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者还须皂白分

出自:宋代·释印肃《加颂蜀僧雪颂》

拼音:[dé,děi,de][zhě][huán,hái][xū][zào][bái][fēn,fèn]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平

百千方便一乾坤,得者还须皂白分
珠体未明成五色,举头鹞子过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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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皂白】1.亦作"皁白"。 2.黑与白。多比喻非与是。 3.佛教称僧徒和俗人。僧徒衣黑﹐俗人衣白﹐故称。也称缁素。
【白分】1.亦称"白半"。亦称"白月"。 2.古印度历法。指阴历每月的上半月。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者】

者【未集中】【老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章也切《集韻》《韻會》《正韻》止野切,,古文旅字。《韻會》今作者。《玉篇》語助也。《增韻》又卽物之辭,如彼者,如此者。《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

《增韻》又此也。凡稱此箇爲者箇是也。今俗多用這字,這乃魚戰切,迎也。

《韻補》叶掌與切。《史記·秦始皇紀》人迹所至,無不臣者。《註》索隱曰:者,協音渚。《楚辭·九歌》搴芳洲兮杜若,將以遺乎遠者。時不可以驟得,聊逍遙兮容與。《韻會》者,古文渚字,故从旅聲。後人以者添水作渚,以別者也之者,故者但爲語助。

叶阻可切。《繆襲·挽歌》形容稍銷歇,齒髮行當墮。自古皆有然,誰能離此者。

叶之戈切。《韓愈·盧氏墓銘》命不侔身,兹其奈何。刻名墓石,以告觀者。

《韻會》說文从白,當作者,今作者。◎按說文在白部,今从正字通倂入。者或从白聲。,古文困字。

【还】

还【備考·酉集】【辵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音浮。

音否。俗作還字,非。(還)《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環。《說文》復也。《玉篇》反也。《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註》反也。

《正韻》退也,歸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賔拜辱。《註》還,猶退也。《前漢·高帝紀》還守豐。

《灌嬰傳》還定三秦。

顧也。《左傳·昭二十年》無所還忌。《註》還,猶顧也。

償也。《老子·道德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

大還、小還,日至之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鳥次,是謂小還。至于女紀,是謂大還。

與環同。《前漢·食貨志》還廬樹桑。

《廣韻》似宣切《集韻》《韻會》旬宣切,音旋。與旋同。《禮·禮運》五行、四時、十二月,還相爲本也。《註》迭相終而還相始,如環無端也。

《正韻》轉也。《禮·玉藻》周還中規,折還中矩。《註》周旋圓轉,折旋方轉也。

便捷貌。《詩·齊風》子之還兮。

速也,卽也。《前漢·董仲舒傳》此皆可使還至而立效者也。

《集韻》《韻會》《正韻》胡慣切,音患。遶也,圍也。《儀禮·旣夕》祖還車不易位。《司馬相如·子虛賦》旋還乎後宮。

【须】

須【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錫兪切《集韻》《韻會》詢趨切,音需。《說文》面毛也。《易·賁卦》賁其須。《註》須之爲物上附者也。《疏》須上附于面。《釋名》頤下曰須。須,秀也。別作䰅。俗作鬚。

待也。《易·歸妹》歸妹以須。《詩·邶風》人涉卬否,卬須我友。

與,待也。

資也,用也。與需通。《爾雅·釋獸須屬》獸曰釁,人曰撟,魚曰須,鳥曰狊。《疏》此皆氣倦體罷所須若此,故題云須屬也。

斯須,猶須臾也。《禮·樂記》禮樂不可斯須去身。

遲緩也。《左傳·成二年》子不少須,衆懼盡。《後漢·淸河孝王傳》且復須留。《註》《東觀記》須留,作宿留。

須女,星名。《史記·天官書·婺女註》正義曰:須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須女,賤妾之稱,婦職之者。

國名。《春秋·僖二十二年》公伐邾,取須句。《公羊傳》作須朐。《前漢·地理志》東郡須昌縣,故須句國。

《左傳·定四年》分唐叔以密須之鼓。《史記·周紀》文王伐密須。《註》密須氏,姞姓之國。今安定隂密縣是也。

邑名。《詩·邶風》思須與漕。《傳》須、漕,衞邑。

《後漢·郡國志》南陽郡順陽有須聚。

菜名。《爾雅·釋草》須薞無。《疏》詩谷風,采葑采菲。傳,葑須也。先儒以須葑蓯當之。孫炎云:須,一名葑蓯。

草名。《爾雅·釋草》臺,夫須。《疏》臺,一名夫須。莎草也。

鳥名。《爾雅·釋鳥》鷉,須鸁。《疏》鷉,一名須鸁。

兵器。《䆁名》須盾,本出於蜀。須,所持也。

《揚子·方言》須,捷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謂之須捷。

姓。《左傳·莊十七年》有須遂氏。《戰國策》魏大夫須賈。

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

《左思·吳都賦》旗魚須。《註》以魚須爲旗之竿也。

《集韻》逋還切,音斑。班也。《禮·玉藻》笏,大夫以魚須文竹。《釋文》崔云:用文竹及魚班也。隱義云:以魚須飾文竹之邊。須音班。

叶心秋切,音修。《息夫躬辭》嗟若是兮欲何留,撫神龍兮攬其須。《陸雲·九愍》生遺年而有盡,居靜言其何須。將輕舉以遠覽,眇天路而高遊。《註》須,求也。《說文徐註》此本須鬢之須。頁,首也。彡,毛飾也。借爲所須之須。俗書从水,非。毛氏曰:須與湏別。湏,火外切。爛也。

