。通作鷦。

《韻會》通作燋。詳燋字註。《集韻》或作㸈。

《集韻》慈焦切《正韻》慈消切,音樵。《集韻》焦夷,楚地名。《左傳·僖二十三年》楚伐陳取焦夷。《註》焦,譙縣也。夷一名城父。皆陳邑。

與憔通。《班固·答賔戲》朝爲榮華,夕而焦。

《集韻》將由切,音啾。屬。

【桐】

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說文》桐,榮也。《爾雅·釋木》榮,桐木。《書·禹貢》嶧陽孤桐。《傳》嶧山特生之桐,中琴瑟。《詩·鄘風》椅桐梓漆,爰伐琴瑟。《草木疏》分靑、白、赤三種。《陳翥桐譜》列六種:紫桐、白桐、膏桐、刺桐、赬桐、梧桐。

《禮·月令》季春之月,桐始華。

《遁甲書》梧桐可知月正閏歲。生十二葉,每邊六,葉從下數,一葉爲一月,有閏則十三葉。視葉小處,則知閏何月。立秋之日至期,一葉先墜。

《博雅》桐,痛也。《儀禮·喪服志》母喪,削杖桐也。

空桐,北荒地名。《爾雅·釋地》南戴日爲丹穴,北戴斗極爲空桐。

桐過,邑名。《前漢·地理志》屬定襄郡。

姓。《姓苑》桐君著《藥錄》。

《集韻》《類篇》《韻會》他東切《正韻》佗紅切,音通。《類篇》輕脫貌。《前漢·武帝五子傳》無桐好逸。

《漢·安世房中歌》桐生茂豫。《顏師古曰》桐讀爲通,言草木通達而生也。

《類篇》杜孔切,音動。《莊子·讓王》自投桐水。桐一作椆,司馬本作洞。

叶徒黃切,音唐。《史記·龜筴傳》邦福重寶,聞於旁鄕。殺牛取革,被鄭之桐。

【爨】

爨【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29画部外筆画:25画

〔古文〕象持甑,冂爲竈口,廾推林內火。《玉篇》竈也。《詩·小雅》執爨踖踖。《傳》爨,饔爨,稟爨也。《疏》饔爨以煑肉,廩爨以炊米。《周禮·天官·亨人》職外內饔之爨亨煑。《註》爨,今之竈。主於其竈煑物。《儀禮·士昏禮》大羹湆在爨。《註》爨,火上。

姓。《華陽國志》昌寧大姓有爨習。《蜀志》建寧大姓。蜀錄有交州刺史爨深。

《集韻》或作熶。詳熶字註。

取絹切,音縓。炊也。

七丸切,音攛。義同。《周禮·夏官·挈壷氏》及冬,則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註》以火炊水。◎按周禮,詩傳,釋文,爨俱音七絃切,釋經傳爨字之義,大約動音爲平聲,靜音爲去聲。然左傳宣十五年傳:析骸以爨。註:爨,炊也。及孟子,以甑爨。似皆宜讀平聲。乃孟子無釋文。左傳,釋文,亦音七亂反。則平去又未嘗拘也。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賤也。

《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姓。

《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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