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封输与小沙弥

出自:宋代·刘克庄《赠音上人》

拼音:[shí][fēng][shū][yǔ,yù,yú][xiǎo][shā,shà][mí,mǐ]

平仄:平平平平仄平平

脱白披缁迹涉奇,傍人能说举幡时。
禅家合掌来参请,乌寺摇头不住持。
喜舍未逢大檀越,实封输与小沙弥
是凡是圣都休问,且为渠看一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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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实封】1.诸侯实际可以占有的土地。 2.古代封建国家名义上封赐给功臣贵戚食邑的户数与实际封赏数往往不符,实际上赐与的封户叫实封。 3.密封;固封。 4.指密封的奏折。
【沙弥】佛教出家五众(其余四众为比丘、比丘尼、沙弥尼、式叉摩那)之一。指七岁以上、二十岁以下依戒律出家,已受十戒,但未受具足戒的男性修行者,在中国俗称小和尚;女性修行者则称沙弥尼,在中国俗称小尼姑。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实】

實【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宲音失。《說文》實,富也。从宀从貫。貫,貨貝也。《廣韻》誠也,滿也。《增韻》充也,虛之對也。《易·本義》乾一而實,坤二而虛。《孟子》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宋程頤曰》心有主則實,實則外患不能入。

華實。《晉語》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史記·商鞅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

物成實也。《爾雅·釋草》果臝之、括樓昺疏。實卽子也。《禮·月令》季春,乃爲麥祈實。《註》謂於含秀求其成也。

品物也。《左傳·莊二十二年》庭實旅百。《註》庭之所實有百品,言物備也。

《襄三十一年》其輸之,則君之府實也。

軍實。《左傳·襄二十四年》齊社,蒐軍實。杜註祭社,因閱數軍器。

《儀禮·特牲饋食》實豆籩。《註》謂取籩豆實之也。《周禮·春官·小宗伯註》豆實實於罋,簋實實於篚。

具數也。《史記·始皇本紀》使黔首自實田。《註》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

《唐六典》凡里有手實法,歲終,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爲鄕帳。

驗也。《後漢·光武紀》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

事跡也。《史記·莊周傳》率皆虛語,無事實。《韓非傳》反舉浮淫之蠹,加之功實之上。

當也。《書·呂》閱實其罪。《註》使與法相當也。

是也。《詩·大雅》實墉實壑。

姓。

《正字通》脂利切,音至。與至同。《禮·雜記》計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使某實。《註》言爲計而至此也。《增韻》實,亦作寔。《韻會》實寔分爲二。

【封】

封【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崶。《說文》爵諸侯之土也。从之从土从寸。《徐曰》各之其土也,寸守其法度也。本作封,隸作封,从圭所執也。《周禮·春官·大宗伯》王大封,則告后土。《註》封,土地之事也。

《大戴禮》五十里而封。

《前漢·法志》同十爲封,封十爲畿,畿方千里。

封疆之官曰封人。《周禮·地官》封人掌設王之社壝,爲畿封而樹之。

《大司徒之職》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溝封之。《註》封,起土界也。土在溝上謂之封,封上樹木以爲固也。

大也。《詩·商頌》封建厥福。《書·舜典》封十有二山。《孔傳》封,大也。每州之名山殊大者,以爲其州之鎮。

封禪,祭名。積土增山曰封,爲墠祭地曰禪。《孝經緯》封於泰山,禪於梁甫。《白虎通》王者封禪以告太平。金泥銀繩,封以印璽。孔子登泰山,觀易姓而王可得而數者,七十餘封是也。

聚土曰封。《周禮·地官·冢人》以爵等爲丘封之度與樹數。

培也。《吳語》封殖越國。《註》壅本曰封。

富厚也。《史記·貨殖傳》無秩祿之奉,爵邑之入,而樂與之比者,命曰素封。

凡專利自私曰封。《詩·周頌》無封靡于爾邦。《禮·王制》名山大澤不以封。《鄭註》與民同財,不得障管也。

緘也。漢制,奏事皁囊封板,以防宣泄,謂之封事。

《前漢·平帝紀》諸乗傳者,持尺五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

國名。《禮·明堂位》封父龜。《註》封父,國也。

州名。蒼梧郡地,隋爲封州。

姓。黃帝時有封鉅。

賁氏改封氏。

穿封,複姓。

土精。《白澤圖》物如小兒手,無指,名封。食之多力。

封豕,大豕名。

去聲。《廣韻》芳用切,音葑《書·蔡仲之命》往卽乃封。徐邈讀。

叶府良切,音方。《韓愈·李道古銘》本支于今,其尚有封。叶下亡。封字从从寸作。

【输】

輸【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式朱切《集韻》《韻會》舂朱切《正韻》商朱切,音鄃。《說文》委輸也。《左傳·僖二年》秦於是乎輸粟㫃晉。《前漢·食貨志》武帝置平準,都受天下委輸。

《廣韻》盡也。《左傳·襄九年》魏絳請施舍,輸積聚以貸。

隳也。《詩·小雅》載輸爾載。《春秋·隱五年》鄭人來輸平。《註》輸平,隳成也。

均輸,官名。《桓寬·鹽鐵論》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物多苦惡,不償其價,因置官以相紹運,故曰均輸。

