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ǐ][sūn,xùn][wéi][rèn][shēng]
平仄:仄平平仄平
吾评世间病,至惨莫如盲。
亲友不觌面,子孙惟认声。
根存神不死,食既魄难生。
赖有鬳斋老,书来吊失明。
【子孙】1.儿子和孙子,泛指后代。 2.单指儿子。
【子】
子【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㜽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
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
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王肅曰》子者,有德有爵之通稱。
又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見《禮記·曲禮》。
又卿之妻曰內子。《儀禮·有司徹註》內子不薦籩。
又《禮·檀弓》兄弟之子猶子也。
又《前漢·嚴助傳註》令子出就婦家爲贅壻,曰贅子。
又人君愛養百姓曰子。
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子曰困敦。《前漢·律歷志》孳萌於子。
又《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疏》子者,奉恩宣德。
又左庶子,中庶子,官名。
又國名。《括地志》子城,在渭州莘城縣。
又長子,縣名。周史辛甲所封,後爲趙邑,屬上黨。
又姓。《史記·殷本紀》契,母吞鳦子而生,故曰子氏。
又複姓。《左傳》鄭大夫子人氏,魯大夫子服氏,子家氏。
又子細,猶分別。《北史·源思禮傳》爲政當舉大綱,何必太子細也。《正字通》子讀若薺,方語別也。俗作仔細。
又去聲,才四切。《中庸》子庶民也。徐邈讀。
又與慈通。《禮·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韓詩外傳》子諒作慈良。
又叶濟口切,音走。《前漢·班固敘傳》侯王之祉,祚及孫子。公族蕃衍,枝葉暢茂。茂音某。
又叶子德切,音則。《詩·豳風》旣取我子,無毀我室。《楊愼·古音叢目》與朱傳同。
【孙】
孫【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思䰟切《韻會》《正韻》蘇昆切,音飱。《說文》子之子也。从子从系。系,續也,言順續先祖之後也。《爾雅·釋親》子之子爲孫,孫之子爲曾孫。《朱子曰》曾,重也,自曾孫以至於無窮,皆得稱之也。
又凡臨祭祀,內事曰孝孫,外事曰曾孫。《詩·小雅》神保是饗,孝孫有慶。《書·武成》告於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曰惟有道曾孫周王發。
又物再生亦曰孫。《周禮·春官·大司樂》孫竹之管。《註》竹枝根之末生者。
又《番禺志》稻再生曰稻孫。
又織女曰天孫。《前漢·天文志》織女,天帝孫也。
又《博物志》岱嶽亦名天孫。
又靑海旁馬多龍種,曰龍孫。
又矢名。《晉語》申孫之矢。
又烏孫,西戎國名。
又姓。
又公孫,長孫,王孫,俱複姓。《廣韻》衞公子,惠孫曾耳之後,因氏焉。
又《集韻》蘇困切,音巽。與遜同。《論語》孫以出之。《禮·學記》入學鼓篋,孫其業也。《註》猶恭順也。
又遁也。《春秋·莊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閔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孫于邾。
又叶荀緣切,音宣。《趙壹窮鳥賦》天乎祚賢,歸賢永年。且公且侯,子子孫孫。
【惟】
惟【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維。《說文》凡思也。从心隹聲。《玉篇》有也,爲也,謀也,伊也。
又語辭也。《毛晃曰》有是惟之惟,書濟河惟兗州之類。有思惟之惟,書視遠惟明,詩載謀載惟之類。有惟獨之惟。書惟王不邇聲色之類。
又姓。
又《正韻》無非切,音微。義同。◎按《說文》从心隹聲,則梁韻弋隹切,唐韻以追切,宋韻夷隹切,切喩母也。獨正韻竟作無非切,則切微母矣。
【认】
認【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仍去聲。義同。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