【皂】

皂【午集中】【白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2画

《正字通》俗皁字。

【白】

白【午集中】【白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帛。《說文》西方色也。隂用事,物色白。从入合二,二隂數也。《釋名》啓也。如水啓時色也。《爾雅·釋天》秋爲白藏。《疏》秋之氣和,則色白而收藏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書繪之事,西方謂之白。《書·禹貢》冀州,厥土惟白壤。靑州,厥土白墳。

《禮·檀弓》殷人尚白。

《增韻》素也。潔也。《易·賁卦》白賁无咎。《註》其質素,不勞文飾也。

《說卦》巽爲白。《疏》風吹去塵,故潔白也。

明也。《禮·曾子問》當室之白。《註》謂西北隅得戸明者也。《荀子·正名篇》說不行,則白道而冥窮。《註》白道,謂明道也。《前漢·谷永傳》反除白罪。《註》罪之明白者,皆反而除之。

白屋,以茅覆屋也。《前漢·蕭望之傳》恐非周公相成王致白屋之意。

白衣,給官府趨走者。《前漢·兩龔傳》聞之白衣,戒君勿言也。

白徒,猶白身。《管子·乘馬篇》白徒三十人奉車兩。

白丁。《北史·李敏傳》周宣帝謂樂平公主曰:敏何官。對曰:一白丁耳。

白民。《魏書·食貨志》莊帝班入粟之制,白民輸五百石,聽依第出身。

白著。《唐書·劉晏傳》稅外橫取謂之白著。《春明退朝錄》世人謂酒酣爲白著。言刻薄之後人必顚沛,酩酊如飲者之著也。

《禮·玉藻》君衣狐白裘。《註》以狐之白毛皮爲裘也。

《爾雅·釋器》白金謂之銀。

《唐書·食貨志》隋末行五銖白錢。

《前漢·也。

《古今注》白筆,古珥筆,示君子有文武之備焉。

《字學淵源》飛白書,蔡邕見施堊帚而作。

星名。《博雅》太白謂之長庚。

旗名。《禮·明堂位》殷之大白。

罰爵名。《說苑》魏文侯與大夫飲,使公乘不仁爲觴政,曰:飲不釂者,浮以大白。

酒名。《禮·內則》酒淸白。《註》白事酒,昔酒也。色皆白,故以白名之。

稻曰白,黍曰黑。《周禮·天官·籩人》其實䵄蕡白黑。

馬名。《詩·秦風》有馬白顚。《疏》額有白毛,今之戴星馬也。

猛獸名。《汲冢周書》義渠以茲白。《註》茲白,一名駁,能食虎豹。

蟲名。《爾雅·釋蟲》蟫白魚。《註》衣書中蟲也。

《大戴禮》白鳥者,謂蚊蚋也。

草名。《前漢·西域傳》鄴善國多白草。

三白,正月雪也。《西北農諺》要宜麥,見三白。

五白,簙簺五木也。《宋玉·招魂》成梟而牟,呼五白些。

梵言一年爲一白。《傳燈錄》我止林閒,已經九白。

山名。《後漢·耿恭傳》竇固前擊白山,功冠三軍。《註》冬夏有雪,故名白山。《金史·禮志》有司言,長白山在興王之地,禮合尊崇。

水名。《桑欽水經》白水出朝陽縣西。

州名。《唐書·地理志》武德四年置白州,因博白溪而名。

海外有白民國。見《山海經》。

白狄,狄別名。見《春秋·成九年》。

戎類有六,一曰老白。見《風俗通》。

姓。黃帝後。《左傳》秦大夫白乙丙。

複姓。《史記·秦本紀》白冥氏,秦族。《潛夫論》吉白氏,莘姓後。

白楊提,代北三字姓。

《諡法》外內貞復曰白。

《玉篇》告語也。《正字通》下告上曰稟白。同輩述事義亦曰白。《前漢·高帝紀》上令周昌選趙壯士可令將者,白見四人。《後漢·鍾皓傳》鍾瑾常以李膺言白皓。

《唐書·宦者傳》宣宗時,諸道歲進閹兒,號私白。○按《說文》入聲有白部,去聲自部內亦載白字。在自部內者讀疾二切,曰此亦自字也。省自者,詞言之氣从鼻出,與口相助也。是告語之白讀自,西方之白讀帛,音義各別。許氏分爲二部。《玉篇》合而爲一,今从之。

《集韻》步化切,音杷。亦西方色也。

博陌切。與伯同。長也。一曰爵名。亦姓。《印藪》有白鸞氏。《註》卽伯字。

叶旁各切,音薄。《詩·小雅》裳裳者華,或黃或白。我覯之子,乘其四駱。

叶房密切,音弼。《蘇軾·寒食雨詩》暗中偸負去,夜半眞有力。何殊病少年,病起頭已白。,古文自。疾二切。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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