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堪枉矢与搀枪

出自:宋代·黎廷瑞《次韵答王子贤所寄五首》

拼音:[gēng,gèng][kān][wǎng][shǐ][yǔ,yù,yú][chān][qiāng]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

牛奋箕张谤易生,更堪枉矢与搀枪
五穷缱绻奴休送,三至仓皇母亦惊。
逸少自惭君有誓,李期谁谓尔孤鸣。
东风吹尽芝山雪,略放梅花一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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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枉矢】1.不直之箭。 2.箭名。八矢之一。 3.星名。
【搀枪】见"搀抢"。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更】

更【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玉篇》㪅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㪅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堪】

堪【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口含切《集韻》《韻會》枯含切《正韻》苦含切,音戡。《說文》勝也。

任也,可也。《家語》子貢曰:吳王爲人猛暴,羣臣不堪。《羊祜讓開府表》臣有何功,可以堪之。

堪輿,天地總名。《范浚心箴》茫茫堪輿,俯仰無垠。

《孟康曰》堪輿,神名,造輿宅書者。

山形奇怪也。《揚雄·蜀都賦》堪當隱倚。

姓。《風俗通》八元仲堪之後。

《說文》地突也。《徐鉉註》地穴中出也,據此與龕同。

《集韻》楚錦切,音墋。土也。一曰不淸澄。通作勘,戡。別作龕。《正字通》經傳錯互者,因聲近而譌。

【枉】

枉【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汪上聲。《說文》衺曲也。《淮南子·時則訓》木熙者舉梧檟,據句枉。

人之不直者,亦謂之枉。《論語》舉直錯諸枉。

屈也。《禮·月令》仲秋,命有司申嚴百,毋或枉橈。

冤也。《唐書·高仙芝傳》軍中皆呼枉。

枉駕。《戰國策》聶政曰: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

枉矢,有三義:一《周禮·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註今之飛矛是也。或謂之兵矢。一《禮·投壺》主人謂曰:某有枉矢哨壺,請以樂賓。《註》謙言不直之矢也。一星名。《考異郵》枉矢,狀如流星,蛇行有尾。

《類篇》巨王切。汲具。

【矢】

矢【午集中】【矢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矢,用諸散射。《史記·孔子世家》肅愼貢楛矢石砮,長尺有咫。

嚆矢,響箭也。《莊子·在宥篇》焉知曾史之不爲桀紂嚆史也。一作嗃矢。黃庭堅曰:安能爲人作嗃矢。《註》射者必先以嗃矢定其遠近也。

《爾雅·釋詁》,故言矢猶當也。

《爾雅·釋言》誓也。《書·盤庚》出矢言。《詩·衞風》永矢勿諼。

《博雅》正也。直也。《易·解卦》得黃矢貞吉。《詩·小雅》其直如矢。

施也。《詩·大雅》矢其文德。

投壷之籌曰矢。《禮·投壷》主人奉矢。

星名。《史記·天官書》枉矢,類大流星,虵行而蒼黑,望之如有毛羽然。

《釋名》齊魯謂光景爲枉矢,言其光行若射矢之所至也。

鉗矢,蓬矢,諸羌州名。見《唐書·地理志》。

《廣韻》屎本作矢。《左傳·文十八年》埋之馬矢之中。《史記·廉頗傳》一飯三遺矢。

複姓。《前漢·馬宮傳》本姓馬矢,宮仕學,稱馬氏云。《集韻》或作。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搀】

攙【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楚銜切《集韻》《韻會》《正韻》初銜切,音毚。《說文》刺也。《博雅》銳也。一曰扶也。

彗星曰攙搶。與欃槍通。互見搶字註。

《唐韻》士咸切《集韻》鋤咸切,音讒。亦刺也。

《集韻》《韻會》初簪切,音嵾。天攙,星名。《史記·天官書》退而西北三月生天攙。《註》音參差之參。

《集韻》仕懺切,鑱去聲。完補也。一曰旁掣也。

【枪】

槍【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七羊切《集韻》《韻會》《正韻》千羊切,音鏘。《說文》距也。《周禮·秋官·職金》國有大故,而用金石,則掌其令。《註》用金石者,作槍雷椎椁之屬。《揚雄·長楊賦》木雍槍纍,以爲儲胥。

《玉篇》木兩頭銳也。《類篇》剡木傷盜曰槍。

曰器也。見槈字註。

抵也。《前漢·路溫舒傳》見獄吏,則頭槍地。

《前漢·天文志》紫宮左之星曰天槍。

姓。《姓苑》漢槍傳。

《集韻》《韻會》楚耕切《正韻》抽庚切,音崢。《爾雅·釋天》彗星爲欃槍。亦叶音鏘。《宋·謝瞻·張子房詩》婉婉幙中畫,輝輝天業昌。鴻門銷薄蝕,垓下隕欃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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