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冤不辩理

出自:宋代·蔡襄《会亭遇资政孙公赴阙公致仕已七年时召归将有》

拼音:[shěn,chén][yuān][bù,fǒu][biàn][lǐ]

平仄:平平仄仄仄

志节虽落落,不能无谤毁。
壮年自雄豪,末路遽颠委。
众口方丛嘈,即欲置之死。
公尝为大臣,沈冤不辩理
恭惟仁宗圣,散地而后已。
新治甬上居。閒逸安暮齿。
恭惟今天子,继照明鉴是。
问公何处在,勉哉为予起。
使者临其门,将驾不容俟。
滔滔汴流急,行舟姑少止。
长堤榆柳深,夜凉襟带褫。
语终求其要,兹事殊可喜。
朝廷英俊林,岂无人器使。
谓公先帝臣,擢任刷前耻。
惟公体上意,毕力荷恩纪。
富贵安足论,清心寂如水。
古人老益壮,忠义在所指。
况复活千载遇,功名迈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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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沈冤】1.亦作"沉冤"。 2.谓难以辩白或久未昭雪的冤屈。
【辩理】申辩﹐申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沈】

沈【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直深切《集韻》《韻會》《正韻》持林切,法志》山川沈斥。《註》斥卽斥鹵,沈卽川澤。《莊子·達生篇》沈有履。《註》沈水,汚泥也。

齊人謂湖曰沈。《郭緣生述征記》有鳥當沈。

沒也。《詩·小雅》載沈載浮。《戰國策》智伯攻趙,圍晉陽而水之,城之不沈者三板。《又》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沈於所聞。

以毒沈水也。《周禮·秋官》雍氏禁山之爲苑,澤之沈者。《註》謂毒魚及水蟲之屬。

五齊之一。《周禮·天官·酒正》五齊,三曰沈齊。《註》沈者,成而滓沈,如今造淸酒。

九天之一。《揚子·太經》九天,八爲沈天。

水名。《後漢·光武紀》輔威將軍臧宮,與公孫述將延岑戰於沈水。《註》沈水出廣漢縣。

實沈,星次也。屬晉分。《左傳·昭元年》參爲晉星,實沈,參神也。

綠沈,畫工設色之名。《鄴中記》石虎造象牙桃枝扇,或綠沈色。《王羲之·筆記》有人以綠沈漆管見遺。《野客叢書》物色之深者皆爲綠沈。

《廣韻》《集韻》《韻會》直禁切,音鴆。亦沒也。一曰投物水中也。或作湛。《周禮·春官》以貍沈祭山林川澤。《註》沈如字,劉註直䕃反。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荏切,音審。古國名。《左傳·昭元年》沈姒蓐黃,實守其祀。《註》四國臺駘之後。

姓。《廣韻》出吳興。本周文王第十子聃季,食采於沈,子孫以國爲氏。

沈丘,縣名。《廣輿記》屬開封府,古沈子國,隋沈州,唐沈丘。

《集韻》《正韻》昌枕切,音瞫。與瀋同。汁也。《禮·檀弓》爲楡沈故設撥。《註》以水澆楡白皮之汁,有急以播地,於引輴車滑也。

《集韻》《韻會》徒南切《正韻》徒含切,音覃。沈沈,宮室深邃貌。《史記·陳涉世家》顆頤,涉之爲王沈沈者。《註》應劭曰:沈,長含反。通作潭。亦作㽎。

【冤】

冤【子集下】【冖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於袁切,音鴛。《說文》屈也。从兔从冖。兔在冖下不得走,益屈折也。《廣韻》枉曲也。《史記·于定國傳》張釋之爲廷尉,天下無冤民。定國爲廷尉,民自以不冤。

冤句縣。《韻會》在曹州。句音劬。《正韻》亦作寃。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辩】

辯【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4画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于鬭辯矣。

《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于羣神。《書·舜典》作徧。

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罰、國事有所貶損。

【理】

理【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

《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性也。《禮·樂記》天理滅矣。《註》理,猶性也。

條理也。《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禮·中庸》文理密察。《朱註》理,條理也。

《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玉篇》文也。《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分也。《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註》理,分也。《釋文》分,扶問反。

賴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廣韻》料理。《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韻會》治獄官曰理。《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媒也。《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姓。《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紙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與李通。《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註》使人也。《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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