交輸,衣之後垂者。《前漢·江充傳》曲裾後垂交輸。《註》割正幅,使一頭狹若燕尾,垂之兩旁,見于後也。

《正韻》俗謂勝負爲輸贏。

《廣韻》傷遇切《集韻》舂遇切,音戍。《廣韻》送也。《增韻》凡以物送人,則讀平聲。指所送之物,則讀去聲。《韻會》漢有三輔委輸官。

經穴也。《史記·扁鵲傳》五藏之輸。《註》十二經皆以輸爲原,蓋經穴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韻輯》白小,魚名。

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沙】

沙【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所加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加切,音紗。《說文》水散石也。从水从少,水少沙見。楚東有沙水。《水經注》逢澤陂東北流爲新溝,又東北注梁爲沙水。

《山海經》盧其之山,無草木,多沙石,沙水出焉,南流注于涔水。

潁水之別名。《爾雅·釋水》潁爲沙。《註》謂大水溢出別爲小水之名。

疏土也。《易·需卦》需于沙。《正義》沙,水旁之地。《詩·大雅》鳧鷖在沙。

州名,在西徼外,取沙角山爲名,卽三秦記鳴沙山也。《廣輿記》沙州鳴沙山,峰勢危峻,沙如乾糖。天氣淸朗則沙鳴,聞數里外。

流沙,西境極遠之地。《書·禹貢》西被于流沙。

丘名。《爾雅·釋丘》邐迤曰沙丘。《疏》謂丘形斜行,連接而長者。

長沙,郡名,屬楚。《廣輿記》今湖廣長沙府有長沙縣。

長沙,星名。在軫旁,主壽命。見《史記·天官書》。

水中有沙者曰沙衍。《天子傳》天子乃遂東征,南絕沙衍。

沙汰,詳汰字註。

《謝察微·算經》十塵爲沙,十沙爲纖。

木名。《范成大·桂海草木記》沙木與杉同類,尤高大,葉尖成叢,穗少與杉異。

豆名。《崔豹·古今注》貍豆,一名貍沙,一名獵沙。虎豆,一名虎沙。馬豆,一名馬沙。

吹沙,魚名。《爾雅·釋魚》鯊鮀。《郭璞註》今吹沙也。《陸璣註》魚狹而小,常張口吹沙,故曰吹沙。

小而甘美之稱。《韓彥直·橘錄》沙橘取其細而甘美,或曰種之沙州之上,故其味特珍。然邦人稱物之小而甘美者必曰沙,如沙瓜,沙蜜,沙糖之類,特方言耳。

沙門,謂勤行也。《佛說四十二章經》辭親出家,識心達本,解無爲法,名曰沙門。

姓。宋勇將有沙世堅。

借爲紗縠字。《周禮·天官》內司服素沙。《註》素沙,今之白縳也。以白縳爲裏,使之章顯。今世有紗縠者,名出于此。

《集韻》蘇和切《正韻》桑何切,音蓑。亭名,在元城。《春秋·定七年》齊侯衞侯盟于沙。《註》今陽平元城縣東南有沙亭。

與犧通。《詩·魯頌》犧尊將將。《鄭註》素何反。《毛傳》有沙飾也。

酒名。《儀禮·大射儀兩壷獻酒註》獻讀爲沙。沙酒濁,特泲之,必摩沙者也。

《集韻》山宜切,音釃。亦水傍也。

《廣韻》《集韻》《韻會》所稼切,音嗄。聲嘶也。《周禮·天官》內饔鳥皫色而沙鳴貍。《註》沙音所嫁反,或蘇他反。《疏》沙,嘶也。○按沙本有蘇何、山宜二切,不必又入歌支叶韻。今刪去。

【弥】

弥【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玉篇》同彌。(彌)〔古文〕音迷。《說文》弛弓也。

《玉篇》徧也。《周禮·春官·大祝》彌祀社稷禱。《註》彌猶徧也。

《類篇》終也。《詩·大雅》誕彌厥月。《傳》彌,終也。

《廣韻》益也。《論語》仰之彌高,鑽之彌堅。

《廣韻》長也,久也。

遠也。《左傳·哀二十三年》以肥之得備彌甥也。《註》彌遠也。

祲也。《周禮·春官·祲》掌十煇之法,七曰彌。《註》彌者,白虹彌天也。

彌縫,補闕也。《易·繫辭》彌綸天地之道。《疏》彌,謂彌逢補合。《左傳·僖二十六年》彌縫其闕。

彌彌,猶稍稍也。《前漢·韋賢傳》彌彌其失。

彌龍,車飾。《史記·禮書》彌龍所以養威也。《註》索隱曰:謂金飾衡軛爲龍。

扞彌,國名。《前漢·西域傳》扞彌國,今名寧彌。

姓。《廣韻》三輔決錄有新豐彌升。

羌複姓,後秦將軍彌姐婆觸。

《類篇》綿批切,音迷。嫛彌,嬰兒也。《禮·雜記》中路嬰兒失其母焉。《註》嬰,猶嫛彌也。

《韻會》母婢切,彌上聲。《類篇》止也。《韻會》息也。《周禮·春官·小祝》彌災兵。《前漢·李廣傳》彌節白檀。《註》彌節,少安之意。《韻會》通作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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