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勿乱与人翦裁

出自:宋代·梅尧臣《永叔寄澄心堂纸二幅》

拼音:[shèn][wù][luàn][yǔ,yù,yú][rén][jiǎn][cái]

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昨朝人自东郡来,古纸两轴缄縢开。
滑如春冰密如茧,把玩惊喜心徘徊。
蜀牋蠹脆不禁久,剡楮薄慢还可咍。
书言寄去当宝惜,慎勿乱与人翦裁
江南李氏有国日,百金不许市一枚。
澄心堂中唯此物,静几铺写无尘埃。
当时国破何所有,帑藏空竭生莓苔。
但存图书及此纸,辇大都府非珍瓌。
于今已踰六十载,弃置大屋墙角堆。
幅狭不堪作诏命,聊备麤使供鸾台。
鸾台天官或好事,持归秘惜何嫌猜。
君今转遗重增愧,无君笔札无君才。
心烦收拾乏匮椟,日畏撦裂防婴孩。
不忍挥毫徒有思,依依还起子山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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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与人】合乎民意取得人心。
【翦裁】1.原指裁制衣服,后常比喻大自然对景物的安排。 2.比喻写文章时对材料的取舍安排。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慎】

㥲【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篇海》稱人切,音嗔。恚也。

《字彙補》古文愼字。註詳上。

【勿】

勿【子集下】【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通作物。《周禮·春官·司常》九旗雜帛爲物。

《玉篇》非也。《廣韻》無也。《增韻》毋也。《韻會》莫也。《通志》勿,州里之旗也。而爲勿不之勿,借同音,不借義。《論語》非禮勿視。《朱註》勿者,禁止之辭。

《韻會》愨愛貌。《禮·祭義》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註》猶勉勉也。

《六書正譌》事物之物,本只此字,後人加牛以別之。

《顏氏家訓篇》書翰稱勿勿,不知所由。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及考《說文》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東觀餘論》今俗勿中加點作匆,爲怱遽字,彌失眞矣。

《正韻》莫勃切,音沒。掃塵也。《禮·曲禮》䘏勿驅塵。

【乱】

乱【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

《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

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

兵寇也。

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列也。

樂之卒章曰亂。《論語》關雎之亂。

古賦末皆有亂,總一賦之終,發其要指也。

《爾雅·釋水》水正絕流曰亂。《註》橫流而濟之也。《書·禹貢》亂于河。《詩·大雅》涉渭爲亂。

《韻補》叶力眷切,音戀。《揚雄·交州牧箴》周公攝胙,白雉自獻。昭王陵遲,周室昏亂。

叶力敬切,夌去聲。《揚戲李正方贊》不協不和,忘節言亂。疾終惜始,實惟厥性。(亂)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姓。明人傑。

左人,聞人,俱複姓。

《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翦】

翦【未集中】【羽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剪。《說文》羽生也。《爾雅·釋言》翦,齊也。《註》南方人呼翦刀爲劑也。《玉篇》勒也,齊斷也。《廣韻》殺也。《詩·召南》勿翦勿敗。《傳》翦,去也。《周禮·秋官·剪氏註》翦,斷滅之言也。《左傳·宣十二年》其翦以賜諸侯。《註》翦,削也。

《成二年》余姑翦滅此而後朝食。《註》翦,盡也。

《儀禮·旣夕禮》用疏布緇翦。《註》翦,淺也。《疏》謂染爲淺緇之色。

《莊子·在宥篇》佞人之心翦翦者。《音義》善辨也。一曰佞貌。李云:短淺貌。《干祿字書》俗作剪。

《集韻》子賤切,音箭。箭,或作翦。

【裁】

裁【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昨哉切《集韻》《韻會》牆來切,音材。《說文》制衣也。《玉篇》裂也。

《儀禮·士喪禮疏》布單衣,漢時名爲通裁。

節也。《易·繫辭》化而裁之謂之變。《吳語》救其不足,裁其有餘。

鑒別也。《後漢·李膺傳》獨持風裁。

自裁,自殺也。《前漢·霍光傳》卒有物故自裁。

裁度也,與財通。《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

通纔。《前漢·功臣傳》戸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

《廣韻》昨代切,音在。亦製裁也。《穀梁傳序》準裁靡定。《註》讀去聲。

《韻補》叶前西切,音齊。《楚辭·惜誓》黃鵠後時而寄處兮,鴟梟羣而制之。神龍失水而陸居兮,爲螻蟻之所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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