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与调羹吹律事

出自:宋代·项安世《路傍有因梅竹以编篱者》

拼音:[shuō,shuì,yuè][yǔ,yù,yú][tiáo,diào,zhōu][gēng][chuī][lǜ][shì]

平仄:平平平平平仄仄

已生野外更篱根,仍与蚩氓补断垣。
博士低头乘虑障,王姬掩面嫁鸟孙。
风枝雨叶无生意,粉面朱脣有泪痕。
说与调羹吹律事,老农那信腐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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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调羹】1.《书.说命下》﹕"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后因以"调羹"喻治理国家政事。 2.指宰相。 3.调和羹汤。《新唐书.文艺传中.李白》﹕"帝赐食﹐亲为调羹。"后多用作皇帝赏识臣下之典。 4.泛指烹调。 5.喻指夫妇和谐的日常生活。 6.汤匙﹐舀汤的小勺。
【吹律】1.吹奏律管。律为阳声,故传说可以使地暖。 2.指吹奏管乐。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说】

說【考證·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易·益卦》民説無彊。〕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调】

調【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徒遼切《集韻》《韻會》《正韻》田聊切,音迢。《說文》和也。《玉篇》和合也。《詩·小雅》弓矢旣調。《禮·月令》仲夏調竽笙竾簧。

《韻會》揉伏也。《史記·秦本紀》大費佐舜調馴鳥獸。

《正字通》嘲笑也。《世說》王丞相每調之。

《廣雅》欺也,啁也,譀也,出買也。

《莊子·齊物論》而獨不見之調調之刁刁乎。《註》樹上枝葉搖動之形。

官名。《周禮·地官》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

姓。《廣韻》周禮有調人,其後氏焉。

《廣韻》《集韻》《韻會》張流切,音輈。朝也。《詩·周南》未見君子,惄如調飢。《毛傳》調,朝也。

作輈。

《廣韻》《集韻》《韻會》徒弔切,迢去聲。《玉篇》選調也。《史記·秦始皇紀》下調郡縣,轉輸菽粟芻藁。《註》下令調斂也。《前漢·食貨志》馬數萬匹,卒掌者不足,乃調旁近縣。《師古註》謂選發之也。

《張釋之傳》十年不得調。《師古註》選也。

《袁盎傳》盎以數直諫,不得久居中,調爲隴西都尉。《師古註》遷也。

《玉篇》度也。《增韻》算也。《前漢·鼂錯傳》調立城邑毋下千家。《師古註》謂算度之也。

《玉篇》求也。

《類篇》賦也。《正字通》民賦曰調,晉平吳制戸調。見《晉書》。

唐賦,人之制有四,二曰調。見《舊唐書》。

《廣韻》韻調也。《增韻》音調,樂律也。才調,韻致也。

《韻會》詩也。

叶從紅切,音同。《屈原·離騷》勉升降以上下兮,求矩矱之所同。湯禹儼而求合兮,摰咎繇而能調。

【羹】

羹【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正韻》古衡切《集韻》《韻會》居行切,。五味和羹也。小篆从羔从美。《爾雅·釋器》肉謂之羹。《註》肉臛也。《疏》肉之所作臛名羹。《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傳》鹽咸梅醋,羹須咸醋以和之。《禮·樂記》大羹不和。《註》大羹,肉湇,不調以鹽菜。

《云仙雜記》史鳳,宣城妓也。待客有差等,最下者不相見,以閉門羹待之。

《集韻》何庚切,音行。義同。

《集韻》盧當切,音郞。《韻補》左氏傳,陳蔡不羹。《釋文》音郞。正義曰:古者羹臛之字亦爲郞,故魯頌、楚辭、急就章與楊房漿爲韻。近世獨以爲地名。宋玉招魂:肥牛之腱臑若芳,和酸若苦陳吳羹。◎按說文、小篆俱作羹。《正字通》止收羮,不收羹,則从俗字,而反失正字矣。今增入。羮,俗羹字。見未集。

【吹】

吹【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昌垂切《集韻》姝爲切《韻會》樞爲切,音炊。《說文》噓也。《玉篇》出氣也。《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詩·小雅》鼔瑟吹笙。

吹噓。《揚子·方言》吹,助也。《註》吹噓,相佐助也。

《集韻》亦作龡。《周禮·春官》笙師掌敎龡竽笙。

同炊。《荀子·仲尼篇》可炊而傹也。《註》炊與吹同。傹當爲僵。言可以氣吹之而僵仆。

《廣韻》《集韻》《韻會》。《廣韻》鼔吹也。《禮·月令》上丁,命樂正入學習吹。《又》季冬,命樂師大合吹而罷。《爾雅·釋樂》徒吹謂之和。《古今樂錄》漢樂有鼓吹鐃歌十八曲。

【律】

律【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呂戌切《集韻》《韻會》《正韻》劣戌切,日如其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又用玉。漢末以銅爲之。《書·舜典》同律度量衡。《禮·王制》考時月,定日同律。

《爾雅·釋詁》法也。

常也。《註》謂常法。《正韻》律呂萬法所出,故法令謂之律。《管子·七臣七主篇》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釋名》律,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咸懼,而不敢易紀律。

軍法曰律。《易·師卦》師出以律。

法志》秦漢舊律起自李悝。悝著網捕二篇,雜律一篇。

以其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

爵命之等曰律。《禮·王制》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公九命,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

《爾雅·釋言》述也。《禮·中庸》上律天時。

《爾雅·釋言》銓也。所以銓量輕重。

理髮曰律。《荀子·禮論篇》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註》律,理髮也。

詩律。《杜甫·遣悶詩》晚節漸於詩律細。

戒律。《佛國記》法顯慨律藏殘缺,於是以弘始二年至天竺,尋求戒律。

《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斛律,耶律,複姓。《姓譜》斛律,代人,世爲部落統軍,號斛律部,因氏焉。耶律,遼之後。

《韻補》與嵂通。《詩·小雅》南山律律。《司馬相如·大人賦》徑入雷室之砰磷鬱律兮,洞出鬼谷之堀礨崴魁。

【事】

事【子集上】【亅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叓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

《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

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叶詩紙切,音始。《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叶疎語切,書上聲。《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叶常御切,音樹。《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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